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万劫不复(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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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得干干净净。

天南海北他翻了个底朝天,动用了所有的人脉,要不是她今天打给了向璃,恐怕他根本也抓不到她。

她不要他。

这几个字。

这个认知,让他足够抓狂。

戎行野死死盯着她。

黎婠婠坐得有些麻木,加上肚子饿,所以干脆起来去找泡面吃。

因为这地方厨房就是用木板隔起来的。

她也不敢在这烧火,平时如果肚子饿了,她也只是起来泡一碗泡面勉强凑合。

“我让你动了么。”

男人沉沉的嗓音响起。

黎婠婠抿唇,将手收了回来。

“那你想怎么样呢。”

是啊。

他想怎么样呢。

其实也不是没办法的。

办法外公早就教过他了。

正如6岁那年,他非常喜欢的那只狗崽子。

在一堆猎犬堆里,他护着的狗崽子,跟他一样可怜的存在。

那黑黢黢的身子,甚至没有褪去绒毛。

只会摇着肥墩墩的尾巴,跟在他后面,摔跤了也不在乎。

用那黝黑的小眼珠子看着他。

然而他第一次到军营的时候,训练的时候,那只跟着他从戎家过来的蠢狗也来了。

“哪来的小东西!”

“再不管好就炖了吃。”

他不高兴别人碰他的东西,所以当天放了把火,给那说要吃他狗的家伙的寝室给烧了。

然后他被脱光了上衣,挂在校场里,作为惩罚。

每个路过的人都在笑话这小子的不自量力。

可三天后,他依旧不求饶,这些人的眼神逐渐就变了。

变得对着小子敬而远之。

小小年纪,一股狠劲。

这长大了还得了。

第四天,外公亲自来了。

然后带着他去了靶场。

“喜欢枪?”

他第一次流露出渴望欢喜的表情。

“喜不喜欢!”

威严的声音厉声质问。

“喜欢。”他冷漠回答。

“大声点,我听不见。”

“喜欢!”

“拿上这把枪,将它打死,你就可以带走这把枪。”

那是他第一次用枪射杀活物。

目标是——那只狗。

他甚至没给它起名字。

只是叫它小蠢货。

他不敢。

外公就站在他的身后。

“你今日为了这畜生,可以对着你今后的战友动手,那么他日,谁会成为你后面的眼睛?”

“行野,永远不要告诉任何人,你喜欢什么,就算那只是一条狗。”

“它也会成为你的软肋,让你万劫不复。”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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