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狱中的凶手2(1 / 2)
当天晚上,汪诚就叫了两个朋友,将老吕给打了一顿。
老吕被打成了轻微脑震荡,花了1000多块钱的医药费。
因为汪诚拒不给医药费,老吕就将汪诚的摩托车给卖了得了300元钱。
汪诚临走时放下狠话:“老头子,车我不要了,咱们走着瞧!”
老吕说很有可能就是因为这件事,两家结了仇,儿子遭到了汪诚的报复。
经过警方调查,汪诚是高唐县本地人,在一家餐馆做厨师。
之前的确和老吕因为存车费问题打过一架。
但是在面对警察的询问时,汪诚声称自己没有作案。
他说一个摩托车也值不了多少钱,他没有必要因为这件事害人性命,毁掉自己的一生。
当时他的情绪比较激动,认为警察怀疑错了,并强烈要求尽快还他的清白。
通过对案发当天汪诚踪迹的调查,警方发现他一直在餐馆里忙活,中间也没有出去过。
从下午一直忙到晚上12点,下班后就和同事回宿舍了,这些都有相关的人员为他证实。
所以汪诚是没有作案时间的!
那么有没有可能是汪诚雇佣其他人作案呢?
老吕坚持认为此事和汪诚有关。
因为当他得知儿子最后拉的乘客是两个年轻人后,这更加坚定了他的想法。
当初汪诚来要摩托车时,就是找了两个小青年来殴打他的。
在调查汪诚的同时,警方也随即调查了当初殴打老吕的两个小青年。
他们是汪诚同一家餐馆打工的同事。
经过一番详细询问,以及案发当晚相关目击证人的指认。
警方确定他俩并不是搭乘吕金磊出租车离开的那两个年轻人。
汪诚的嫌疑被排除后,警方了解到,老吕一家在当地再没有和其他人有过矛盾纠纷,故而仇杀这条线索到此断了。
那么认为此案是抢劫杀人的那一边情况如何呢?
警方走访了案发附近所有的村庄和收费站。
但因为那个年代,这条公路上还没有安装摄像头。
案发时间又是冬季的深夜,地点又是偏远的郊区,所以他们并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此案的侦查工作似乎彻底进入了死胡同!
正当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痕迹检验工程师在做了大量的工作之后,发现了新的线索。
在案发第一现场面包车顶留下的划痕中,从划痕的力度、方向、数量来判断,痕迹检验工程师认为。
凶手是两人及两人以上,年龄十分年轻、性格冲动,并且有人坐在副驾驶、有人坐在后座。
另外,凶手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
在车子所有容易留下指纹的地方。
如方向盘、仪表盘、座椅等,凶手在作案后都进行了精心的擦拭。
但勘察人员最终还是从车顶上沿角落处提取到了唯一的一枚血指纹。
也正是因为这一枚血指纹,才使得本案最终告破,凶手被绳之以法!
对于这枚带血指纹的留下,痕迹检验工程师认为,凶手是上车之后背对着车门,一只手抓着车沿,另一只手用凶器对司机进行砍杀。
破案的希望全在于现场提取的这枚血指纹上,可是指纹该怎么用呢?
警察们又犯难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