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1章 成立公安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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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了西部战区,伊宁又说北部战区!

  北部战区包括蒙古、黑龙江、吉林和盛京。

  保有野战军五十万人。

  其中海军二十万,陆军三十万人。

  由僧林亲任司令员,他也是高配,正一品上将军衔。

  蔡和民、赫别任副司令员。

  分别负责陆军和海军的训练工作。

  赫别为从二品少将职衔。

  蔡和森为正三品大校军衔。

  去除总督职务,所有以前的总督都转为各大战区副司令员,负责后勤补给工作!

  第二项成立武装警察部队。

  主要兵员从原来八旗兵和绿营兵里面选取,总兵力达到一百万人。

  武警总司令中将军衔,人员待定。

  各省提督暂时转为各省武警部队司令员,从二品少将军衔。

  其余军士职衔套用野战军军衔制。

  第三就是成立人民公共安全部,简称公安部。

  部长为正二品总警监、副职为副总警监。

  下面是警监,分为一、二、三级。

  再下面是警督,也是分为一、二、三级。

  警督下面是警司,也分为一、二、三级。

  最下面是警员分为一级警员和二级警员。

  怕大家不明白,伊宁详细解释道,道,

  “野战军是负责国家安全的,是对外作战的!

  他们的枪口不是对国内的,当然有造反的例外。

  武警部队的职责和野战军是不同的,武警是对内的。

  比如剿匪、安保、维稳、反恐、抢险、应急、重要部位的武装守卫。

  主要交通的武装守护,监狱和看守所外围的武装警戒。

  特殊时期的武装巡逻,协助公安、安全、司法、检察、审判机关依法执行逮捕、追捕、押解、押运任务。

  参加处置暴乱、骚乱、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等。

  公安部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维护社会治安,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

  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伊宁介绍完,大家也听明白了,各司其职呀!

  伊宁道,

  “每个县设一个常驻武警中队,一个中队一百五十人左右。

  有匪剿匪,没有匪的时候就负责维护地方治安和防灾、救灾,火灾、水灾、泥石流、山体垮塌等等都有他们负责。”

  伊宁接着说道,

  “公安部下面各省成立公安厅,各府县成立公安局,各大乡镇要成立公安派出所。”

  林则徐问道,

  “什么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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