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辣眼睛(2 / 2)

加入书签

  谢金花突然嚷嚷了起来:“对对对,我是疯子我是疯子我是疯子啊!我刚才都是胡说八道的……”

  只要她疯了,她刚才说的话就不算数了!

  她真是太机智了!

  众人:“…………”

  姜瑜也被谢金花的骚操作给雷到了。

  她真没想到谢金花这么不堪吓,更没想到为了逃避责任她居然选择装疯。

  不过这对她来说倒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情。

  姜彦良却是要气炸了:“奶奶你在胡说什么!你快告诉公安同志你没有疯,所有的事情都是姜瑜陷害我们的!”

  奶奶要是“疯”了的话,还有谁能证明是姜瑜这个贱人陷害他的?

  所以他绝对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

  姜大壮也震惊了:“妈,你什么时候疯的,我怎么不知道的?”

  谢金花心里发苦:我也不知道啊。

  就在这时,站在身后徐母突然咦了一声,跟蔡大婶咬耳朵道:“我之前以为她疯了,可现在又觉得她好像不是很像疯子,别人疯了都会又哭又笑地流口水,有些人还会打自己,你看她什么都没有,是不是不太像疯子?”

  谢金花听到这话,身子顿时一僵。

  下一刻她傻笑了起来,笑了一会又呜呜哭了起来,口水顺着嘴角流下来。

  那样子就……无比辣眼睛。

  自己选择的疯路,跪着也要疯下去。

  众人:“…………”

  这疯也疯得太随心所欲了吧?

  因为谢金花“疯”了,她作为人证的资格自然就被取消了。

  其实就算她没有疯,就凭她前言不搭后语也是没法作为证据的。

  因为谢金花的掉链子,导致姜彦良的指控也不成立。

  可他偷内裤、威胁徐母要杀人放火的事情却是人证物证俱在。

  姜彦良当场就被关进了监狱。

  被押下去时,他双拳紧握成拳,手背青筋根根暴露。

  他一双眼睛死死瞪着姜瑜朝她无声说了一句:“贱人,你给我等着!”

  姜瑜接触到他那毒辣的眼神,如同被阴冷的毒蛇给盯上一般,胳膊爬起了一层层鸡皮疙瘩。

  不过她没退缩,坚定迎上姜彦良的眼睛:等着就等着。

  她这次能将姜彦良送进监狱,除了运气之外,更多是借助这个年代的特殊情况。

  只可惜现在不是1983年的严打时期,此时流氓罪也还没有被写入刑法,姜彦良这种情况顶多是处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等服完役他出来,只怕又要不死不休,不过以他的脑袋瓜,分分钟就能把他按压下去。

  看到宝贝孙子被压下去,谢金花嗷嗷大哭,眼泪和鼻涕齐飞。

  在外面等待的孙桂花知道后,两眼一翻晕死了过去。

  最终,姜大柱背着尿了一裤子的谢金花回去,姜大壮瞪了姜瑜一眼后,也背着媳妇走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