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警匪勾结造假杀人案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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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19时许。

  晋安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刘雄亲自来看地形。

  并指挥部署40多名公安民警在旧车交易市场内外埋伏就位,布下“布袋阵”。

  刘雄还特地交待徐承平:“今晚具体时间定下来之后联系,晚上你要带几万元钱。”

  一切布置好后,徐承平不断打电话约陈信滔、卞礼忠到旧车交易市场商谈。

  陈信滔因手机关机,没接到邀约电话而躲过一劫。

  而卞礼忠带着林季援与冯文虎于22点许赶到旧车交易市场。

  击毙卞礼忠后,郑军取出徐承平事先准备好的装有仿六四式手枪的塑料袋。

  隔着塑料袋把子弹上膛后丢在卞礼忠的右手边。

  刘雄亦将徐承平准备的8万元,加上从卞礼忠身上搜出的1万多元现金,撒落在卞礼忠的尸体旁。

  伪造成卞礼忠持枪抢劫而被当场击毙的现场。

  随后,徐承平和这些刑警启用两台拖车,将陈信滔停放在市场内的部轿车全部拖走。

  还将办公设备、仓库材料、汽车配件等物品一并拖走。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对外宣布这是一起“持枪敲诈、抢劫案”。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一份标注日期为2001年2月21日的“现场勘察笔录”中说。

  案发当天下午5点30分。

  徐承平向晋安分局陈世滨等报告,福州市旧车交易市场里发生持枪敲诈案。

  “晚11时许,我局刑大技术中队接大队通知赶往……犯罪嫌疑人卞礼忠持枪抢劫被害人徐承平,又开枪拒捕,被大队民警当场击毙。”

  郑军多次召集“参战”警察统一口径。

  订立攻守同盟,授意十几名参与“2·20”假案的民警集体作伪证。

  为了封口,郑军不仅让徐承平拿出3万元作为办案奖金分发给重案中队“参战民警”。

  还多次要徐承平通过公安局副局长王振忠,继续阻止有关部门对击毙卞礼忠之事的深入调查。

  21日。

  陈信滔知道卞礼忠被打死,自己的车全都被徐承平转移走了。

  他第一时间躲起来观察事态发展,让妻子林琼出面保护财产。

  2月22日和26日。

  陈信滔妻子林琼和车场的员工两次到晋安分局报案找车。

  但值班民警只在本子上写了一下,没有做笔录。

  她也找刑警队长刘雄反映情况,可是刘雄的答复是这件事不归他们管,他也不知道车的下落。

  2月26日下午。

  律师和陈信滔的工作人员找到停放的旧车拍照取证。

  被徐承平的手下发现,双方起了冲突。

  律师的助手被五六个人围着打,还被送到了晋安分局刑警中队。

  胶卷被曝光又做完笔录之后,刑警中队队长郑军告诉律师,不许再介入这件事情。

  陈信滔涉嫌持枪抢劫案,是被击毙的卞礼忠的同伙。

  如果知道他的行踪必须报告给刑警队,否则就是包庇罪。

  3月7日。

  晋安分局以陈信滔兄弟涉嫌“特大持枪敲诈案”为由,发出协查通报。

  躲藏中的陈信滔得知被警方认定为“卞礼忠敲诈勒索团伙的后台老板”,才豁然明白自己中了徐承平的圈套。

  但他认为自己是冤枉的,不怕到公安局“说清楚”。

  3月27日。

  陈信滔在昔日部队领导和战友的陪同下,到晋安分局说明情况并报案。

  他的汽车和物品被洗劫一空。

  当天下午。

  他就被带到派出所的一间不到5平方米的小房间。

  陈信滔在这里待了48小时,其间被轮番审讯。

  陈信滔被抓的当天下午,晋安分局宣传科的高某又写了一篇题为《围歼劫匪》的长篇报道,刊登在当地一份晚报上。

  报道将“2.20枪案”起因归结为陈信滔不满与徐承平之间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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