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不死之身(2 / 2)
灵石把他每晚吸食的阴气都转化为灵力,经过近千年修炼,他的魂魄一点一滴地化为实质,
只要继续修炼下去,他就会变为一个真正的人!
……
一个人只要活得久,就什么事情都能遇到,
某天清晨,他惊讶地发现住处门口被人放了一个纸箱,里面竟然是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儿,
程昱懵了!
他从末想过居然会有人把弃婴放到墓园里面,
没办法,只能先把孩子抱回屋内,
看着这个弃婴他直皱眉头!
怎么办?
扔出去?
那不行,万一被野狗叼走如何是好?自己还不至于如此冷血,
要不送去福利院,又或者找户好人家收养?
就这么办,今晚就把她抱走。
想到解决办法心情也好了,他凑近纸箱仔细观察这个婴儿,这是个女婴,模样长得粉雕玉琢很可爱,估计是家里重男轻女或者孩子多养不起才丢弃的。
他伸手进去查找一遍,希望能找到一些关于孩子的信息,
可除了包裹身体的彩色小被子里面什么都没有,看来孩子的父母是铁了心要抛弃她的,不然不会连她的生辰八字都不留下。
“唉!真可怜,”他叹息道,
这时,孩子被他弄醒了,她睁开一双乌溜溜的眼珠子,看着他咧嘴一笑,萌萌的很可爱!
“啧啧,”
程昱忍不住用手指逗了逗她,这个小不点竟然依依呀呀说起话来了,
在这一刹那,他忽然有点想哭!
婴儿的声音原来居然可以犹如天籁一般动听!
寂寞得太久了,久到自己都麻木了!
原来,屋子里面有一个孩子的声音是那么的治愈心灵!
这种感觉就像往一潭死水里注入一股清泉一样!
他忽然对这种感觉有些眷恋了!
就像小朋友新得到一只宠物那样,他蹲在纸箱旁一边傻笑一边逗着孩子玩,越玩越觉得爱不释手!
想到要把孩子送走竟然有点舍不得了,他决定先留下来玩几天,这个决定让他感到很兴奋!
既然决定把孩子留下来,那就得解决她的吃喝拉撒,
趁着孩子又睡着的时候,他回到楼上拉开抽屉,拿出那些从末动用过的工资,踩着那辆二十八杠老式自行车,直奔镇上小超市,
营业员大妈听说他要买婴儿用品,非常热情地给他介绍了一大堆。
买完后,那辆老式自行车前前后后就挂满了大包小包,然后又跑去书店买了两本育婴指南。
回去的路上,程昱很感慨!
这个时代真不错,只要有钱什么都能买到,
如果在他出生的年代,富人家养个孩子首先得请奶妈,然后穿的用的都要人手慢慢做,穷人家就不用说了,天生天养,死剩下的就是牛马,哪像现在,花个几百块什么都有了。
蹬着蹬着,快要回到住处的时候,远远就听到孩子那撕心裂肺的哭声,吓得他到了门囗,车子都没放稳就冲进屋里,
抱起一摸小屁股,
呀!拉屎了!
急忙拿出在超市买的东西,按照超市大妈教的方法,拿出湿巾,把那个小屁屁擦干净再换上新的尿不湿。
干净了,这个小不点就不哭了,看着他咿咿呀呀又说起话来,
程昱笑了,指着小家伙的鼻子说,“拉个屎都能哭得这么厉害?要是饿了你还了得?”
这么一说,还真得要给她准备吃的了。
不得不说,有些男人天生就带有母性基因,就像程昱,自从捡了个孩子,靠着两本育婴指南,磕磕碰碰地就养起来了,
泡奶粉,做婴儿哺食,帮孩子洗澡换衣哄睡觉,等孩子长大了点,又自动解锁国人骨子里的种菜基因和做饭基因,
他给孩子取了个名字,叫程阿彩,就是因为当初收养她的时候,除了那张彩色小被子就啥都没有了。
有了孩子就有了牵挂,这个住处就变成了一个家,一个有温度有欢声笑语的地方。
在曾经那些漫长的修炼过程中,程昱有时会想,人人都想永生,但永生到底是惩罚还是幸运?
一个人要独自面对这无穷无尽的孤独,这真的有意义吗?
很多时候,孤独就如同连绵不绝的霉雨天,令人寂寞抑郁绝望,让人在沉默中触及到精神深处的疯狂。
其实在绝大部分的时间里,人也只是麻木不仁地活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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