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7章 十八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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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明秀看她们的生意这么忙,喝完橙汁儿后,就拉着霍建峰匆匆地进了百货大楼。不然他俩在这儿,小秋她们既要陪他们唠嗑,又要忙着招呼客人,都有点儿应接不暇了。

进了百货大楼,小两口在百货大楼里溜达起来。他们先去了卖裤子的柜台,在那儿试了几条喇叭裤,最后韩明秀相中了一条浅蓝色的喇叭裤。

一问价,要二十一块钱一条。

这个价格在这个年代就算很昂贵的了,毕竟现在大家的收入都是三五十块,二十一块钱就相当于半个月的工资了,还真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呢!

霍建峰见韩明秀相中了这条裤子,一点都没嫌贵,就爽快地掏钱买了下来。

他很享受这种为媳妇花钱的感觉。

虽然他知道媳妇有钱,不缺他这一条裤子的钱,但是能为媳妇做点事儿,能给她买件儿时髦的衣服,他还是很高兴、很有成就感的。

没办法,大男子主义作祟,他就是想比他媳妇强,就算想罩着她,养着她,只是他媳妇太强了,无论他咋努力,都不赶她强,哎,可怜他的大男子主义……说多了都是眼泪啊……

买完裤子,韩明秀没有立刻穿在身上,而是到了做衣服的裁缝那里把喇叭裤改了一下。

她受不了这种裙裤似的裤腿,乍一看跟唱戏的似的,真不知那些人是咋有勇气把这种裤子穿在身上的,好不好看时不时髦先不说,主要是挡害啊。

这种大喇叭裤,一走路裤摆就甩哒甩哒的,跟裙裤似的,骑自行车时裤脚子都容易绞进车副圈里,造成事故......

所以,韩明秀把喇叭裤一买到手,就立刻把大喇叭裤改成小喇叭。

这样的话,喇叭裤就显得不那么夸张,很容易被人接受了。

而且,改成小喇叭裤就好搭配衣服了。不然大喇叭裤那么夸张,上身很不好搭,搞不好就会弄得土不土洋不洋的,会辣眼睛。

在改衣服的裁缝那儿,韩明秀把自己要改的小喇叭裤的样式详细地跟那个裁缝描述了一遍,还画了一张草图,让裁缝照着她的草图改。

因为只改小腿的部分,所以改得很快。一个小时后,喇叭裤就改完了。

韩明秀试穿了一下,觉得很漂亮,既时髦,又不像大喇叭裤那么雷人和突兀。

只是这小喇叭裤太洋气了,她身上的衬衣跟这条小喇叭裤就有点不搭了。

韩明秀想了想,又来到卖布料的柜台,买了一块跟她这条喇叭裤同色系的棉布。还买了一条同材质,比这个浅蓝色的色系稍微深点的布条。

之后,韩明秀又回到裁缝那里,把布料和布条交给了他,又给他画了一张草图,让他帮忙做一件半截袖的体恤衫。

这个年代的T恤衫,被统称为大背心子,都是那种白色弹力棉线儿材质的,上面印着一些进步的口号或者有标志性的图案等,样式非常简单,千篇一律的。

韩明秀为了配得上那条小喇叭裤,特意设计了一个相对时髦点的T恤衫。

虽说她要做的T恤衫也是跟大背心子一样是肥大款的,但却不是那种肥肥大大的,完全遮住身材的那种。而是稍微有点肥大,不让自己的身材那么显露,但却稍微有点儿显形的那种款式。

这件T恤穿在身上,会有一种将她的好身材隐藏在衣服之下,却没有完全隐藏住,有一种若隐若现,朦朦胧胧的感觉,很具有神秘感,而且很时髦很漂亮。

她还用那布条子匝成牙子,镶在领口和袖口,来提升这件T恤的亮点。

这种设计,至少得十年后才流行起来呢,韩明秀这么穿,可以说,就是走在时尚的最前端了。

裁剪做衣裳的时候,两口子就在百货大楼里溜达。韩明秀又给高大爷和高大娘,周叔和周婶各自买了一身的确良的衣裳。

虽说这四位长辈并不缺衣裳,但他们不缺那是他们的,韩信明秀买是韩明秀的心意。虽然他们不缺,但韩明秀知道,只要她把衣裳买回去,他们还是会很开心的。

倒不是他们图稀韩明秀这几件衣裳,主要是图稀韩明秀对他们的孝心。

尤其是高大爷和高大娘老两口,随着跟韩明秀在一起相处的日子越来越长,高大爷和高大娘越来越把韩明秀当成自己的亲闺女看了。

韩明秀对他们好,就相当于女儿孝顺他们,老两口当然高兴了。

其实,在高大爷家住的这两年,韩明秀也没少花钱。尽管高大爷高大娘不要她的生活费啥的,但是韩明秀隔三差五就往家拎点肉,拎点菜,拎点水果……

这些肉,菜,水果都是她空间里囤的,不需要她花钱。但是这些东西要是卖了的话,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足以抵得上他们几口人在这儿吃住的钱了。

不仅抵得上,甚至还有过之而不及呢!

韩明秀就是这样,她不喜欢占别人的便宜,也想在高大爷和高大娘家住得心安理得些。所以也只有这样,她才能坦然地住在这里,毫无心理负担……

韩明秀还给霍建峰和几个包子也一人买了一身儿。

给霍建峰买了一件白的确良半截袖,一条浅灰色的裤子,还有一双皮凉鞋。

夏天了穿点色浅的,凉快,皮凉鞋也很有必要买,倒不是韩明秀想给她男人臭美或摆阔,而是霍建峰的军用胶鞋太臭了,韩明秀受不了,就不顾他的反对,坚决跟他买了一双防臭的皮凉鞋。

几个包子也不缺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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