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8章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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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娘开开心心的走了。

    方明华脸上也露出笑容。

    还好,姑娘带走了自己的毛笔和墨。否则后面的读者要求也用毛笔那就麻烦了。

    签名从下午两点半一直持续到下午四点半,整整两个小时写的方明华胳膊酸疼。

    这钱也不容易挣啊

    当天晚上9点,方明华就要离开坐飞机飞往德克萨斯州的休斯顿,埃文斯自然相陪。

    艾米丽没有去。

    她有自己的工作,飞往加拿大的温哥华,参加当地举行的一个文学研讨会,两人在酒店就此此告别。

    “艾米丽,欢迎你来中国,一定要来西京,我和我媳妇一定会热情招待你,我带你去爬大雁塔看兵马俑。”

    方明华发出邀请。

    “有机会我一定要来的。”艾米丽说道。

    “那行,我走了,再见!”方明华说道。

    “等等。”姑娘说着,又跑回自己的房间,没过两分钟又过来,手里竟然拿着笔墨和几张宣纸。

    “你这从哪里来的?”方明华感到惊讶。

    “我在唐人街一家商店买的,你也给我写一幅字吧,做当留念。”

    “写什么?”

    “就写这句!”

    艾米丽又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一本书,竟然是汉字版本《唐诗三百首》!

    她翻开折了角的一页,上面一行字豁然用钢笔标注: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方明华顿时哭笑不得。

    姑娘,你懂这句话的意思吗?

    方明华很是怀疑,艾米丽不知道被哪个无良书店老板骗了。

    “明华,这字很难写吗?我觉得笔画很少呀。”艾米丽不解问道。

    你不懂。

    中国字笔画越少反倒越难写。

    算了,写就写吧。

    方明华将宣纸小心铺在茶几上,拿起毛笔蘸好墨汁,屏息、悬腕,在雪白的字上写下这一行楷体字,当然不忘记签上自己的名字。

    写完自己欣赏一番。

    还不错,没法和那些书法大家相比,但是糊弄老外绰绰有余了。

    “谢谢.”姑娘看着墨汁尚未干的书法,满心欢喜:“我回去要张贴在我洛杉矶家的卧室里。”

    还好,别贴在客厅里就行。

    告别艾米丽之后,方明华连夜乘飞机到休斯顿,第二天在联邦书店签名售书、紧接着是洛杉矶、菲尼克斯.最后一站是芝加哥。

    在芝加哥签名售书的书店叫米奥匹克书店,坐落于维克尔公园区,是一栋三层楼的建筑。

    早上在酒店休息,中午就去书店干活,晚上在埃文斯陪同下逛逛城市,尝尝当地的美食,成了这几天每天的固定安排。

    今天也是如此。

    不过是“打工”的最后一天,今天签书完就自由啦。

    方明华在书店埋头在一本本书上龙飞凤舞签上自己的名字,眼看快到“下班”时间,一抬头,看着边上站在一个黑头发黄皮肤的东方男人正朝着自己微笑。

    方明华也笑起来。

    正是自己的朋友,孙力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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