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警匪勾结造假杀人案4(1 / 2)

加入书签

查清楚了枪的来源。

  也就能够说明“2·20枪案”是假案。

  这也是陈信滔翻案的关键。

  在关押的几千人中,为何偏偏让陈信滔能碰上这几个涉案的最主要证人。

  这是偶然巧合,还是天意安排?

  在知道了枪的来源之后,陈信滔选择了把这件事压在心里,谁也没说。

  “如果我告诉律师和家属,也许我就不能活着出看守所了。”

  虽然“5·22”专案工作已捷报频传。

  但是,“2·20抢案”主谋者之一的刘雄,不但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反而成为“5·22”专案组的一名分组长。

  晋安区检察院起诉科严玉英科长说:“那支枪查到徐光这里就无法查下去了。”

  卞礼忠持枪勒索、抢劫情节无法排除,陈信滔就休想平反。

  虽然当时“2·20抢案”是假案,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2003年2月初。

  晋安区政法委再度出面协调,因刘雄等人坚称陈信滔有罪,协调无果。

  4月15日。

  晋安区法院在“2·20枪案”发生两年后,作出一审判决。

  陈信滔兄弟俩敲诈勒索罪名成立,被判三年徒刑。

  林季援、冯文虎也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四年徒刑。

  四人不服,全都上诉。

  2003年5月16日。

  福州市凯旋集团案发,陈凯被捕。

  市中院副院长王余汉等一大批政法官员落马。

  7月28日。

  福州中院撤销晋安区法院对“2·20抢劫案”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9月24日、29日。

  晋安法院两次开庭。

  法庭上出现了一个被称作“天下奇观”的场景。

  徐承平一伙原先的证人带着手铐出庭,来指证陈信滔威胁、敲诈。

  2003年10月18日。

  法院宣判陈信滔罪名成立,陈信滔弟兄不服上诉。

  2004年1月5日。

  福州中院撤销晋安区法院的判决,第二次“将本案发回重审”。

  2004年2月15日。

  真正的转机来了。

  福州市委政法委就本案召开第三次协调会。

  牛纪纲主持会议,他提出三条意见。

  第一,有人一直想方设法要证明陈信滔有罪,又事实不清,没有证据。

  你们为什么不查一查陈信滔无罪的事实和证据呢?

  第二,北站的敲诈勒索案件和“枪案”完全是两回事,就不要扯在一起了。

  第三,徐承平制造假案,还要加大力度查下去。

  2004年2月25日。

  也就是案发三年后,牛纪刚在政法委协调会上,对此案进行了强调。

  对假案要一查到底,没有证据就放人。

  2004年3月4日。

  晋安区法院当庭宣判陈信滔兄弟无罪。

  此时,陈信滔已在看守所里被关押了三年,也就是整整1072天。

  法庭书记员请陈信滔写下他的感受。

  陈信滔不知道自己是该感激还是诅咒。

  推辞了三次。

  最后还是提起笔,在判决书上重重地写下五个大字“迟到的公正”。

  出狱后,陈信滔开始给公安部领导写信,诉说这起假案。

  却想不到这么快收到答复。

  2004年3月30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