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纳徵(1 / 2)
理论上,皇帝要提拔重用悦青也好,调他北上之前先在元月的大朝会上亲近一番再做些嘉奖也罢,都不妨碍算好了让悦青有足够的时间打点好家中大小事,也就是通知悦知风父子的时间一定是比正式的调令更早就会送达的。
莫说季熠,就连谢观南也会做如是想。皇帝无论是作为君王要笼络重臣,或是作为晚辈对悦知风表示敬意,都不可能罔顾这些。所以悦知风在悦青出发前,父子俩不见一面绝不会是皇帝故意在时间上不留余地。
“是老头故意不见的。”季熠站在柜子边上,谢观南每从箱子里取出一件东西,他都要上手摸两下再往柜子里放,“我以前从没觉得他对悦青有什么父爱如山,还以为他真的亲缘淡薄,原来他是隔代亲,老头怕自己见了孙儿就放不开手,索性就不见了。”
谢观南想起冯肆说的那些睿王府如今冷清的话,不由得也语调低沉了下来,像他们这样的普通百姓,反而没有这样的烦恼,他若是觉得辛苦,大不了不做捕快了,回家侍奉母亲,有份薄产能度日也罢了,总不至于不得不受这骨肉分离之苦。
百姓未见得会知道天潢贵胄有这些不得已,但天家和士族也难真正体会百姓的苦,这道理都是一样的。大抵就和季熠早前说的那样,他们所享有的百姓供养,让他们肩上有了这重责任,而要在其位并让自己做一个俯仰无愧于天地的人,那便必须担负起这份责任。
“其实老师若真的不愿,也不是没有法子。”季熠冷不丁冒出一句。
不过谢观南再问他是什么法子的时候,他却又岔开了话题,并没有说下去。谢观南本着皇家的事情季熠不说他也不多问的原则,也只当那句话他从没听过,继续把手里的东西往边上的人手里塞。
这日是谢观南年前在衙门最后一日上值,再过三日就是元日了。京城谢家仿佛算准了时间似的,送来一马车的东西,刚好就是这日抵达。一开始谢观南没有选好居处,给家里留的就是县衙的地址,后来是悦庄和自己的小院两边住,怕错过家书,索性就一直没有更换,于是谢家书信和东西都是往县衙送的,他散了衙才又从县衙往悦庄搬。
谢观南的母亲是经商的,人情世故自然老道,这一车除了给儿子预备的各种东西,还捎上了不少别的,诸如文房四宝和家中铺子里的布匹,东西的价值算不上什么,要紧的是这份心思,一车的东西倒有一小半是让谢观南转送给衙门上下的。
“真可谓儿行千里母担忧,咱阿娘这是帮你从县令到同僚都打点了一遍。”季熠终于把东西都收拾好了,转过身环住了谢观南的腰,黏黏糊糊地说,“只有我没有伴手礼。”
谢观南才刚想调侃对方一句,怎么他的阿娘就这么变成对方口中的“咱阿娘”了,却没料到季熠还先声夺人地委屈起来了。明明是从小金尊玉贵着长大的,什么好东西没见过,但这人还是表现得仿佛是别人都有,只有他不被待见似的。
“也不是没有。”谢观南把人推开了些,上下打量了一番比自己还高出半个头的季熠,很难相信这么大个人刚刚还腻在自己肩膀上撒娇,演得跟真的似的,于是笑道,“阿娘上次来信还提起,说虽然缘分天定,但若是遇到情投意合的小娘子也别错过,家里还有房产良田若干,要是我娶个大家闺秀回去,那些全都是聘礼。”
“有房有田,观南的聘礼听起来很丰盛嘛。”季熠如今对这样的戏言已经能做到面不改色地直接拿来当剧本了,谢观南只要说得出,他便接得住,搂着人先从脸到脖子细吻一遍,待到对方被他亲得气息都乱了,才沉着声音在人耳边道,“我这边的嫁妆也不少,你打算何时把我娶过门去?”
谢观南面红耳热地笑起来,每次说到这么不正经的话题,总是自己先憋不住笑,不知道为什么季熠情绪能一直这么稳定,再出格的玩笑他说起来都信念感十足,好像在他心里不管说的是什么,都有把握让它变成现实。
“大家闺秀哪有像你这样恨嫁的?”谢观南想着,其实他上一次回信给家里已经漏了一点口风,只是没有明说,但以他阿娘的精明,应该是能猜到几分,不然今日也不会收到这样大的一车东西,“若是我说你刚刚放进柜子的东西,就是给你的,你还委屈吗?”
季熠瞪大了眼睛,忙放开谢观南回头把柜门再次打开,仔仔细细把放进去的各种丝绸面料又拿出来摸了一遍,惹的谢观南嘴角就没压下去过。他家是做布帛生意的没错,但民间再好的东西总不能胜过贡品,季熠那珍惜和开心的眼神骗不了人,知道那些东西是给他的,再摸在手中真就好像在看难得的宝贝一样。
“真好看。”季熠拿出一匹黛紫色的绸子,搭在自己肩头,转身问,“虽然来不及做过年的新衣,但可以留到开春穿,这块料子就很好,我们到时一人做一身好吗?”
季熠生得样貌好,身材也好,一年四季,悦庄和他西雷山的府里何时少过他的换季新衣,更别说他自己还喜欢随手买,谢观南看他说得就跟闹着过新年要穿新衣的孩童那样兴奋,忍不住拿话臊他:“亏得我家是做这个买卖的,你这点爱好,还是养得起的。”
说完这句,谢观南走到窗边的书桌旁,又把母亲让家仆一起带来的家书拿出来看了一遍,琢磨着这次的回信要怎么写。说那些丝绸布匹是给季熠的,这话也不算哄他,因为上一封信他跟母亲说,他也许在西南遇到了钟意的人,谢母回信中的原话是,若谢观南遇到心仪之人,该有些礼物去讨心上人欢喜才好。
所以,谢观南又看了季熠一眼,送给这个喜欢新衣服的人,怎么不算是投其所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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