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伏笔(1 / 2)
没了森林的掩护之后,行踪是相当容易被发现的,所以赢奚带去的,是最精锐 的部队。
他们的移动速度极快,在满是烟尘的广袤大地上快速的奔跑。
…
“大人,您的体力~”
赢奚已经多大的岁数了,他这个年纪体能下降,是很正常的。
不过赢奚的这属下,白操心了。
如此大的事情,就算是耗尽所有的体力和力量力竭而亡,赢奚也不会有任何的 可惜的,能完成这次任务,比什么都重要。
“废话,老夫的实力,岂是你们能够揣测的?老夫当然没问题,告诉所有人,加 快脚步,务必在天黑之前,抵达胡人的粮仓位置,距此也就二十多里地了,加快速 度 ! ”
赢泽是一刻也不想耽搁,话刚说完,便奔出去了几十米地了十.
众将士看着赢奚如此的积极,笑了笑,便跟上了赢奚的脚步。
野人部落统一了之后,变得和谐了很多,老弱妇孺,皆是被保护在了最后方, 同粮仓的位置在一起。。
野人虽然脑子不行,不过他们知道,粮草对于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一旦他 们的粮草没了,这一场战争,也就差不多可以落幕了。“六六三”
所以,粮仓所在的地方也有重兵把手。
足足十万野人大军,不过呢,战斗力强悍的都被派往了前线,留在这里的十万 野人,大多战斗力不太行的。
不过,这十万野人大军,也强过了二十万的秦军。
想要突破他们的防守毁掉粮仓,也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毕竟这一次带过来 的人手不到一万人,没办法,目标太大的话,大老远就被野人发现秦军的踪迹了。
这一路上来,所看到的,都让赢奚感慨不已。
这群野人啊,真是强盗,光看这片大地的景物,就知道,这群野人除了猎杀野 味之外,就只会掠夺了。
不论是谷物还是蔬菜,他们什么都没有种植,大片大片的地,都是荒地。
其实,也并非野人傻,没能力种植作物,只是他们习惯了掠夺秦人的资源而 已。
他们也了解过,种植作物需要花费大把的时间和精力,才能将作物培育出来, 是挺麻烦的,与其这样,还不如将时间和精力用在掠夺上。
一年,也就掠夺那么个把月的时间,其余的时间全部用来上山打猎,锻炼身 体,增强战斗力,好不爽快?
看着空空如也的东胡,赢奚的气就不打一出来。
“此次,必然要将这些野人都给灭掉!不论男女老幼!”
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这一点对于行军打仗多年的将士们来说,是 不用说也能明白的一个道理。
就算是老弱病残,也丝毫不值得同情。
说实话,脑子真的是个好东西,野人真的是太需要了,粮仓这么重要的东西, 除了重兵把守之外,还需要将防线往外拉很多0.
方便在被突袭的时候,提前发现状况,可以有足够多的时间进行反应和做出对
策。
可他们就是不会考虑这些,也不知道秦人的用兵之道。
他们甚至觉得,他们换地方,不定期不定点的对大秦东境进犯,并且随时派人 对扩大防线的秦军进行围杀,是一件相当有智慧的决策。
这件事确实让大秦的东境有了很大的麻烦,不过呢,最大的原因是打不过,不 是不知道怎么打。
赢奚带的奇袭部队,十分的顺利,沿途并没有遇到敌1.8人,只是遇上了一些普 通的野人人民,这些野人,没多少的战斗力。
更何况,他们面对的是赢奚这位天人级别的强者,完全来不及做出任何的反 抗,完全没有机会逃跑去报告情报,赢奚手拿把掐的,就解决了。
胡人的粮仓很大,很大,建立在平原之上,已经非常接近了,可依旧没办法看 到粮仓.
为了避免被发现,奇袭小队在接近粮仓的时候,全员趴在了地上,而赢奚此 刻,正拿着地图在看。
地图相当的精密,所以,凭借周围的环境,他判断出来了,他们距离胡人的粮 仓不过两公里的距离,这个距离要是发动奇袭的话,不用几分钟的时间,就能打起 来了。
“左翼右翼各五百人,装备上强力连弩,战斗不打响,野人没有进入有效杀伤范 围之内,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许开火,暴露你们的位置。“。
“一百人的大宗师小队,跟本王一起,朝着野人的最前线发动进攻,拖住敌人, 记住,我们是佯攻,在其余的人没有得手之前,必须保证自11己的存活!”
赢奚安排的十分的清晰, 一共分为三队。
其中,实力最强悍的,负责佯攻,因为实力强悍,所以很轻松的能在野人的攻 击中存活下来,他们可以和野人很轻松的周旋。
另外一队装备好的,在两侧打掩护,提供强大的火力支援,分担一些佯攻队伍 的压力。
其余的所有上万人的精锐,绕后,在野人属于防范的时候,将野人的粮草烧毁 掉。
这么多的粮食,直接烧毁,真的是暴殄天物,不过没办法,他们带不走,若是 青龙在的话,倒是可以考虑一下将这些粮食带走。
眼下,也只有烧毁这一个办法了,毕竟自己得不到,也不能留给野人。
赢奚一声令下,上万精英蹲着,以极快的速度进行移动,他们分别朝着两边前 进,朝着粮仓的周围而去。
尽管是蹲着的,身形被压的很低,但他们的移动速度依旧是很快,并且动静相 当的小。
这便是精锐的厉害之处,在看着绕后部队到了差不多的位置,赢奚一马当先 的,直接朝着野人冲了过去。
这老头年纪是大了,不过呢,他所展现出来的爆发力,那是相当的恐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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