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清朝少年杀人案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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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对于少年杀人案也是常有争议的。

  尽管从唐律开始,7岁以上少年杀人便可判死刑。

  但司法“程序”也是很复杂的,不是说判死刑就判了。

  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断案者本人的态度和性格。

  毕竟在古代,法治不健全,“人治”的性质比较突出。

  清朝这起少年杀人案发生在乾隆51年。

  也就是1786年三月。

  湖北黄州府蕲州。

  这天。

  两个少年一块在河边挖野菜。

  大的叫徐桂儿13岁,小的叫曹受儿才10岁。

  俩人正挖呢,看见走过来一个小孩,他手拿糖果,一边走一边吃。

  徐桂儿和曹受儿看到对方吃糖,直流口水,于是上前要糖吃。

  那个小孩同他俩都认识,自己也并不小气,就给了他们一人一颗糖。

  可徐桂儿和曹受儿吃完之后,觉得不过瘾,还想要。

  那个小孩就不答应了:“不给,就是不给!”

  于是徐桂儿就说,“我买还不行吗?不过今天没带钱,改天给你钱!”

  那小孩还是不同意。

  徐桂儿就来气了,冲对方大吼:“你给不给?老子今天吃定你了!”

  那个拿糖的小孩叫李大生。

  年龄更小,才9岁。

  但面对13岁的徐桂儿竟然丝毫不怵。

  他护着自己的糖果,就是不给对方。

  李大生虽小,但他家庭比较富有。

  长得比较壮,个头也不小,有心理优势。

  这下逼急了徐桂儿。

  于是就拉同伴曹受儿过来,仗着人多,要来抢李大生的糖果了。

  嗨,还想明抢不是?

  李大生不干了,挥拳就向徐桂儿打去!

  徐桂儿躲过了李大生一拳。

  可李大生不依不饶,又顺势推了对方一把,瘦弱的徐桂儿居然被推倒在地。

  让比自己小的孩子弄翻,脸上实在不好看。

  徐桂儿爬起来,作势要打。

  而在一边的曹受儿看见自己的哥们儿吃亏了,便也前来助阵。

  两个大孩对付一个小孩,李大生如何是对手?

  情急之下他捡起一个石头就朝曹受儿打去。

  石头正打中曹受儿的耳朵,鲜血直流。

  曹受儿便哇哇大哭起来。

  见此情景,徐桂儿也自害怕起来,直接撒丫子窜了。

  李大生见状,便得意起来。

  对曹受儿威胁说:“谁让你们抢我的糖?

  活该!

  等会我回家对你爹说,你抢我的糖,看你老爹咋收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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