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1 / 1)
纪清光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没有戴任何首饰钗环,而是简单利落的把头发梳成马尾,穿一身骑装,骑着踏雪英姿飒爽。因为队伍实在太过庞大,纪清光骑着马,和那六个使者一起把身后的人甩了老远。
原世界线中虽然是在太后千秋后一个月乌漠部落才提出了求娶公主的请求,但最后终究是乌漠部落的人杀了大元和亲的队伍,撕毁了和平盟约。纪清光不知道这一次换了汗王的乌漠部落还有没有要毁约的意思,但为了以防万一,她还是带着那六个汉子先行一步,找了个地方打算好好谈谈。
“公主想说什么?”领头的汉子先行发问,虽然带有浓厚的口音,但纪清光勉强能听明白他在说什么。这个人据说是乌漠部落排名第二的勇士——拉克申,纪清光打量了一下这位勇士,身材魁梧精壮,还带着一股子悍匪气质,一看就是个经常跟着大王去抄别人窝的人物。现在这个人物正瞪着一双铜铃大的眼睛,看着自己的眼神满是警惕。草原汉子思维多简单直接,纪清光想了想,决定还是打直球。
“你们不用担心我会给乌漠部落带去灾难,事实上我去草原的真正目的不是和亲,而是和你们大汗聊结盟的事情。”
“结盟?”表示疑问的是另一个身材相对较矮小的汉子,但中原话说的显然比拉克申要好得多,听主神说这个人是叫勒和克。从他表情来看就知道他完完全全能听懂纪清光说的每一个字。
“是。”高高坐在马背上的红衣美人爽快地承认了这一点,“我和你们大汗有一点联系,知道他已经有了心上人,不会去打扰他们的感情。不信的话,你们可以写信回去,或者等到了草原再问他,看他认不认识我。”
公子是大汗心上人的事情只有他们部落内部知道,这个公主既然知道这件事情,就证明她是受大汗或者族人信任的人。几个汉子互相看了看,爽快地接受了她大汗旧友的身份。见状纪清光也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笑,伸手遥遥一指,叫他们六人去看自己带出城的那一支队伍。
“这一百六十八台箱子里,至少有一百二十多台是父皇给你们准备的农作物的种子和茶叶绸缎布匹,还有盐,大概能够整个部落用到秋天结束。稍后还会有一支商队跟着我们一起到草原去,先做乌漠部落的生意,慢慢就能发展成草原上的市集和商会。只要各方配合,以后燕国靖国的东西说不定也能拿到草原去贩卖。怎么样,有诚意吧。”
拉克申、勒和克等人都惊呆了!历来只要气候正常,草原上都是水草丰美,牛羊不缺的,但是茶叶和盐却是草原上所有部落都缺少的东西。现在,他们乌漠竟然能拥有这么多茶叶和盐吗?还有那种叫绸缎的布!家里的女人和孩子都喜欢又亮又滑的绸缎做的衣裳,但这东西草原上少有,从来往的商队上换也要几卷好皮子才能换到一匹绸缎,孩子一年只能穿一次绸缎衣裳……
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兴奋得都要流泪了!有了足够的茶叶和盐,叫他们称霸草原也不是不可以啊!他们乌漠部落就可以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好日子了!
纪清光看着他们欣喜若狂的表情,自己也不禁被感染得放声大笑。谁都知道茶叶和盐是草原里的硬通货,这么厚一块敲门砖砸上去,敲开乌漠部落的大门那是妥妥的!笑了好一阵儿纪清光才收敛起自己的表情,也用马鞭抽了一下面前的几个人,叫他们不要得意忘形:“现在离京都还不是太远,你们别走漏了消息,对外还是要说我是去嫁人的,都记住了啊!”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看在茶叶和盐的份上,这六个人还是决定听这个公主的:“是,公主。”说完就欢天喜地地策马去看那一箱箱的命根子了。纪清光笑了一声,也放慢了速度,悠悠荡荡地欣赏着沿途的美景,任他们去发泄自己心里过剩的喜悦。
马车里,峨蕊和几个宫女尽职尽责地讨论着到了草原之后该给公主穿什么样的衣服,配什么样的首饰,还天马行空地想着草原和宫里有哪些不同。这些宫女都是跟惯了纪清光的,纪清光在哪她们就跟到哪,完全不担心自个儿的前途,年纪又小,哭了两场后背井离乡的伤心倒剩不下什么,因此每个人都是乐呵呵的。一向稳重的大宫女峨蕊此时却有点担心:临走时公主似乎被唐谣小姐毫不留情的拒绝了,这么些年她从未见过公主对谁这般上心,现在被拒绝了,不知道公主会不会因此而伤心难过。
一般的女儿家遇见这种事情确实是会伤心的,可纪清光是谁?是谁怀机械情感模块的系统,说白了就是一个情感白痴。上一个世界情感模块检测到了她对唐谣的感情是爱情,所以她一直不遗余力地对唐谣好。这一个世界她依旧不遗余力地对唐谣输出好意,唐谣却明明白白地拒绝了她,纪清光一向是个洒脱又负责任的系统,所以最后只是默默得照顾唐谣,不要求她会作出回应。
但现在,纪清光被唐谣的那一句“恶心”伤到了心,模块里也存了那么多渣男贱女的案例,自我判定下纪清光不认为自己还要继续对唐谣好,所以也彻彻底底地放下了她。在模块收录完因失恋而产生的伤心难过痛苦等一系列情感波动数据后,现在的纪清光,心里已经没有唐谣这个人物的存在了。与她而言,唐谣的身份便只是“曾经的恋人”了。
