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2章 林清岳弑亲案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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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

  18岁的林清岳伙同朋友屠戮了自己父母。

  “你看这一对儿,在法庭上还拉着手。”

  “要是没有这个案子,他们其实也可以算是郎才女貌了吧?”

  这个画面,是凶杀案件中很少出现的一幕,引起了媒体的广泛讨论。

  而庭审过程中林清岳的那句话:“还拍照嘛?有没有人性啊?”

  则是整个案子里,最让人震惊的一句话。

  人性这个词从他嘴里说出来,着实有些匪夷所思。

  林清岳出生于1979年的台湾,是家中的独子。

  家庭条件殷实。

  父亲林某树是当时有名的总铺师,相当于厨师长或总厨。

  需要在整个酒席过程中总控。

  父亲为人豪爽好客。

  外人对其评价一向很好。

  生意很忙碌,钱也赚得多。

  加上在大陆有一些投资,政府兴建发电厂时又向他们家征地。

  这些收入加在一起,可见其家境殷实。

  夫妇俩对林清岳非常溺爱,要什么给什么。

  母亲更是会帮儿子摆平一切事情,还给他很多的零花钱。

  在这样溺爱的环境中长大的林清岳,得到了各方面都很好的资源。

  但偏偏没好好学习。

  父母见状十分焦急。

  为了方便孩子读书。

  初中阶段,父母就给他买了辆摩托车代步,还买了笔记本电脑辅助学习。

  1992年买笔记本电脑,这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

  打群架,玩电脑,飙车,依然不好好学习,还交了一群狐朋狗友。

  没多久,林清岳就被学校开除了。

  歌照唱,酒照喝,林清岳并没有因为被开除而受到影响。

  但父亲看不下去了,他把林清岳给拉回家学自己的手艺,希望他能继承自己的生意。

  结果林清岳不愿意。

  试了两次,端了端菜就跑了。

  从小要啥有啥,花钱大手大脚。

  现在没事情做,林清岳的母亲每每想到这里,就心疼儿子。

  开始给他更多的零花钱,一个月有几万块台币。

  一般的享乐都尝试过了。

  拿到钱的林清岳开始出入色情场所,酒店,赌场,  使用管制类药物和毒品。

  生活糜烂、荒淫无度。

  这时的林清岳还未满足18岁。

  成年的林清岳更加地跋扈。

  父母花费上百万台币给他买了一辆红色马自达跑车作为18岁生日的礼物。

  林清岳马上开着车找了一家传播公司的工作。

  和传统意义上的传播公司有点不同。

  他的工作就是开着车,送公司的应召女郎和伴游女去客户那里。

  在台湾地区这就是电召车夫。

  只不过一般人都开摩托,他开跑车。

  好景不长,这份工作只做了三个月就不做了。

  不是他自己不想做,而是这个时候挂羊头卖狗肉的公司被警察抄了。

  他自己也进了局子,父母气得差点儿昏过去  去。

  虽说工作时间短,但是林清岳却交到了一个比自己大一岁的女朋友赖英毓。

  还和传播公司的同事苏彦哲、通过朋友介绍的干姐刘玉熏,以及刘玉熏带来的两个女孩江玉如和卓思吟成了朋友。

  这几个人在传播公司被查抄之后就整天玩在一起。

  女朋友也搬去了林清岳的家中居住。

  失业之后,开销依然巨大。

  林清岳开始频繁向父母要钱。

  母亲的态度很矛盾。

  父亲则经常因为此事责骂他。

  即使是当着这些朋友的面,也是劈头盖脸地一顿骂。

  后来,父亲不仅是斥责,还断了林清岳的零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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