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章 村民来作证(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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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

县令满意点头,捋着胡子一派轻松。

可算有个明白人了,要是光让金家和刘氏对簿公堂,一个要死要活,一个刚强不退,跟拌嘴皮子似的。

他这个做父母官的,都忙着看戏了,哪还有心情审案子啊。

“行,那你来说说,元宝这孩子该判给谁家?”县令把难题丢给了村长。

但这于村长而言,着实不算难题,他心疼地看了看元宝,这娃娃的命也太苦了,好日子都没过足多久,刘仙花就闹着要把人抢回去。

唉,他作为村长,无论如何,也要帮金家夺得元宝啊。

“回大人,于情于理,元宝都该留在金家抚养。实在是元宝在刘氏身边过的日子,草民用个不恰当的词儿,那简直是猪狗不如。”

“……”确实很不恰当。县令坐正了一些,“具体说说。”

村长老泪纵横,“大人,元宝今年五岁,是于去年十一月过到金四夫妇名下的。那时她约莫也才四岁半过头。

别人家四岁半的娃娃,是被爹娘裹在暖巾子里捂着睡懒觉的,可元宝在刘氏手底下,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小小年纪又要劈柴,又要挑水,还吃不饱饭。

活儿没干完,就得挨刘氏一身毒打,大人,元宝去年被赶出来的时候,是光着脚丫子,只穿着一袭单薄破衣的。”

“更是刘氏亲自追着她毒打,嚷嚷着谁要敢帮元宝说话,就让元宝认谁做娘,以后都别回谭家了。全村没人敢帮忙啊,就金四的媳妇儿仗义,拼着荒年把自己饿死,也要将元宝领回家做闺女,不让她再受刘仙花的毒打!”

“且刘氏想把元宝带回身边,并非因为什么母性慈爱,而是家里的丈夫生了病,她信了鬼神巫祝之说,要拿元宝放血,用她的血做药引子!”

刘仙花坐在地上,睁大眼睛,不可置信,这个狗娘养的,敢这般糟践我?

“大人,草民以上所言如果有半句虚假,那便草民全家,男的世代为奴,女的永生为娼!”

村长血泪具下的言论,无形中给徐留娣营造了一个特别高伟的形象,在众人眼里,她简直可以称得上在世女菩萨、女英雄了。

而他所说的元宝的遭遇,更是让人同情,连县令大人都觉着,自己的心揪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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