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三权分立(1 / 2)
连科举改制的事情都谈下来了,朱由检趁热打铁,任命袁可立担任明法科主考官。让他将明年开考明法科和明算科的消息放出去,定下考试范围。
袁可立接过任命,心中却有些苦笑。皇帝太看重也不完全是好事,现在他身上的工作太多了。既要负责兵部,还要协理三法司改制,甚至要主持大明第一次明法科考试,为以后的明法科考试定下章程——
这么多任务压下来,他一个六七十岁的老人如何能忙过来?
只能期望皇帝没有什么新想法,再给自己加担子。
朱由检没提出什么新想法,但是就是旧想法,也够袁可立喝一壶。
在廷尉署的事情定下后,朱由检想到自己先前设想的卫尉寺地方机构,当即决定要同样定下来,名称就是卫尉署,和廷尉署只差一个字:
“司法有廷尉署,执法要有卫尉署,专门负责执法行动工作。”
“抓捕罪犯的脏活累活,不适合进士去干,就让卫尉寺选拔卫所军官去做。”
“以后地方的锦衣卫,也要在卫尉署兼职,方便地方配合。”
这个说法一出,袁可立脑海中一个想法闪过,终于知道皇帝为何要执意获得卫尉寺属官任命权,以及在地方建立廷尉署和卫尉署:
省有布政司,州府有衙署;省有提刑按察使司,州府有廷尉署;省有都指挥使司,如今基本被架空了,皇帝在省府州设立卫尉署。
这是要用卫尉署代替被架空的都指挥使司,在地方建立新的平衡。
地方三司之中,都指挥使司品级最高,高达正二品。但是和平年代的都指挥使有什么用?兵权早就被巡抚、兵备道瓜分了。如今的地方官员排序是巡抚、布政使、按察使,根本没有都指挥使的事儿。
相比空有正二品高品级的都司,卫尉署品级不高,但是所负责的执法工作,在和平年代明显权力更重。
所以,皇帝想用卫尉署,重新将地方权力三分,建立新的平衡!
『要阻止吗?』
『能阻止吗?』
扪心自问,袁可立苦笑着摇了摇头。
皇帝不惜让出卫尉寺卿和少卿的任命权,也要将卫尉寺置于朝廷、并且获得属官任命权,可见他对这件事的看重。
已经商定的事情,群臣若出尔反尔的话,必然惹得皇帝不快,说不定在地方直接用锦衣卫代替卫尉寺。
再加上三权分立、重建平衡,在袁可立看来也是有必要的事情。他对这件事的阻止意愿,并不那么强烈。
说到底,执法权力不能和司法权力相比,受到的约束很大。袁可立为了避免皇帝和群臣因为这件事情产生冲突,主动把建立卫尉署的事情接过来,说道:
“陛下所言极是,地方该有卫尉署,负责执法工作。”
“但是卫尉署的公文,同样应当由廷尉署副署。尤其是逮捕命令,需要经过佥批。”
“如果有进士去卫尉署当属官,陛下也当任命。”
这是交换条件,朱由检点头应允,说道:
“卫尉署的公文,当然也要由廷尉署审核,避免违反法律。”
“至于进士加入卫尉署,朕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往外推?”
“只怕加入的进士,多半是武进士,或者明法科、明算科的四甲五甲进士。”
袁可立也是这个想法,但是他不怕加入卫尉署的进士少。只要有进士愿意加入,一代代积累下去,总有一天文臣的势力会渗透卫尉署,甚至把卫尉寺完全抢过来。
这个过程会很长,朱由检很有可能看不到。所以他一点都不担心这个,反而期待更多的明法科、明算科进士加入,让卫尉寺的执法更有章法。
如果有擅长数算的进士脱颖而出,也可以调入锦衣卫统计司,完善统计工作。
紧接着他按照三定规定,又开始拟定卫尉署的级别和编制:
“州府卫尉署的级别,暂时定为从六品,和所镇抚相当,主官称为校尉,兼任都指挥使司正七品副断事。”
“省级卫尉署的级别,暂时定为从五品,和卫镇抚相当,主官称为都尉,兼任都指挥使司正六品断事。”
“以后都司卫所的执法和刑狱工作,也由卫尉署执掌,和军事法庭对接。”
将卫尉署的权力深入都司卫所,朱由检又具体安排廷尉署:
“至于州府的廷尉署,级别暂时由通判和判官的品级而定,暂定为正六品和从七品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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