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北京大兴灭门案2(2 / 2)

加入书签

  回家后与父母的关系缓和了一阵。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与父母的关系又回到了老状态。

  每次李汉朝喝酒后,都会骂李磊、念叨他,只是不再动手打他。

  1999年。

  19岁的李磊遇到了未来的妻子——22岁的王美玲。

  王美玲来自河南驻马店农村。

  她是四个兄弟姐妹中最大的一个。

  因为家里穷,初中毕业后她便辍学。

  认识李磊时王美玲正在西红门镇一家理发店当学徒。

  认识李磊第二年,王美玲与李磊合开了一家理发店,生意最好时,店内雇了十几名发型师与按摩技师。

  经营理发店期间,夫妻俩每月能有5、6000元收入。

  2001年春节。

  王美玲带李磊回了趟河南老家见家长,两人随后结婚。

  王美玲与李磊的理发店一直开了6、7年,直到2007年因西红门镇拆迁才歇业。

  之后,王美玲成为了某保健品品牌的销售人员。

  李磊则摸索着做了其他生意。

  2007年到2008年李磊尝试创业。

  先后尝试了理发、做变压器等生意,但都没挣到什么钱。

  创业初期,李磊向妻子要了7、8万。

  又想向家里借钱,但遭到家人拒绝。

  最终以失败告终,欠下了债务。

  王美玲的家人对此事颇为意见。

  在王家人看来,李磊是北京人,却要王美玲,一个从河南农村到北京务工的人,工作帮他还债。

  直到2008年。

  他先后做起了信用卡套现与典当品抵押生意。

  最挣钱的时候,他一个月赚了10多万元。

  值得说明的一点是,李磊的这两项生意都不能被称为正经的买卖。

  自2010年后,国家便规定信用卡套现违法。

  至于他的典当生意,李磊说,他们专收那种正规典当行不收的房子。

  这种房屋一般贷款还未还清,因此无法抵押。

  除了做信用卡套现与典当生意。

  2008年。

  李磊还开了两家足浴店。

  2009年8月。

  李磊还出资20万与人合开了饭店。

  表面上看,李磊似乎事业有成。

  不仅有挣钱较多的灰色产业,也有生意红火的正经营生。

  李磊的饭店是2009年8月家里拆迁后,他拿补偿款开的。

  而开业后,饭店生意并不好。

  除了开餐厅,李磊还用拆迁款购买了一台朗逸轿车。

  因为李磊的二儿子是超生的(08年春天出生)。

  李磊家需要交6万元罚款,才能为其上户口。

  但李家一直拖着此事。

  直到09年4月,李汉朝收到了一笔耕地补偿款后,才把孙子的超生罚款交了,差点错过农转非的机会。

  落网后,李磊说过,因为典当生意需要大量现金,他曾想问家里借钱。

  “当时正赶上做抵押,手头紧,朋友能借给我钱,家里却不支持我。

  反而唠叨没完,管我的事,我更反感他们。”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