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阿莱姆报仇雪恨,杨端和威名远扬(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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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来,夷人不像华人,他们的脑筋相对简单,好勇尚武,谁拳头硬,谁就是老大。所以,按照寨里的传统,首领肯定是最能打的人。而且,无论谁对首领发起挑战,首领都不能回避。否则,会被寨民呲笑为没胆的懦夫。所以,这女人吃准了这一点,才会在祭祀上,在众人面前对他发起挑战。

  坤达汗恨得咬牙切齿,但又无可奈何。如果是五年前,他还在巅峰状态时,根本不会把个女流之辈放在眼里。可是现在,自己已经垂垂老矣,对方又那么古怪,胜负还真难说。然而,即使没有必胜的把握,首领的尊严也令他不得不应战。

  这时,在场的众人默契地退开一个圆,将中间的空地让给他们。只见他手一挥,从手下的手中接过他惯用的大刀。

  这刀有一米多长,刀口斑驳不平,染着怎么洗也洗不掉的血迹。就是这把刀,陪伴他经历了多年血雨腥风,也沾过上代首领全家的鲜血。然而,这刀虽然可怕,他有的却不只这把刀。他略微运功,灵力催动,周围众人随身携带的刀刃像是受到什么力量牵引,纷纷浮到空中。

  “哦,还是金武者,有两下子嘛。”对方看着空中的刀刃,似乎见到什么有趣的玩具,咧嘴笑了。坤达汗不理她,催动灵力,满天的刀刃一齐向她砍去,封死了她的所有退路。

  只听乒乒乓乓一阵脆响,上百把刀落在女人刚才的位置。普通人挨了这一下,不变肉泥才怪。可是,众人定睛一看,刀刃丛中哪有什么人影,只有一丝黑雾,弥漫在地面。

  然后,只听锵的一声爆响,人影闪动,坤达汗的大刀挡下了女人手中弯刀的一击。然后,两人攻守互换,接连出手。可是,女人的速度实在太快。在旁人眼中,坤达汗似乎在同一团黑雾搏斗,在砍空气。

  “首领,不会输吧?”周围围观的众人里,也有年纪不大的男童。在男童心中,这个来了一年多的新首领虽然长得凶,但是很能打,听说他还打败了前任首领,是自己的偶像。孩童们都不愿自己的偶像失败,正如没人想看小怪兽打败奥特曼一样。

  可惜,这次他们不得不失望了,毕竟这个世界里,厉害的家伙从来都不是长得凶的家伙。很快,坤达汗就受了伤,只见他退开几步,捂着腰间的伤口。那里,鲜血淋漓。

  “呵呵,这么快就不行了?真没劲!”阿莱姆笑道,眼前这个令她咬牙切齿恨了好几年的男人,她的丈夫,可不能轻易杀了。“你还有什么能耐,尽管使出来,陪我玩玩。人死了,就没机会使了。我还没玩够呢。”

  坤达汗被她这话刺激了一下,只见他怒喝一声,灵气催动,整个身体似乎都大了几圈。地上的上百刀刃在他的灵力牵引下,又纷纷浮到空中,向阿莱姆砍来。

  “哦,还有压箱底的招数啊。”阿莱姆似乎毫不在意,嘴里吐出两个字,“有趣。”

  只见她身形一动,又消失在黑雾间,周围的兵刃照旧砍了个空。然后,只听当的一声闷响,她的弯刀结结实实地砍在坤达汗的大刀上,旁边的明眼人都能看出,她是故意这么做的。因为,坤达汗受伤后又使出绝活,消耗巨大,已经没有余力挡下她的招数了。

  只听嗑啦啦的裂响,也不知道阿莱姆这招使的劲力有多大,反正坤达汗的大刀吃了一击后,竟然从中裂开,断成两截。然后,阿莱姆轻轻松松,就把坤达汗拿刀的右臂给砍了下来。

  “啊啊啊啊!”坤达汗吃疼,左手捂着手臂断口处,大声哀嚎。这声音,十分凄惨,回荡在广场上,令人胆寒。

  “叫啊,使劲叫!”这时,阿莱姆似乎嫌对方的惨叫不够大,又接连挥出两刀,把对方的双腿砍了下来。“再大声点!”

