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第143章 真是有趣的傻子!收押奴役监牢(1 / 2)

加入书签

第143章  真是有趣的傻子!收押奴役监牢!(二合一加更)

    “林兄有所不知,便是星罗海域最强的炼器师,也就只能炼制出上品皇兵,这也就导致,帝兵极少,而且,绝大部分帝兵都掌握在大势力手中,至于那些小势力中的天境强者,也唯有极少数才有帝兵!”顾子轩强忍着心中的不快,耐心说道:“五件帝兵,已经是我的极限了,不过,我可以允诺林兄,五件帝兵中,有一件中品帝兵,你看如何?”

    “如此说来,倒也算是有诚意了。”林枫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继续说道:“按理来说,像常山郡主这等这种大势力之主,应该是子孙无数,而你只是其中之一,修为也很是一般,你的话,并没有多少说服力。”

    再次被林枫鄙视的顾子轩,眉头一阵的跳动。

    就在这时,林枫的声音,再次响起。

    “不过嘛,常山郡郡主之子的身份,多少还是有些分量的,你的修为虽然一般,却也勉强有一战之力,只不过,你若是加入槐乡镇的话,常山郡主那里,不会有意见吧。”

    本来已经很是烦躁的顾子轩,听到林枫的话,微微一怔,随后,赶忙说道:“当然不会,这便是我此行的目的,父亲那里,也是知道的。”

    林枫微微仰起头,一脸桀骜的看着顾子轩,朗声说道:“记住你的条件,一件中品帝兵、四件下品帝兵,千万上品灵石,若是你入了槐乡镇,却没有拿出这些东西,我随时都可以把你踢出去!”

    “林兄说笑了,我顾子轩乃是守信之人,绝不会做出这等下三滥的事情。”顾子轩点了点头,那双眸子中,也不由得浮现出一抹急切来。

    “还有一件事,提起要说好了,槐乡镇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槐乡镇,你加入槐乡镇,也必须是臣服于我,这是底线。”林枫继续说道。

    “这是自然,我愿臣服林兄,任由林兄调遣!”顾子轩拱手一礼道。

    在那双林枫看不见的眸子中,一抹阴翳,一闪而过。

    他顾子轩并非是愚笨之人,在这短暂的时间里,他已经想通了一些事情。

    先是那头异兽出现,而当那头异兽把焦文耀带走后,林枫适时出现。

    若是说,这只是个巧合,他是不信的,极有可能,那头异兽,已经被林枫所降服。

    而这林枫的修为,也绝非是什么刚刚突破到地境。

    悄无声息出现,瞬间就击败风青云,这等手段,这等战力,即便是没有达到地境后期,也相差不远了。

    虽然他还有一些底牌未曾用出,不过,此行的目的,本就是为了加入槐乡镇,继而参加考核,凝聚最强元神!

    至于何种方式,并不重要。

    待到凝聚出元神来,再与这林枫好好玩。

    呵呵。

    槐乡镇之主,还有那头异兽,注定都将会属于他,只不过,在林枫这里,暂时寄存一两天罢了。

    “真是个有趣的傻子,若是这千流岛的人,都是这种智商,就好了。”

    就在这时,一道玩味的声音响起。

    顾子轩微微一怔,紧接着,眼前一黑。

    再次恢复视觉,顾子轩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昏暗的石屋中。

    四周皆是石壁,石壁上刻画复杂的纹路。

    这是哪里?

    一种来自于灵魂深处的疼痛感突然袭来。

    “你已进入槐乡镇奴役监牢,在这里,你将会遭到无尽的折磨和苦痛,选择成为槐乡镇奴仆,你将能免受苦痛和折磨。”

    耳边,响起了一道冰冷的声音。

    “啊!!!奴役监牢!!!林枫!!!你坑我!!!”

    痛苦而又凄厉的嘶吼声,回荡在这监牢中。

    看着顾子轩消失的地方,林枫呵呵一笑。

    当发现顾子轩身上的金色甲胄是帝兵的时候,他便知道,云踏歌的判断是正确的。

    外界所谓的顾长风不待见顾子轩,只是一种假象。

    要知道,顾长风可是常山郡主,也是千流岛最有权势的人。

    能让顾长风如此行事,只能说明,顾长风对顾子轩的看重,远超出世人想象。

    很有可能,顾子轩身上,除了这件帝兵之外,还有其他保命手段。

    而当顾子轩说出是来寻求合作的时候,他便有了新的想法。

    与其步步紧逼,逼迫顾子轩使出那些杀手锏,倒不如把顾子轩骗进奴役监牢,只要进了奴役监牢,那么,顾子轩便是案板上待宰的咸鱼。

    而顾子轩也是傻的可爱,只是简单的几句话,就心神失守,完全掉进了他的节奏中,说出了愿意臣服。

    天道对奴役监牢的设定,要么是让对方失去意识,也就是他之前所做的把人拍晕,要么是对方选择臣服,便可以直接将其收入奴役监牢。

    现如今,伴随着顾子轩被收入奴役监牢,也是时候,对焦文耀动手了。

    这般想着,林枫一步迈出,踏在空间节点上,进入空间内部。

    再说焦文耀。

    追出千里后,速度陡增,很快,就把自己和吞天之间的距离拉进到十里范围。

    手掌挥动间,雷电领域再次显现出来。

    漫天雷电,带着灭世的气势,从四面八方轰向吞天。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