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二十八叔刘禹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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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二亲自把刘绰送到了大明宫前,还是不放心,又把当今天子的喜好嘱咐了一遍。

  “绰绰,圣人于诗文一道,造诣颇深。我找来的这些都是圣人往年赐宴群臣时做的诗,你可记住了,要不要带上?”

  李适到了晚年,喜欢医药、诗文和书法,而巧合的是,这几样刘绰都是可以聊上几句的。

  李适的诗,句式工整,以五言为多,用词雅正,并不是刘绰喜欢的风格。她虽然只看了个大概,还是道:“放心吧,我心中有底了。这些诗文还是不带了,若是在宴席上被发现,反而不美了。”

  李二道:“伴君如伴虎。早知如此,昨日在杏花楼,说什么我也该拦一拦你的。”

  “事已至此,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元夕二首能被圣人喜欢,那是我的运道。你怎么还害怕起来了?等我回来,我们一起去杏花楼搬彩头!”

  “都这个时候了,你还想着彩头?”李二有些无奈,“真是个小财迷!”

  “正大光明赚来的钱,为何不能想着?”刘绰理直气壮。

  嘴上说得轻松,入了麟德殿还是多少有些惴惴不安。

  赴宴之人以诗人为主,官身的不到三分之一,大部分人都是白衣。

  有老有少,除刘绰外,皆为男子。

  这是她第三次入麟德殿。

  第一次时,她是献菜的掌食。

  第二次,是跟李德裕一起欣赏骠国乐舞。她是赵郡李氏选定的未来新妇。

  而这次是她头回单独赴宴,也是座席离御座最近的一次。

  圣人入殿前,大家关注的焦点都是她。有的远远低头议论,有的则是上前攀谈相交。

  “你就是那位写出了《元夕》二首的刘五娘子?幸会幸会!某乃权德舆,昨日听闻了娘子的大作,权某激动地一晚上没睡着。实在是想看看到底是怎样一个女子能写得出如此精妙的佳作,一大早就派人往府上送了拜帖!今日一见,竟如此年轻!你这元夕二首一出,此后谁敢提笔写上元啊!”

  说话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气质十分儒雅。

  刘绰虽然没跟他打过交道,却读过他的诗,对他的大名如雷贯耳。

  这个权德舆的诗歌成就极高,很受圣人赏识,乃是如今的礼部侍郎。他四岁能诗,少时便以文章知名。诗文含蓄蕴藉,朴素自然,气韵生动,意境悠远。

  贞元十三年,他在驾部员外郎的任内就做了进士试策官。据闻今年掌贡举的主考官也是他,称得上是当今文坛的第一把交椅了。

  “原是权侍郎,久仰久仰!我家父兄都十分喜欢您的诗文。权公过誉了,今日得见权公,乃是刘绰的荣幸才是啊!”

  嘴上客套着,刘绰心中却是极为自信的。

  你说的没错,要知道千年之后,人们提起元宵节,滚入脑海中的第一首诗词就是这首《青玉案·元夕》。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只要是个中国人,就能感受到辛弃疾写得到底有多好。哪怕你是个平行时空的,比他早几百年的古人,你也得承认。

  至少,在后世他的名气似乎比你大上许多。

  权德舆捋着胡子道:“今日赴宴之人皆是诗友,刘五娘子切莫再称呼某的官职。小友一入京便以五坊使案名动京城。昨夜又一展文采,技惊四座。如何当不起权某的夸赞了?”

  听文学巨头称呼自己小友,刘绰有些惶恐,连呼“不敢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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