  坤达汗没了腿的支撑,身体滚落到地上,如同一段木桩,在自己的血泊中滚啊滚的,模样十分凄惨。这时,阿莱姆走上前,踢了他一脚,又顺手挥出一刀,把对方仅剩的左臂也砍了下来。

  这时,坤达汗似乎已经没力气喊叫了,他在地上滚了一圈,恶狠狠地瞪着阿莱姆,咬牙切齿地道:“你,好狠毒!”他一辈子只知道男人心狠,万万没想到,女人狠起来,竟然比自己更狠。

  “哦?你灭我全家几十口时,就不狠毒了?”阿莱姆见眼前的对手不叫了,似乎玩腻了,挥手一刀把对方的首级削了下来,还不忘唾一句道,“无趣,我还以为你能撑久点。”

  这时,旁边上座里观战的长老站起来,颤声宣布,“遵古训,阿莱姆获胜!”这时,在场数百人一起跪拜,口中念道,“恭迎新主!我主大量!”

  “哦?这么说,我是新首领了?”阿莱姆只是为报仇而来,她对于这个首领宝座,兴趣并不大。不过,按照古训,她在挑战中干掉了前首领,那这个新首领的宝座,她是坐也得坐,不坐也得坐。她突然想起,做了首领,也是有点好处的。于是她拍拍手,朗声道,“好吧,你们认我是首领,那我就下我的第一个命令了。”她顿了一下,又道,“给我把前任首领的全家绑来,一个不留!”

  这时,在场有急于立功,或是以前就与阿莱姆交好的寨民,纷纷站起来,冲进首领屋子。只听一阵鸡飞狗跳的哭喊后,没多久,家眷几十人就被寨民们绑了,押到广场上来。只见这些家眷,男女老少都有,上有白发老人,下有学步的孩童。阿莱姆看在眼里,忽然想到自己那个妹妹。妹妹现在不知道在干嘛?夜深了,大概睡觉了。

  这时,她走到跪下的家眷旁边,一边望着坤达汗的无头尸身,一边低声道,“华人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说过,要让你全家在黄泉路上团聚,就要让你阖家团聚,不然,你孤身一人走在路上,多寂寞呀。”话音刚落,只见她出手如风,几十个首级几乎是在同时滚落,腔子里的血如同喷泉似的,染红了整个广场,如同血海,十分恐怖。

  而她,矗立在血海中,笑得花枝乱颤。

  谁也不知道,她的心中想的是,自己以及这个坤达汗全家灭门的惨剧,无非不就是因为各个山寨各自为政,才会互相仇恨、杀戮。如今自己做了首领,如果能统一天下的夷民,以后应该不会再发生这样的惨剧了吧?

  正是:

  说要灭你全家门,不得留你半儿郎

  世人皆道男儿狠,谁知不及绝情娘

  从那天以后,她率领寨民,以铁血手段接连征服了附近好多寨子,被方圆千里的夷人部落奉为共主。华夷有别,自古华人都不理会夷人的纠纷,所以没什么华人知道她。

  然而在夷人的世界里,早就没人敢叫她的本名“阿莱姆”了,人们心惊胆战得给她冠了新名,叫做“千寨血王”。对了,这个名头用华人的语言来说,好像叫“杨端和”。为什么叫这个名,谁也说不清,大概是纪念以前的什么华人吧,已经延续几百年很多代了。

  只是这一代的杨端和,性情十分古怪,似乎闺中寂寞,每征服一个山寨,总要大肆搜捕俊男,征到她的闺中侍寝。而且,也不知道她什么功夫厉害,这些侍寝的俊男都命不长。长则一月,短则一周,都变了人干似的尸骸,被手下从她的闺中拖出来,埋葬。所以,在夷人的男士中渐渐流传一句吓人的笑话,叫做,血王要你去陪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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