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044难飞...(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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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警方传回了消息:孙蔷彻底疯了。

经过法医精神科的检验证明,孙蔷由于遭受重大打击,已经彻底丧失了理智。她的行为无法作为犯罪证据,警方决定不进行起诉,但是考虑到她的危害性以及暴力倾向,警方决定把她交给精神病医院进行看管。

也就是说,孙蔷这一辈子都得活在精神病医院,当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了。

孙家得到消息以后,除了孙启农哭了一场,其余人的反应都很冷漠。

老太太只有一句话:“她就是在人间闯荡的恶鬼,做的孽够多了,老天爷就把她的魂儿给收了去了,这是好事情。”

其余的孙家孩子也表示,堂姐是自作虐不可活,算是报应到家了。

彼时林玲正在和师兄约会。

之前一直在忙剧情。都到了这个世界这么久了,他们还没有坐下来好好说说话。

梁若榆看她心情欠佳,也不追问。只是将她的盘子拿过来,把牛排切成一小块一小块地摆过去……难为他切的这么仔细优雅了。

她都不知道动哪一块才好,师兄已经叉了一小块牛肉,送到了她的嘴边——

“张嘴。”

她听话地张开了嘴,努力吃下这口牛排,再喝下一口咖啡。

梁若榆看着好笑:“这么害怕?还没从孙蔷的事情中回过神来?”

林玲瞪了他一眼,却是认真地问道:“师兄,你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吗?”

“有鬼,也没鬼。”

“这不是说了等于没说?!”林玲低头吃烤肉:“我实习那会,还遇到一件挺灵异的事。白骨下跪的故事你知不知道?”

“听说过。”

这件事当时还闹得沸沸扬扬的。

那是林玲第一次去基层实习的时候,他没跟去,林玲单独接手了一桩遗体鉴定。据说是河底捞出来的尸骸,有些年代了,已经完全白骨化了。

林玲花了三天的功夫鉴定了那具白骨。得出这具白骨是个妙龄女子,受到钝器击打致死,死亡年份是七八年之间的结论,她就此写了一份报告。结果无意间帮忙警方破了一件八年前的凶杀案。

破案当天,她做了个梦。

梦到了一个穿着红衣的女子跪在了门前,对她磕了个头……

后来整个医学部都传闻说,林玲是遇到那个冤死的女鬼回来报恩了。

但是梁若榆的关注点有点歪:“听说,你实习所在的那个警察局的局长很喜欢你,想介绍他的儿子给你认识?”

“嗯,我帮他们破了那桩案子,局长破案有功,升了官,就想把他的儿子介绍给我。”

“他儿子好不好?”

“我都忘了,实习的时候遇到的人可多了,哪里记得住。对了,你问这个干什么?”

“就是想了解一下你的感情问题,忘了最好,这样我就少一点阻碍了。”

林玲瞪了他一眼。

她算是看出来了,师兄还真的是喜欢她。都说近处无风景,从前他们靠的太近了,现在,这五年的分开,把彼此的距离都弄得远了一点,再看看对方的话,呦呵,好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她也逐渐地、慢慢地、喜欢上了他。

其实师兄这么好的男人,本来是轮不到她的。只是能接受法医这两字的适龄女孩实在太少,所以法医狗的单身概率一直高居所有学科的前列。

这样的副作用是,一旦遇到同系的、喜欢的女孩,所表现出来的好感也是无以复加的强烈。

年纪再大点的,急于解决单身问题的,看吧,就像她面前这位,都粘着她来到小说里面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来小说里谈恋爱了呢。

***

故事的最后一幕在田母身上。

一个月后,田母拆线了,出院,要求去精神病医院照顾孙蔷。

她是这一桩血缘错位案的始作俑者,现在,也是她该去面对错误的时刻了。

好处是,孙蔷已经疯了,也忘记了去伤害人,田母去照顾她,应该是没有什么生命危险了。

孙启农经此一役,也是身心俱疲。他实在不想再去面对孙蔷,也想忘记这国内发生的一切,于是乎,和妻子商量一家移民国外。

梁曼同意了丈夫的做法,孙家出了这么个败类,也是名声受损,不妨,大家一起去美国,让时间抹煞去所有人心中的伤痕。

这个血缘上的错位,从走错的第一步开始,有些事情就无法回头了。

比方说两个女孩天与地的人生,比方说,错付的爱。

临走之前,一家人也过来咨询林玲(孙穗)的意见,问她愿不愿意跟他们一起去美国生活。

林玲其实没什么意见,她该干的事情已经干完了,剩下来的人生,应该由真正的孙穗来决定。

这天,和孙家人吃完了最后一顿饭,林玲辅导了下两个孩子的作业,就回到了房间。

睡觉之前,她道了一句:“晚安。”

第二天早上,孙穗醒了过来,外面的阳光灿烂,就像过去数不清的日子里那样。

但是今天,她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中,自己的身体被另一个灵魂所支配了,她变成了孙家的大小姐,还继承了大笔的遗产。

这是怎么了,不就是一个梦吗?为什么这么入戏呢?为什么觉得那么真实呢?

可是睁开眼睛一看,她完全惊呆了。这不是梦,她睡在了大小姐孙蔷原本的房间里面,穿着一件崭新的真丝睡衣。但是屋子里所有的照片都换了,换成了她和梁曼一家人的合照。

推开门一看,梁曼正在准备早餐,看到她醒了,还亲切地走了过来:“小穗,你昨晚累了吧,今天多睡一会儿。”

是啊,多睡一会儿。

她原来已经睡了这么久了。

**

《蔷薇与禾穗》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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