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0章 资本之争(第三更)(2 / 2)

加入书签

“五天前,开封府有查过,查处两处民间私人借贷,牵涉的前额高达一万贯。”赵鼎说道。

“两处只是查到的,开封府都有这样的借贷,朕相信绝不止两处,其他地方更甚。”赵宁说道,“这件事诸位认为该如何处置?”

“臣以为,民间既然大量存在,便说明了它还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的。”秦桧接过话来,“只是需要规范,需要对这些私人借贷进行管控,堵不如疏。”

赵宁沉默不说话。

倒不是他反对秦桧所言。

秦桧说的不算错。

只要有商业,必然有借贷。

交钞的便捷,银行模式的成功,更是为民间借贷提供了先例。

“臣觉得不妥。”吕颐浩说道,“民间借贷,堵不如疏,如何疏?能否疏?”

秦桧继续说道:“只要公布私人借贷合法,但需要服从朝廷管理,我相信大多数人还是愿意合法化经营。”

“如何监控这些所谓的合法化的私人借贷商社的利息呢?”吕颐浩问道。

“任何事,都存在着监管漏洞,不能因为存在漏洞,就否认这件事。”秦桧反驳道,“若是民间能有私人借贷,是能够帮助一些需要钱的人,快速借到钱,做一些买卖,甚至做到发家致富的,这对民众来说,是好事。”

“若是没有这些,民间做买卖的,可以去银行借钱。”

“银行借钱的条件太苛刻。”

“那他们自己私下想办法,只要朝廷定义私营借贷违法,便会使人对私营借贷有警惕,减少负债风险,如若鼓励,则民众必然趋之若鹜,这是一个巨大的漏洞。”

吕颐浩继续严肃地说道:“这个漏洞存在着巨大的风险,一旦民间多数人隐瞒,出现私人借贷商社,这些商社必然私下从各方招募钱财,兑现返利,正如此次京兆府青衣社案一般,许多钱是从老百姓那里诈骗过来的,再者,有心之人蛊惑民心,以此控制民众,祸乱地方,又改如何?”

秦桧说道:“吕相公所言极是,倒是我疏漏了。”

但秦桧心中却是不服气的,他认为这件事不是吕颐浩说的这么严重。

秦桧推行过“交钞下乡”,他知道乡下的人,其实也需要钱。

乡下不少人想要做些买卖。

秦桧服了软之后,又说道:“不过现在朝廷上下,有不少官员认为,朝廷应该理顺此事,而不是彻底堵死,他们认为堵是堵不住的,我们还是有必要考虑到他们的想法,否则上下不一致,朝廷内部生出间隙,不是好事。”

“那这件事,便拿出来辩一辩,就像当年盐铁论一样。”虞允文突然提议道,“陛下,臣认为,此事牵涉过大,既然如此多人关心,不如择日而辩,讲清楚其中利弊,也好做到上传下达。”

“有道理。”赵官家说道,“若是可以适当合法化,该如何管控呢?”

“那各地指派固定名额,进行开放,让私人借贷自负盈亏,自己承担负债。”

“若是朕不同意开放呢?”

“那请允许臣,带着人各路审查,追责到各路政官,一视同仁,绝不姑息!”

虞允文说这话,多多少少有军人做事的风格,干净利索。

这也是他的行事原则。

“不如新城新政之争,也一并说了。”秦桧提议道。

赵宁没有表态,只是说道:“一起辩!”

赵鼎说道:“官家,这金人的使者已经来汴京许久,一直在等待您的召见。”

“是锡林赫鲁吗?”

“是他!”

“不见,让他回去。”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