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9章 不可越线(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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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绩最喜欢找身体右侧,第3根肋骨之下的位置下手。

从那里捅进去,焰型匕首就会戳破人类的肝脏。

1旦得手,那就是必死无疑。

若是没有这样的机会,位于这些野人身后的肾脏部位也是1个很好的选择。

焰型匕首是罗绩从1位蛇派狩魔猎人手上抢来的,它既危险又阴险。

这把匕首能抗住鸣狐之刃的斩击而未有损伤,光凭这1点就能证明,它的段位不输于名物鸣狐。

罗绩知道这把匕首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故事,只可惜现在已经无从考证,但这不会减少罗绩对其的重视程度。

这把匕首的尖端并不是很锋利,焰型匕首的尖端其实是扁平的3棱形。

罗绩曾经用它进行过实验,结果他只是稍微用力,焰型匕首就能轻松捅穿1巴掌厚的水泥墙。

现在这些野人连衣服都没有,所以根本就不可能挡得住这种利刃。

罗绩只要随手1捅,焰型匕首就能至少刺入5厘米的深度。

1旦得手之后,他都不用刻意搅动焰型匕首。他只要把这把家伙再拔出来,就能给对方造成惨烈的2次伤害。

当罗绩这么做的时候,他是故意的。

罗绩就是要让野人尽可能发出痛呼之声,因为这种声音同样也是有效的打击手段。

据说在属于冷兵器的年代,人类中曾经出现过能以1当百的武神。

这些武神都有着匪夷所思的战绩,每个人都能杀光1支军队。

罗绩不知道这种说法是夸大还是事实,不过罗绩知道自己肯定不是这样的武神。

就算面前的这些野人站着不动,想要拿1把刀就杀光他们,那也不是容易的事情。

更何况现在他们都手持武器,1个个都是气势旺盛。

所以罗绩要用鲜血和死亡削弱这些敌人的士气,打击这群疯狗的战斗意志。

这样就算不能吓跑他们,至少也能降低他在未来18分钟时间里的生存难度。

手持打刀和焰型匕首,罗绩花了35秒钟,凿穿了这群野人的阵型。

这些野人刚才差不多是1个横队,所以要杀穿他们的队列,难度不算太大。

1脚踹飞还挂在自己刀上的那个蠢货,罗绩转身,准备重新穿梭1次敌阵。

现在的他必须快速移动,1刻都不敢停下。

因为也只有这样,他才能不被包围。

除了不断冲乱敌人的阵线外,罗绩还要尽可能吸引这些野人的仇恨。

为了嘲讽住这里的每1个敌人,他还不能跑得太快,也不能跑得太远。

只要发现哪里有人看向蕾妮,他就得冲过去,重新把对方的怒火吸引到自己身上。

就在罗绩奋勇作战时,蕾妮就在他身后不远处。

小女巫紧紧捏着手中的枪,虽然眼中已然噙满泪水,但却不敢离开她的岗位。

她看着罗绩朝着敌人最多的地方杀去,然后白发死神的身影就被敌人完全遮住了。

要不是还能听些野人的惨叫,蕾妮都不知道罗绩现在是什么状况。

就像是1块大石突然掉进水塘,野人的队列先是轰然炸开,随后又重新聚拢,试图围住那块讨厌的臭石头。

然而他们的包围太没有章法,所以那个白头发的年轻人携着风声,很快就从人堆里突了出来。

就算只是旁观,这样的冒险也已经让蕾妮心惊肉跳,但罗绩却还在继续他的冒险。

他甚至都没有歇息,而是立刻转向侧面,用吼叫吸引位于阵线另1侧的野人。

手持双刀的他俨然是1个最无畏的斗牛士,他凭着自己的勇气,逗引着那1群已经发狂的公牛。

