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9章 劫车杀人案2(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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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侦查员从徐州出发时所带的出差经费连同家里给的零用钱已经全部花光。

  不得不打电话回专案组请求经费支援,不然无法把王军押回徐州。

  这么一耽搁,王军被押回徐州的时候已经是4月29日。

  王军到案后,专案组在4月30日对王军进行审讯。

  然而王军的供词和范玉龙的供词不说是不尽相同吧,也只能说是大相径庭。

  于是专案组又重新提审范玉龙,范玉龙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只能说了实话。

  1995年4月下旬。

  范玉龙从家里偷了3000元钱,约王军到徐州市玩。

  几天花天酒地下来,3000元钱被两人挥霍殆尽。

  于是范玉龙和王军共谋劫持出租车“搞钱花”,并且商定以女出租车司机驾驶的出租车为下手目标。

  1995年4月29日。

  两人在商场里买了一把猎刀,约定由王军动手,得手后由范玉龙驾车逃走。

  之后他们在街上租了一辆由女司机驾驶的“面的”。

  但由于过于紧张,再加上那个女司机块头比较大,长相也比较“凶”,所以两人始终没有胆子下手。

  4月30日下午。

  两人拦下了张某维驾驶的红色“夏利”出租车,要求去茅村乡留武村。

  当出租车行至留武村村外时,范玉龙用胳膊从后面勒住张某维的脖子。

  并示意拿刀的王军动手。

  但王军手拿着刀抖抖晃晃不敢下手。

  范玉龙骂了一句“废物”。

  一把抢过王军手里的猎刀,对着张某维的脖子和胸腹连连捅刺,将张某维当场杀害。

  在留武村将张某维的尸体抛下后,由范玉龙驾驶出租车,两人在茅村乡范围内转了九个小时寻求出售赃车。

  但由于无人问津,两人无奈之下将车开到梅庄村附近抛弃。

  至此,4.30劫车杀人案历经整整一年的侦办终于告破。

  王军和范玉龙因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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