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1章 成立公安部(1 / 2)
说完了西部战区,伊宁又说北部战区!
北部战区包括蒙古、黑龙江、吉林和盛京。
保有野战军五十万人。
其中海军二十万,陆军三十万人。
由僧林亲任司令员,他也是高配,正一品上将军衔。
蔡和民、赫别任副司令员。
分别负责陆军和海军的训练工作。
赫别为从二品少将职衔。
蔡和森为正三品大校军衔。
去除总督职务,所有以前的总督都转为各大战区副司令员,负责后勤补给工作!
第二项成立武装警察部队。
主要兵员从原来八旗兵和绿营兵里面选取,总兵力达到一百万人。
武警总司令中将军衔,人员待定。
各省提督暂时转为各省武警部队司令员,从二品少将军衔。
其余军士职衔套用野战军军衔制。
第三就是成立人民公共安全部,简称公安部。
部长为正二品总警监、副职为副总警监。
下面是警监,分为一、二、三级。
再下面是警督,也是分为一、二、三级。
警督下面是警司,也分为一、二、三级。
最下面是警员分为一级警员和二级警员。
怕大家不明白,伊宁详细解释道,道,
“野战军是负责国家安全的,是对外作战的!
他们的枪口不是对国内的,当然有造反的例外。
武警部队的职责和野战军是不同的,武警是对内的。
比如剿匪、安保、维稳、反恐、抢险、应急、重要部位的武装守卫。
主要交通的武装守护,监狱和看守所外围的武装警戒。
特殊时期的武装巡逻,协助公安、安全、司法、检察、审判机关依法执行逮捕、追捕、押解、押运任务。
参加处置暴乱、骚乱、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等。
公安部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维护社会治安,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
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伊宁介绍完,大家也听明白了,各司其职呀!
伊宁道,
“每个县设一个常驻武警中队,一个中队一百五十人左右。
有匪剿匪,没有匪的时候就负责维护地方治安和防灾、救灾,火灾、水灾、泥石流、山体垮塌等等都有他们负责。”
伊宁接着说道,
“公安部下面各省成立公安厅,各府县成立公安局,各大乡镇要成立公安派出所。”
林则徐问道,
“什么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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