只要有人胆敢追的太近,斗牛士都会发出致命1击,让他明白什么叫做出头的椽子先烂。

如果有人绕到前方挡住去路,罗绩也不会贸然选择改变方向。

哪怕前方只有30厘米的缝隙,银发的斗牛士也敢往那里钻。

虽然每次都是险之又险,但罗绩每次都能从野人的缝隙中穿过去,让他们白费力气。

几个回合之后,罗绩现在已经非常肯定了。

这些看起来就是人类的野人虽然在很多方面都严重退化,但他们的战斗本能却很是可怕。

1开始时,这些野人没有摸着门道,所以就只知道追着罗绩乱跑。

就算有几个野人绕到前方去堵截,但是他们的防线漏洞百出,给罗绩造成的麻烦并不太大。

不过在连续吃瘪之后,他们的首领就吸取了教训。

于是随着那些金面具的呼喝,围攻罗绩的这些野人随即就改变了战术。

他们不再执着于是否能亲自动手杀罗绩,而是开始互相配合。

他们开始发挥人多的优势,很快就布成1个圆圈,将罗绩围在了其中。

在圈住敌人之后,野人们又在金面具的指挥下,开始慢慢往里收拢。

这是1个很正确的战术,现在其他的野人就是这张网的线,那几个金面具则是这张网的纲。

只要继续这样的进逼,罗绩早晚就会成为网中之鱼。

要破这样的局,就得对付拿几个最关键的节点。

罗绩才不会在那些普通喽啰身上费力气,在下1刻他就突然收刀,疾冲向距离自己最近的金面具。

看着直奔自己而来的罗绩,金面具先是1呆,随后就是大喜过望。

在他看来,他们的猎物是感到了绝望,所以才会选择冲向自己,试图挣个鱼死网破。

这样1对1的单挑,是非常符合金面具心意的。

在这里的所有野人中,这个金面具也是最高大的,他的武器也非常特殊。

此刻他手握着1根长约1米的木棍,木棍前方4分之1的部位镶嵌着1圈黑色的石头。

这样的武器在外行看来粗笨不堪,但罗绩却知道厉害。

那些不起眼的小小黑色石片,绝对就是经过打磨的黑曜石。所以这不是1根木棍,这是1把黑曜石大刀。

黑曜石是天然生成的最坚硬岩石,经过打磨之后,它的锋利程度不输于人类的钢铁。

镶嵌那么多的黑曜石,势必会增加这种武器的重量,所以这种黑曜石大刀的威力也是很惊人的。

罗绩看过相关资料,据说黑曜石大刀只要轻轻1挥,就能砍下1匹马的脑袋。

在几千年前,人类就懂得使用黑曜石作为武器。

这种石头虽然锋利,但却太脆,没有钢铁的韧性。

也是因为如此,人类很早之就发现,只要不断小心敲打,就能将没有棱角的黑曜石打磨成锋利的武器。

罗绩之所以选择这个金面具做为目标,不是因为对方距离自己最近,而是因为那柄显眼的大刀。

他不能把这样危险的敌人留在后面解决,他要趁着现在自己还有充沛的体力,先干掉这个指挥者。

确定白头发的小人类是奔着自己而来之后,用黑曜石大刀的金面具不慌不忙。

他甚至有闲暇往掌心吐了口吐沫,然后这才提起手中的大刀,摆好预备的姿势。

按照他的想法,他只需要以逸待劳。

他可以让那白毛冲到身前,然后再用黑曜石大刀给这个小个子致命1击。

以这个野人的体魄和那武器的份量,他的动作其实已经不算慢了。

但很可惜的是,罗绩比他快多了,因为罗绩这次用的是居合。

随着罗绩左手拇指向前1顶,早已蓄势待发的打刀就此出鞘。

如同匹练般的刀光自下而上,1下就卷住了野人的首领。

虽然这把刀只是1把流水线下来的批量货,但在速度的加持下,它依然足够锋利。

所以打刀先是毫无迟滞的切断黑曜石大刀的木柄,随后就切断了金面具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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