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天降大灾(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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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二年(公元628年)三月初一,天空又出现日食。朝廷上下就此事议论纷纷,担心上天会降下什么灾祸。就在众人人心惶惶之中,灾祸真得降临了。

  三日后,朝廷接到急报:“关内发生旱灾饥荒,米一斗价值绢一匹,许多民众卖儿卖女来救命。”

  朝会上,李世民商议此事。马周建议:

  “一是,朝廷应拿出皇宫府库的金帛把这些被卖的孩童赎出来,归还给他们的父母。

  二是,因去年连绵大雨,今年又出现干旱、蝗虫灾害,建议大赦天下。

  三是,这次出现日食,是上天在警示我们,是否监狱里有冤假错案现象,那些受到冤屈的人怨气淤积起来充塞天空,导致天象出现怪异现象。建议实行死刑五复奏制度,即:从今往后,凡是死刑卷宗,刑部、大理寺上报后,都使中书省、门下省四品以上的官员及六部尚书审议,再报圣上复核,这样做目的是可以杜绝冤狱滥刑。

  四是,隋朝末年兵荒马乱,百姓流离失所,饿殍盈野,使人触目惊心,应使所在官府收拾埋葬。

  五是,往年宫里虽然遣散过宫女,据说太上皇的宫内及掖庭妃嫔宫中的宫女,人浮于事,白白浪费衣物粮食,而且宫女们被限制在宫中,年老而未婚配,阴气郁结积蓄,也足以导致干旱。建议裁减太上皇的宫内及掖庭妃嫔宫中的宫女。”

  李世民点头称赞,宣布下诏命实施。

  可是诏命颁布实施有一段时间,干旱、蝗灾现象仍没有缓解,甚至漫延到关中京畿之内。

  三月十六日,圣上进入大兴禁苑内,看到蝗虫,拾取数只,祷祝说:

  “百姓凭谷物维持生命,而你吃了它,宁愿你们吃我的肠胃。”说罢举手要把它吞下去。

  长孙无忌、高士廉等人都劝谏说:

  “吞吃蝗虫或许会生病,有伤圣上的龙体。”

  李世民厉声说:

  “朕要替百姓承受灾难,还回避什么疾病!”于是把蝗虫吞下肚里。

  第二日,礼部尚书陈叔达上奏:“建议做大傩之礼,以驱除疫鬼、蝗灾,祈求风调雨顺,国泰平安。”圣上准奏,诏命太常寺着手准备大傩之礼。

  六日后,太常寺准备好大傩之礼,并向圣上报备应允。

  大傩之礼仪式参加人员共三百六十余人,具体分工如下:

  参加的人员共分为六队,每队包括侲子二十四人,年龄均在十二岁以上、十六岁以下。

  执事者十二人,服装装备是赤帻、赤衣,麻鞭。

  工人二十二人。其中:一人为方相氏,假面,黄金四目,蒙熊皮,黑衣、朱裳,右手执楯;一人为唱帅,假面,皮衣,执棒;吹鼓角各十人,合为一队,设置一个鼓吹令。

  太卜令一人,负责监管大傩队伍。

  巫师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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