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我女朋友叫顾真(1 / 2)

加入书签

两年后。

“程易初,唐果在楼下等你呢。”

宿舍杨凯南猛地拉开宿舍的铁门,带着些略微羡慕嫉妒的语气吼了一句。

躺在床上看书的程易初被这突如其来的响动吓了一跳,不耐烦的站起身,拉开窗帘,往楼下看去。

一个娃娃脸女生站在树荫下,对他甜甜的笑着,挥一挥手,指指手里拎着的打包盒子。

杨凯南从后面贴上来,一起往楼下看“啧啧啧,又来送午饭了我说程易初,两年了,你就从了吧。”

程易初不说话且面无表情,他猛地将窗帘拉上,又要躺回床上看书,却被杨凯南求饶似的拦住。

“别别别,你要是不下去,那个小祖宗要么一直在那等,要么直接往男生宿舍冲,这事她又不是没干过,你得考虑好了,这可影响不好。宿管阿姨才不追问原因,谁惹起来了的就给谁记过咱们宿舍这两年都没拿到优秀宿舍的补贴”

杨凯南婆婆妈妈的说着,无非不是暗里数落着因程易初的私人原因导致了整个宿舍八个人都拿不到优秀宿舍的补贴。

程易初不愿意因为自己的事情弄得大家不愉快,自己家姐姐将商店整的红红火火,年收入翻了几番,他在校没有为钱发愁过,但是其他人不一样。

“好,我这就下去。”

杨凯南拍了拍程易初的肩膀“其实哥们最主要的意思还是劝你珍惜啊唐果她们家在本地那是千金,如果你能搭上”

回应他的是砰的一声门响,和程易初拖拉着拖鞋迅速往外走的背影。

沈北大学是在沈都学堂的旧址上翻盖的,沿袭了沈都学堂的丰厚文化底蕴和和合偕习的学风,这里面走出去的学生在全国都是屈指可数的高素质人才。

除此之外,学校的景色一年四季都极为优美,人行道两旁的柳树、松树、桦树错落有致,据说是某个园林设计名匠遗作,程易初宿舍对面是一汪湖水,碧绿无波,许多学生喜欢坐在湖水旁的亭子里读书,享受美景与知识。

当然更令人移不开眼的是一对对情侣,这里也是著名的谈恋爱约会场所。

唐果等了很久,她昨天就跟程易初说好了今天中午给他带午饭,或许是程易初忘了

从入学的时候开始,唐果一不小心打翻了程易初的热水杯,这个人为了保护她不被烫到,硬生生的用自己的手臂去挡

她大小姐惯了,家人同学无不是众星捧月,本以为这又是献殷勤的某个男生设计出来的戏码,唐果连谢谢都没有说,直勾勾的盯着程易初。

好在中午的热水烧的不够热,皮肤只是微微泛红,程易初看了唐果一眼,然后像无事发生一样,拿着杯子走掉了。

唐果惊讶了“喂,你站住”

这和她想象中不一样,这个人怎么没有和她搭讪

程易初皱眉看她,唐果不高,长相可爱,皮肤和瓷娃娃一样白皙无暇,水灵灵的大眼睛更让人移不开眼睛。

只是她一直引以为傲的外貌,在程易初这只是皱眉的程度

“有事吗”程易初问。

“你难道没有什么要和我说的吗”

“以后还是小心点好,热水烫伤很严重的,再有一次,你就未必这么幸运了。”

程易初说完走了,留唐果一个人原地凌乱。

这样的人她从未见过,冷漠又温柔,长得也不错,比围在她周围那些臭男人强上百倍。

从那时起,唐果便开始了对程易初的纠缠,甚至成为了整个法学院众人皆知的故事。

“今天唐果追到程易初了吗”

“还没有。”

这样的对话成为了人们日常聊天的祈使句。

在唐果零星的走神回忆中,程易初下了楼走到她面前。

今日程易初穿着简单的白t恤,黑色裤子,简洁立整。巧的是唐果也穿一件黑白拼接的裙子,一双小白鞋,长发拢在耳后,别一枚亮闪闪的银质发夹,十分美丽。

“喏,给你。”

唐果将手里拎着的塑料袋递给程易初“我和我爸去参加饭局,这是我专门给你点的新菜,打包回来的,不是剩下的,你拿去吃吧。”

“我不爱吃,你拿回家吧。”

程易初的回应和过去两年一样,唐果已经习惯了,她嘴巴甜,马上想到了说辞“那你给你杨凯南带回去,一直给他们添麻烦,让他们做传声筒真是不好意思。”

唐果直接来拉程易初的手,将塑料袋挂在他手上,程易初眼尖,瞥到了唐果手掌心上被重重的塑料袋勒出来的红印。

程易初终于正眼看了唐果一眼,她的身高只到程易初的胸口,小小的一只,长相可爱,性格却是张扬跋扈,目中无人。

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对程易初的方式开始改变,不再是以往那种强硬的给予,而是学会了绕着弯变通,找到一种让程易初无法拒绝的方式。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