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湖南操场埋尸案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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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杨军帮忙将案件引往“失踪”方向去调查,杨军答应了。

  在先后两次收下共计1万元的现金后,杨军利用职务便利故意隐瞒证据。

  当邓世平家人提出要挖开操场的时候,黄炳松找到杨军,以学校新造为名,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暂缓开挖的请求。

  黄炳松称:这个新建的操场是学校“脸面”,以后还要用来办校庆、县庆,申办省重点中学,刚建好就动土开挖“影响不好”。

  同时法医邓水生在血迹上动手脚,不及时对血迹进行提取、勘验和查证。

  作为邓世平妻子的学生,黄炳松托人找到邓水生送给其现金元,并请其延迟血迹送检,邓水生收钱后“默认”。

  此后,邓水生还接受过黄炳松等人送的烟酒。

  2003年5月中旬。

  黄炳松送给邓水生现金5000元,请求他在案情分析会上不要提开挖操场的事。

  怀化市的公安局副局长杨学文和新晃县公安局局长蒋爱国收受了杜少平给的财物,通过使手段,使邓世平被杀一案变成邓世平失踪案。

  杜少平。

  1962年出生。

  父亲与母亲都在新晃县有正式工作。

  他的母亲是新矿县工业品贸易中心的一名员工。

  父亲是新矿县彩色印刷厂的办公室主任。

  杜少平家境殷实,初中毕业之后去读了中专。

  1978年。

  杜少平毕业后,被分配到湖南省化油气厂,成为了一名普通一线车工,工作积极上进跟同事们关系不错。

  上世纪80年代初。

  单位要培训技术人才,杜少平还被单位派出去读书,回来成为了一名搞图纸的技术工人。

  工作数年后,杜少平又调到县工业品贸易中心。

  县工业品贸易中心归县商业局直属管辖,旗下职工300人。

  能言善道的杜少平又通过父母的关系,当上了县工业品贸易中心的下属纺织厂公司内衣厂做厂长。

  2000年企业改制。

  38岁的杜少平下岗。

  2003年。

  41岁的杜少平通过舅舅的关系很快包揽了新晃县一中的操场土木工程。

  杜少平在新晃县聚集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成为麾下马仔。

  杜少平放高利贷的时候经常利用合同诈骗,导致借贷者利滚利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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