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 书粉爱打广告(1 / 2)
别人觉得无比幸福的一件事儿,弄得曲南休身心疲惫,还得装着很高兴的样子,真是苦不堪言。
他是很爱李汤霓,爱的程度嘛,自己觉得如果有需要,让他豁出命去都行。
当然了,没什么事儿发生的时候,这样说难免有吹嘘之嫌,不如不说。
这一切并没有逃过李汤霓的眼睛,不过曲南休的痛苦程度,她终究还是低估了些:“你是不是嫌办婚礼麻烦啊?”
“没有啊。”
“可以不办哦,咱们旅行结婚也挺好的。”
“那哪儿行?亲朋友好友都等好久了。”
“人不是为别人活着,一生一次的仪式,咱们还不能自己做主么?”
曲南休望了望她星子般的眸子——温柔而坚定。
有时她温柔如水,柔若无骨;有时却又很有主意。这也是令他多年来从未生倦的原因之一吧。
曲南休摸了摸李汤霓的头,又顺手玩了会儿她的头发。
明明是直发,缠在手上几圈然后松开,跟广告里演的似的,有弹性地缩回去,还上下跳几下,挺好玩儿的。
他专心地玩了一会儿,然后说:“办,一定要办!以前还是屌丝的时候,我就想,将来有一天事业做出成绩,我一定要让你风风光光地嫁给我,还有......”
“还有什么?”
“谢谢你们一家人的眼光。”
虽然小曲在脑云天不算是白手起家,但他是脑云天的初创人员,是核心研究者,也是个出色的管理者。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他都有资格享受脑云天的丰厚利润,现在也算事业小有成就。
不过当初被退学、不得不带病摆个小摊儿卖手抓饼为生的凄惨日子,都没有被李汤霓和她家人看不起,他一直心存感激。
记得那时候,进个高档点儿的商店给霓霓买个生日礼物,还被售货员各种鄙视呢。
他出名之后,那三个卖包的女销售都已经买了后悔药。
不说别的,单单为了这份恩情,也值得疼爱她一辈子。
“曲南休,我是说真的。办个婚礼,要当着那么多人讲话喝酒,还得跟小丑似的逗大家笑,我兴趣也不大。”
“话虽这么说,可父母一定是希望办的,他们也想亲眼看着女儿开开心心出嫁。那咱们就办个小规模的,只请双方父母和最亲近的朋友?”
“我听你的。”
曲南休听到她这么说的时候,心里美滋滋的,就像李汤霓听到他说“有我呢”那样。
婚礼订在两周后,地址就在帝都的六星尼亚加拉大酒店,没有什么花哨的噱头。
至于于嘉提出的什么大溪地浪漫海岛婚礼,还有啥佛罗伦萨菲拉格慕庄园婚礼,一上来就被毙了,耗时耗力花冤枉钱。
再说曲南休那么忙,好不容易飞过去,还没办完婚礼就该回来上班了。
李汤霓没好意思说,其实她真的不在乎形式,只想快点儿成为曲南休明媒正娶的妻子,最盼的是洞房花烛,届时可以一个人占有他,他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是属于自己的,绝对不跟任何人分享,让公司那些繁琐的工作,还有追他的那些花花草草见鬼去吧......
这边,难得的灵感来袭,也难得有一点空,曲南休打开许久没开的小说页面,重温了一下主要人物的命运,发现他们都已历尽千帆,不用卡在这里,差不多可以修成正果了。
以前因为自己严重恐婚,所以压根儿没想过要让男女主修成正果,一直耗着,现在觉得这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好久没写,生疏了,写到洞房花烛,下笔格外艰涩。
甚至溜号想到男女主婚后,女主会不会对男主厌倦了,特别是他功力尽失变成凡人之后,会不会嫌弃他无能,连个普通人的工作都做不好,然后抛弃他一走了之,就跟自己的生母一样......儿时的记忆,对人一辈子潜移默化的影响太深刻了!
曲南休可以用脑神经刺激装置抹去这段记忆,但是对婚姻的恐惧已经根深蒂固,无法连根擦掉。
摇摇的检测装置收到信号,来电说:“预计二十八分钟后,你将进入幻境。”
果然,到了时间,久违的“白羽毛”在眼前一晃......
曲南休又来到了幻境之中。不过这次既没有黑衣屠天,也没有白衣神仙,眼前是古代婚礼的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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