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只道是寻常(一)(2 / 2)
我和她是在大一新生的联谊活动中认识的,可以说是一见钟情。
她家境不好。用她自己的话说,全家人都把改变命运的希望寄托在了她身上。
她很漂亮,但当时最吸引我的,是她身上那种质朴的气质。
她很黏人,如一条离开水的鱼。
而我,则是她盛满水的缸。
我很爱她,会把本就不多的生活费,节省下一大部分,花在她身上。
我们去过北京城的许多地方,她慢慢学会穿搭、打扮。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之间的话题开始变得很少,她不会主动找我。每次出去玩,我都要同她约很久。
还记得那是我同她最后一次逛街,她在商场内某个著名品牌的橱窗前驻足了很久。
“刘岩,你觉得这个包好看吗?”她问我,语气中隐隐有些期待。
我看了一眼价签,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没有作声。
“不好看。”她叹了一声,快步走开了,留我一人呆立在原地。
像一个谢幕后忘记退场的小丑。
04
五位数,对于一个月生活费只有两千的学生而言,意味着不吃不喝也要大半年。
也是从那天起,我决定做一份兼职。
于是从小便有文学梦想的我,选择了创作。
我至今还记得,当我拿到第一笔稿费后,火急火燎地跑去那家店。
我倾尽了所有,却只能买到一个基础款。
我小心翼翼地抱着那个比礼物本身要大出许多倍的橘红色包装盒,挤了一个半小时的地铁,赶到楚钰的宿舍楼下。
我本想将礼物送给她,却换来她的一句分手。
现在的我,已经无法记起当时的更多细节,只是分手理由,我始终记忆犹新——
她说,我们都还不够成熟,不懂什么是爱。
她又说,她已经不爱我了。
她还说,我们分开吧,希望我找到那个对的人。
我当时以为,她一定是得了绝症,不忍心让我难过,才提的分手。
直到当天下午,我看到她一只胳膊挂着那款她心仪已久的包,一只胳膊亲密地挽着一个胖胖的学弟,两个人谈笑风生地钻进了名贵跑车里,一眨眼就消失不见了。
05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去清吧。
所谓的清吧,在我看来就是平价、适合学生消费的酒吧。
我和同宿舍的哥们每人点了一杯马提尼,学着电视中成功人士的模样,一边摇晃一边品酒。
可是不论怎么摇晃,都无法掩盖住我内心深处的空泛与苦涩。
心里也盛满了酒,不敢碰,怕醉了离人的旧梦。
清吧里的灯昏沉黯淡,我的脑子混沌纠缠。恍惚之间,我听到了邻桌传来的争吵声。
“你别碰我!”
说话的声音很熟悉,我确信曾在哪里听到过。
我连着眨了几次眼,将眼中的泪水盛了回去,也终于看清了起争执的几人。
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孩子,一个戴着金边眼镜,西装革履却身材走样的中年男子,还有一个尖嘴猴腮,身形干瘦宛如麻杆的年轻男人。
那个女孩子很眼熟。
我记起来了。
她是三个月前,在咖啡厅遇到的那位。
“一起出来喝酒,开心最重要了!”西装男笑着说,脸上的横肉堆在了一起。
一边说着,一只手还不安分地去揽那女孩的腰。
女孩一脸厌恶地准备起身离开,却被瘦子拦了下来。
“陈总都说了,很喜欢你写的书,至于后续如何出版,你们不得再聊聊细节?”
女孩进退两难时,无意撞上了我不曾离开的目光。
四目相触,她怔了怔。
我知道她也认出了我。
也许是失恋带给了我勇气,也许是她略带恳求的目光激起了我的保护欲。我一口喝干了杯中的酒,差点连杯底的橄榄都一口气吞掉。
我站起身来,走向她,装作生气的样子道:“亲爱的,他们是谁,你怎么和他们一块儿出来喝酒了?”
西装男明显愣了一下,他的目光在我和女孩之间反复游走。
“你是谁?!”
“他是我男朋友!”
“傻愣着干什么!”我接过话头,冲她使了一个眼色,“快,回家!再让我撞见你和别的男人鬼混,看我不收拾你!”
我尽可能装出一副凶狠的模样。
她很聪明,顺势起身走到我身边,乖乖地垂下头道:“我错了嘛,以后再也不敢了。”
我假意揽住她的腰,其实并没有碰到她的身子,朝着已经看傻眼的两个室友迅速使了一个眼色,一行人火速逃离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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