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丛林中的小战士(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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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呀,你看看嘛!这弓做得可好了,我敢说,不比草原上尼伦人的弓差。”

  哈喇火者听妻子这么说,也来了兴趣:“科勒琴,把弓给我瞧瞧。我倒要看看是不是像你说的那么好。”他接过妻子递过来的小弓,首先看到弓的材质就吓了一跳,“我的天,居然是角弓,真的是只有尼伦部才有的好家伙,就是不知道这拉力怎么样!”

  “他阿爸,我试过了,拉力是孩子能拉动的力道,不是很强。你不会用弓,就别试了。可别把孩子的弓弄坏了。”妻子科勒琴提醒道。

  “不过……你小子会用吗?”哈喇火者问小铁姆鲁。

  “不太会,但是我可以练啊!”小铁姆鲁说得很坦然,“谁也不是天生的神箭手。只要多练习,我肯定能成为部落里最好的射手。”

  可铁姆鲁心中想的却是:“我前世可是兵王啊,拜托!野外生存也用过自制弓箭的。”

  “哈哈哈哈,说得好,不愧是我哈喇火者的儿子!等你再长高些,跟着阿爸打猎去。以后有了弓箭,咱们的猎物就更丰富了。到时候,每家每户都多生几个儿子,咱们包克呼兰部就成了大部落啦!”哈喇火者似乎从儿子身上看到了振兴部落的希望,忍不住的笑了起来。

  从那以后,小铁姆鲁就每日里勤加练习,每天都要花四个日刻(一个日刻相当于两小时)的时间。除了射箭之外,他还要练习跑步、障碍跑、匍匐、潜伏等等。在成人看来,三岁大的孩子做的这些无非就是些玩耍而已。但是铁姆鲁心里很清楚,他是在用前世的练兵方式锻炼自己。

  只不过在铁姆鲁练习的时候,部落里的小孩子们就喜欢围上来看热闹。渐渐的很多小孩子都被铁姆鲁吸引,一起玩耍了起来。原本就是首领之子的他,现在也有了许多年幼的追随者。这些小孩子,就是部落的未来。和铁姆鲁在一起玩的久了,有不少孩子也都学会了射箭,而且也都有了攀山越岭如履平地的体能。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一晃,五年过去了。

  一天,在丛林的深处,一头头生鹿角的生物在林子里狂奔跳跃,眼神中充满了惊恐。在它的身后,五六个人影在紧紧地追逐着,速度丝毫不比鹿型生物慢。在追逐的过程中,不停地有箭矢朝着那鹿型生物射去,只不过都被它堪堪躲过了。

  嗖……嗖……箭矢破空的声音不停的在林子里响起。终于,大概有十余箭之后,那鹿儿一声哀鸣,屁股上中了一箭,疼得它一下子摔倒在地,向前打了个滚。等它再站起来时,身后一个身影已经窜了上来,离它大约只有十步之遥。鹿儿顾不得屁股上的疼痛,掉头就要逃,却不料一支箭矢射了过来,正中它的枕骨处。鹿儿当场就瘫倒在地,再也动弹不得,只能躺在地上倒气。

  “干得好,铁姆鲁,真有你的!”几个八九岁的少年从后面赶上来,大声叫好。原来,射杀鹿儿的人,正是八岁的铁姆鲁。

  “剩下的交给你们了,把它弄断气,然后找根杆子把它抬回部落。”铁姆鲁自如地指挥着少年们的工作,俨然是一个少主的模样。当初一起玩耍的孩童们,如今已经成为了一群小战士了。

  名词解释:

  格里:一个格里相当于一公里,两华里。

  日刻:一个日刻相当于两个小时,一天十二个日刻。

  尼伦人:北方草原上的游牧部落。他们的先祖最初只是东部渔猎部落西迁到北方草原上的小部落。和东边的乞台诸部、汝真阿兰诸部,以及南边的斯诺部是同源。后来其祖先的女子和入赘的狼族人所生的三个儿子的后代被尊为部落的首脑,他们的后代被称作尼伦,意为阳光照耀下的人。尼伦人征服四方各小部落,成为了北方的霸主。森林中的部落大多还在使用抛石作为投掷武器,战斗力相比已经使用弓箭和皮甲的草原部落略逊一筹。因此弓马骑射更像是草原部落的专利,被森林部落所崇拜。

  包克呼兰部:铁姆鲁一家的原生部落。由哈喇火者和他的父亲叔伯建立。由于部落建立在一片原本鹿群栖息的林地里,因此名称中有“包克”,意思为有鹿。呼兰则是取自呼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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