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军功奖励机制(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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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采取休养生息,慎重对外用兵,相应地减轻百姓服赋役的负担。

  二是,采取马御史(马周)曾经的提议:在全国范围内对盐铁实行专卖制度,以增加国家税收,相应地降低课口所承担赋税的比例。

  三是,借鉴秦国商鞅奖励军功制,实行激励机制。自大唐建立以来,连连战争,通过开疆扩土获取了大量的土地,但大唐百姓除了负担沉重的赋役外,却没有得到任何实惠。大唐帝国新疆土都被圣上分封给皇子与功臣们。

  秦国的奖励军功制,实际上是一种论功行赏的制度。根据战争中所取得的军功,士兵们将获得相应的奖励激励制度,实现了社会地位的晋升,让士兵们能够得到丰厚的回报,从而激发他们的战斗力和忠诚。”

  李世民饶有兴趣地听着袁天纲讲激励机制,于是问道:

  “秦国实行的二十级军功爵位制,现在已不适用唐朝现实情况,还需要全部照搬吗?”

  “不需要照搬,而是建立与大唐帝国相适应、新的激励机制。”  袁天纲说道。

  “什么是新的激励机制?快说来听听。”  李世民好奇地问道。

  袁天纲徐徐说道:“新的激励机制有四个主要内容:薪酬激励、非薪酬激励、职业发展和认可与赞赏。

  一是薪酬激励。

  薪酬激励是一种通过货币奖励来激励大唐课口的行为。大唐课口一旦相应国家的号召参加府兵,除了每年可以享受朝廷发放的12石粮食和12匹绢的军饷外,还有绩效奖金、提成、股票期权等。

  绩效奖金就是大唐军人如果忠实地完成朝廷交给的每一项工作任务,朝廷按照完成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给每一位军人发放一定数量标准的军饷。

  提成就是每次打仗获胜后,可以将在战场上获得的财物,按照‘三七开’的原则,三成上交给朝廷国库,七成按照军功大小的标准分配给每一位参战军人。

  股票期权就是借鉴汉代‘非功不能封侯’的原则,根据大唐军人在一段时期内获得战功的大小及多少,分封给这些立功军人一定的爵位。

  薪酬激励的目的是为了激发每一位大唐军人立军功的积极性,提高军人们的战斗质量和效率。在设计薪酬激励机制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客观公正性:薪酬应该根据大唐军人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来确定,而不是仅仅根据个人血统与背景来晋升职务。即使是大唐皇室成员,如果没有立寸功,也不给予爵位。这样可以避免不公平和不满的情况发生。

  激励性:薪酬应该能够激发每一位大唐军人的打仗积极性,让每一位军人在战争中获得有成就感。

  具有竞争力:薪酬应该能够与薛延陀、西突厥、吐蕃等国相比具有竞争力,以吸引和留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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