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6章 不见了(1 / 2)
照着南老爷子所言,如果轩轩真的就是她的果果。
如果当时她见到轩轩,还怀抱着愤恨,迁怒到了轩轩的身上。
现在真不知道该如何的追悔莫及,楚沐兰不定在暗中看的有多开心嘲弄。
黎栀倏然站起身,“爷爷,我必须要马上回云城一趟。”
轩轩到底是不是果果,一验便知道。
南老爷子却是脸色微变,沉声道。
“若轩轩真的就是果果,只怕现在孩子已经不在云城了。”
黎栀浑身一僵。
是啊,既然轩轩是楚沐兰留给自己的后路,一定会让人暗中一直掌控着轩轩的动向。
一旦事情不对劲,立刻便会带轩轩离开。
不可能留着他们发现轩轩的身份,找到轩轩。
黎栀刚刚因为这个惊喜的发现而沸腾的血液一瞬间便又冰冻住了一般。
她脸色发白,心中懊悔极了。
早知道,她就应该将轩轩一起带过来的。
黎栀还记得,她和傅谨臣秘密赶来南城的那天早上,吴姐还将轩轩抱去过病房。
当时她抱着轩轩逗弄了好一会儿,要走的时候,轩轩死活抱着她的脖颈不放手。
是她,告诉轩轩要听话,乖乖的跟着吴姐等他们回去。
也是她将轩轩的两只小手从被圈着的脖颈后拽下来,将泪眼汪汪的轩轩交给了吴姐。
“吴姐……我先联系吴姐!”
追悔已经不及,黎栀忙拿出手机,拨打吴姐的电话。
然而,那边铃声响起之后却迟迟的都没有任何人接听。
黎栀的脸色更加差了,握着手机的手指一直在颤抖。
铃声没了,那边自动挂断都没人接听。
黎栀像被人放下火炉中炙烤般焦灼,她还想要再打,南老爷子起身握住了她的手,道。
“别慌。打不通,很可能说明我们猜对了,猜对了这是好事儿。”
南老爷子紧紧握了握黎栀的手。
黎栀渐渐平静下来,点了下头。
“爷爷说的对,是好事儿是好事儿,我……我先联系谨臣。”
若是轩轩真的失踪了,那大概率,轩轩真的就是他们的果果。
黎栀必须先通知傅谨臣,然后让傅谨臣抓紧时间让云城的人去找轩轩。
黎栀的紧急联系人就是傅谨臣,她按了紧急拨号键,很快便将电话拨了出去。
南老爷子看到她这一通操作,心中暗叹了一口气。
或许,他早便该放手让她自己来处理自己的感情问题了。
只是,傅谨臣的手机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竟然也没人接听。
“会不会是出了什么事儿?”
黎栀心中不免有了些不好的预感。
那边。
雷渊赶回云城,第一时间发动所有力量找寻果果的踪迹。
与此同时,他也带着人赶到了白家老宅外。
雷渊给吴姐打电话,想让吴姐将轩轩带出来。
可之前明明还打的通的手机,此刻却迟迟无人接听了。
雷渊蹙眉,也不再等候,直接带人按铃。
很快便有佣人走过来,看着雷渊和他身后一排的黑衣保镖,凶神恶煞来者不善的模样。
佣人都没敢开门,白着脸道。
“你们想干什么?”
“开门,我是傅家的保镖,我们傅老夫人想轩轩少爷了,让我过来看看轩轩少爷,顺便将轩轩少爷带去傅家老宅住上两天。”
佣人闻言却面露奇怪,也磨磨唧唧的根本不靠近开门。
雷渊恼火,“还不开门!”
他本就长相凶煞,又用力的踹了下铁门,咣当一声。
佣人吓的一哆嗦,二话不说的就往别墅里跑去。
“怎么办?老大,我怎么瞧着他听到我们来接轩轩少爷就表情奇奇怪怪的,该不会是出什么问题了吧?”
身后保镖上前询问雷渊。
雷渊朝后退了一步,抬手道。
“砸开。”
身后保镖得令,立刻折返去拿趁手的工具。
而那个佣人跑进别墅,便大喊着。
“老爷,外面来了一群黑衣人,他们说是傅家的,要过来接小少爷!”
旋转楼梯上,白震庭听到了动静,刚刚从书房里出来朝楼下来。
闻言,他脚步顿住,狠狠蹙眉道。
“接什么小少爷?真是莫名其妙!去跟他们说,小少爷不在家,今天白家不见客!”
佣人还没转身,就听砰砰的几声巨响响起。
紧跟着又有佣人冲了进来,“老爷,不好了,那些人砸了门都冲进来了。”
他声音未落,雷渊便已经带着两队黑衣保镖冲了进来。
白震庭和雷渊的视线触上,顿时一厉。
“放肆!这里是白家,你们到底要干什么?!都滚出去!”
雷渊迈步上前,而他身后的那些黑衣保镖也纷纷动了起来,迅速将白宅里的所有人都控制了起来。
“白董,我们只是来接轩轩少爷过去傅家老宅住两天而已,白董只要配合,我保证不会动白家任何人。轩轩小少爷呢?”
白震庭一手握着楼梯扶手,脸色沉怒。
“雷渊!你算什么东西,也敢在我白家如此叫嚣?你主子呢,叫傅谨臣过来!”
“白董左顾而言他的是何意?白董不让轩轩小少爷出来,我就只好自己找了。”
雷渊时刻记得自己这趟过来的目的是什么,根本不和白震庭扯别的。
他说着抬手,挥手便要让保镖搜人。
白震庭气的走下楼梯,沉声道:“够了!你们到底要搞什么鬼!轩轩不是被你们傅家带走了吗?轩轩是我孙儿,是我们白家人,之前若非看那个黎栀昏迷着实在可怜,我也不会好心的让星星将轩轩送到医院去,现在是什么情况?我还没有管傅谨臣要人,你们跑到我白家要什么轩轩!”
白震庭的眉心紧蹙,满脸的愤怒和莫名其妙。
雷渊眼瞳一缩,“白董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轩轩少爷没有被接回白家?”
白震庭眉心皱的更紧,“当然没有,这些天轩轩不是一直在御庭府吗?”
他神情巨变,一把拽住了雷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