第211章 赵官家才是真正的奸商!(第二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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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宁当然知道田价降了,京畿路并不算大,皇城司的情报处理得还是很及时的。

并且各地抄家都抄了一些出来了。

大户啊,有钱人家,不仅仅有钱,还有田!

“卿之所言有理。”

赵宁颇感意外,秦桧确实还是有能力的,除了办冤案搞黑手的能力,在吏治方面也有自己的不少看法。

就他此时提的给百姓借贷,就差办一个银行,然后让百姓分期还钱了。

不过赵宁却不打算如此简单地把问题一带而过。

朝廷的确可以给百姓贷款,甚至赵宁已经开始准备这件事了。

但现在不仅仅是田的分布问题,而是田的性质问题。

田到底是谁的?

刘彻推行“推恩令”瓦解诸侯国,但东汉却诞生了一大堆豪强,豪强把人口圈起来养,朝廷根本不能管到那里去。

到了隋唐,均田制有效遏制了土地兼并。

但均田制对行政压力巨大,必须要有一套高效的行政班子才能定期均田。

宋直接躺平了,不管了,你们爱怎么兼并怎么兼并。

大宋施行不抑制土地兼并政策,导致短短一百年时间,90%的田地掌握在了豪强手中。

这些田归豪强所有,而自由农沦为豪强手中的佃户。

如此这般的几大害处:

一、朝廷不知地方有多少田,征收田税不够透明,偷税漏税一大堆。

二、朝廷不知地方户籍人口,佃户为了逃人头税,往往给东家一笔钱,让东家帮忙瞒报。

甚至有自由农为了减轻自己的赋税负担,甘愿把田卖给地主,成为佃户。

三、佃户依附豪强,朝廷要打仗,或者修建工事,动员能力肯定是下降的。

你看看,宋末和明末,国家动员能力弱得像菜鸡,基本上是户籍管理和田地管理出了大问题。

所以,回到本质的问题上来,如何抑制豪强土地兼并?

赵宁的想法是,在这个生产力有限的年代,设立若干个“行政特区”,局部推行“土地国有承租”。

所谓的“土地国有承租”,就是趁机将土地纳入归属朝廷,然后朝廷承租给百姓。

也就是现在农政司在干的事。

抄官员和宗室的田,承租出去的新政模式,就是赵宁之后要在“行政特区”推广的政策。

之前只是低调地让新政衙门在那里运转而已。

将一部分的土地兼并先打碎,

这样动员能力也提高了,前期改革难度和风险都小,而且也不会拖垮大宋的行政体系,何乐而不为?

“秦卿,你的这个提议,朕是好好考虑。”

秦桧知道赵官家不想再跟他讨论这个问题,便识趣地没有再多说,然后告退。

不多时,高俅送了最新的情报过来。

就目前来说,京畿路的叛乱已经被压下去,新政舆论在京畿路形成大势。

户部尚书梅执礼用不敢相信的语气说道:“如果没有推测错,这一次仅仅京畿路的夏税足足有400万石。”

以往的京畿路夏税只能征收不到50万石。

这还不是关键,在京畿路转运司征税的时候,忽然发现多了许多以前没有记录在册的田。

而且,据高俅不完全推测,此次抄家的数额,高达一百五十万贯,现在大多数钱都已经在运回京师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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