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2章 林清岳弑亲案1(1 / 2)
1998年。
18岁的林清岳伙同朋友屠戮了自己父母。
“你看这一对儿,在法庭上还拉着手。”
“要是没有这个案子,他们其实也可以算是郎才女貌了吧?”
这个画面,是凶杀案件中很少出现的一幕,引起了媒体的广泛讨论。
而庭审过程中林清岳的那句话:“还拍照嘛?有没有人性啊?”
则是整个案子里,最让人震惊的一句话。
人性这个词从他嘴里说出来,着实有些匪夷所思。
林清岳出生于1979年的台湾,是家中的独子。
家庭条件殷实。
父亲林某树是当时有名的总铺师,相当于厨师长或总厨。
需要在整个酒席过程中总控。
父亲为人豪爽好客。
外人对其评价一向很好。
生意很忙碌,钱也赚得多。
加上在大陆有一些投资,政府兴建发电厂时又向他们家征地。
这些收入加在一起,可见其家境殷实。
夫妇俩对林清岳非常溺爱,要什么给什么。
母亲更是会帮儿子摆平一切事情,还给他很多的零花钱。
在这样溺爱的环境中长大的林清岳,得到了各方面都很好的资源。
但偏偏没好好学习。
父母见状十分焦急。
为了方便孩子读书。
初中阶段,父母就给他买了辆摩托车代步,还买了笔记本电脑辅助学习。
1992年买笔记本电脑,这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
打群架,玩电脑,飙车,依然不好好学习,还交了一群狐朋狗友。
没多久,林清岳就被学校开除了。
歌照唱,酒照喝,林清岳并没有因为被开除而受到影响。
但父亲看不下去了,他把林清岳给拉回家学自己的手艺,希望他能继承自己的生意。
结果林清岳不愿意。
试了两次,端了端菜就跑了。
从小要啥有啥,花钱大手大脚。
现在没事情做,林清岳的母亲每每想到这里,就心疼儿子。
开始给他更多的零花钱,一个月有几万块台币。
一般的享乐都尝试过了。
拿到钱的林清岳开始出入色情场所,酒店,赌场, 使用管制类药物和毒品。
生活糜烂、荒淫无度。
这时的林清岳还未满足18岁。
成年的林清岳更加地跋扈。
父母花费上百万台币给他买了一辆红色马自达跑车作为18岁生日的礼物。
林清岳马上开着车找了一家传播公司的工作。
和传统意义上的传播公司有点不同。
他的工作就是开着车,送公司的应召女郎和伴游女去客户那里。
在台湾地区这就是电召车夫。
只不过一般人都开摩托,他开跑车。
好景不长,这份工作只做了三个月就不做了。
不是他自己不想做,而是这个时候挂羊头卖狗肉的公司被警察抄了。
他自己也进了局子,父母气得差点儿昏过去 去。
虽说工作时间短,但是林清岳却交到了一个比自己大一岁的女朋友赖英毓。
还和传播公司的同事苏彦哲、通过朋友介绍的干姐刘玉熏,以及刘玉熏带来的两个女孩江玉如和卓思吟成了朋友。
这几个人在传播公司被查抄之后就整天玩在一起。
女朋友也搬去了林清岳的家中居住。
失业之后,开销依然巨大。
林清岳开始频繁向父母要钱。
母亲的态度很矛盾。
父亲则经常因为此事责骂他。
即使是当着这些朋友的面,也是劈头盖脸地一顿骂。
后来,父亲不仅是斥责,还断了林清岳的零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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