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消失的30分钟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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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调查郭桂荣被害时王晓钟的活动时间及案发后的表现。

  侦查员们先后调查了十几个与郭桂荣有关的重点嫌疑人。

  然而,逐一核查后,都没有作案时间。

  另一边,王晓钟称:案发当天早上,一位外地客人给他单位打电话,约他到第三旅馆102房间吃晚饭。

  他是下午5点20分去的,返回单位是6点10分,前后共用50分钟。

  侦查员来到第三旅馆,找到当时值班的服务员核对。

  确实有一个人来问过102房间,但由于当时忙碌,服务员没有在意询问者的相貌。

  侦查员实际测定,从商店到第三旅馆的往返时间,与王晓钟所说的基本吻合。

  这样看来,王晓钟也没有作案时间。

  这就奇怪了,侦查员的工作很到位,与郭桂荣有关的人员都调查到了。

  并没王晓钟说的妻子作风不好的情况,而王晓钟也没有作案时间。

  敲墙人还能是谁呢?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海伦县公安局决定再次复核。

  复核结束,刑侦大队的李队长认为还是应该把侦查重点放在王晓钟身上。

  对此,他说出了3个疑点:

  王晓钟自称9日打电话约他出去吃饭的人是天津来采购的张某。

  既然早上就打来电话,又是外地的朋友,王晓钟为什么一天都不去看望,而是只等着晚上吃饭呢?

  下午刚上班,王晓钟回家了一趟,说是喝茶。

  难道在单位就不能喝茶吗?

  况且,王晓钟之前从来没有中途回家喝茶的行为。

  他为什么突然改变生活习惯了?

  王晓钟的衣服向来都是郭桂荣给他洗。

  9日晚上。

  他为什么自己洗起衣服来了。

  并且没干就穿在了身上?

  李队长总结道:“如果这些疑点不能找到合理的解释,就不能彻底排除王晓钟的嫌疑!”

  一个侦查员强调:“王晓钟前来报案时,曾经在路上晕倒,通过他的行为来看,对爱人很忠诚,到了悲痛欲绝的程度,应该不会有作案的基础。

  何况他没有作案时间啊。”

  李队长说:“目前,王晓钟的证词多是他自己的一面之词,有必要寻找更多目击者进行核实!”

  这时,现场勘查组的侦查员传来消息:在死者的上衣口袋里发现了两张同一个女人的照片,还有一封白皮信。

  信上写着:

  昔日的兄长:

  您好!

  我有个要求,就是,请你以后说话不要讽刺我,哪怕装作不认识也可以。

  你知道,每当我听到你那些刺话时,心里是多么难过呀!

  你为什么?为什么不能理解曾是你“知心”朋友的心呢?

  回首往事,我是天真的,我从来都没有想到男女之间有别,从来没有想到同事们的议论。

  更重要的是,没有经过嫂嫂的同意,就充当了你的妹妹,这能说不是天真可笑吗?

  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嫂嫂是否能愿意有我这样一个小妹妹呢?

  况且,可以说你生活的道路刚刚开始,前途是可观的,我怎么能让“流言”束缚自己心中“最高尚”的人呢?

  “朋友遍天下,知心能有几”,这难道不是事实吗?

  别了,“知心”朋友的真诚。

  别了,我的好哥哥!

  从前的小妹

  很显然,这是一封情书。

  侦查员们查证,“昔日的兄长”就是王晓钟。

  “从前的小妹”是这个商店一个年轻的女营业员。

  王晓钟是一个有妇之夫,他为何要与别的女子来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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