纪·拿得起放得下·清光悠哉游哉地倚在马背上,任踏雪带着她到处晃荡。她现在最期待的事,就是开启草原副本,去康康粗糙版的主神和主神伴侣长什么样子了。
此时的唐谣完全不知道纪清光的想法,她现在一心一意的就是把自己喂得壮一些,好顺顺利利地混进商队里去。柳言絮已经挑好了一个商队,商队的领头人是公主府管家的孙子,名叫陶林,常年在外经商,深受纪清光信赖,这也是纪清光选他做这支商队领头人的原因。
这一整个商队是由四支队伍组成,分管不同的商品类别,陶林这支队伍管的就是绸缎和布匹。想着绸缎布匹需配针线绣娘,唐谣一个女子在这支商队里也不会过于突兀,柳言絮也是精挑细选了许久才择定了陶林。
商队即刻出发,柳言絮没有说唐谣和纪清光的关系,只说她是自己的一个远方表妹,父母双亡,不愿草草嫁人,又担心在中原受人非议,所以想去民风开放的草原上闯荡,请陶林多多照顾。陶林不疑有他,交代了规矩之后爽快地把人放进了自己的队伍里。临出发前柳言絮给唐谣塞了些银钱和干粮,这也是她能为唐谣做的最后一件事了。
唐谣穿着棉布衣裳和另外一名绣娘坐在青毡小车里,感受着车身的摇摇晃晃,心里又着急又无奈。好在和唐谣同车的那个绣娘是个爱说话的,一路上拉着唐谣谈天说地,倒让她没有时间和心思去想那些还没有发生的事情。
“唐谣,你说我们到了草原之后是不是就能吃到那种一整头的牛或者羊啊?我听那些从草原回来的商贩聊天都是这么说的。”
“可能吧。”
“那你觉得我们能在草原上用一颗西洋的那种纽扣换一桶牛乳么?哦,草原那边好像是叫牛奶来着。”
“说不定有喜欢纽扣的小孩子会跟你换。”
“那你说……”
紧赶慢赶地走了好几日,商队终于跟上了公主的队伍,唐谣想下车去试试能不能找到纪清光,可她的想象是美好的,现实却是陶林的队伍走在商队第三的位置,公主的车架却在长的仿佛看不见尽头的和亲队伍的最前头。除非是插了翅膀飞过去,否则唐谣无论如何也见不到纪清光。梦想破灭,唐谣只能默默地坐在小车里为纪清光祈祷,祈祷这一世半路不会有人冒出来杀人。
明明人就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却见不到,这是一件令人多么难受的事情。从前纪清光忙碌的时候唐谣虽然也是十天半个月见不到人,但除了一点不习惯之外,唐谣并不会为此产生多余的情绪,现在却那么强烈的想见到那个人。
是因为她对纪清光又愧急于弥补吗?还是说……她已经爱她爱到了那样的地步却不自知呢?
长长的队伍一路上卷起无数的烟尘,青毡小车里也飘进了许多尘土,不仅弥漫一着股难言的草腥味,还会呛进喉咙里,动辄就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更别提每天还要吃干巴巴的大饼和馍馍。唐谣上一世什么苦没吃过,本应对此习以为常才是。可这辈子被纪清光疼着宠着那么久,乍然独自面对这些连磨难都算不上的苦楚,竟也忍不住的生起一股子委屈来。
纪清光浑然不知车队里发生了什么,每天要么骑着踏雪狂奔,要么牵着踏雪慢悠悠地赏风景,尽职尽责的峨蕊时不时端上一碗掺了花蜜的果茶或是爽口的甜酪,小日子滋润得不行。
披星戴月地走了一个月,纪清光一行人顺顺当当地踏上了草原的地界。拉克申性子急,等不及让大汗来接,先挑了一匹快马往部落里报信去了。早就跟主神大人联系好了的纪清光本想阻止,看他们一个个的都兴致高昂,也就作罢了。
索性拉克申没跑出去多远,就撞见大汗带着几个人过来了,只好委委屈屈地扯了缰绳跟在后头,打算回头再告诉自家女人这个好消息:除了勒和克这个没有娶亲的,其余五个公主都答应了亲自给他们挑好看的绸缎作为报酬,一个人有十匹!
拉克申笑得脸上都开花了,主神大人,也就是伊勒德嫌弃地看了他一眼,径自打马跑向了纪清光。纪清光早就好奇得不得了了,现在一看这个骑马朝着自己跑来的男人,顿时爆发出一阵惊天的大笑。
面前的人年纪应该不过二十五,却留了一脸沧桑的络腮胡,五官深刻,身形精悍,皮肤是古铜色,带着风吹日晒的粗粝。穿着一身略显短小的皮子缝制的衣服,和纪清光记忆里的矜贵优雅完全沾不上边。
伊勒德没什么好脸色,抬手就要抽纪清光一鞭子,纪清光灵活一闪,自己拍着马往前跑了,边跑边不忘回头喊,声音拉得老长。
“勒和克——把我的人好生接过来——”
“诶——”已经和纪清光混得很熟的勒和克也吼了一嗓子回答她。见纪清光跑了,伊勒德把带来的人留下,自己拍马去追人了。
大汗一走拉克申一行人就热闹了,忙不迭地跟大汗留下的几个兄弟分享纪清光先前跟他们说的事情。那几人听了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嘶吼着策马围着长长的队伍转了好几圈。他们的兴奋之情还没有完全宣泄,倒吓到了不少商队里的人。
纪清光听见外头的惊声尖叫,不顾旁边人的阻拦想都不想就掀开车帘跳下了马车,却只看见几个男人一边大笑着一遍骑马飞一般从身边掠过。陶林眼尖,看见她下了车还以为她是害怕,干脆就把人叫到自己这边来。他和另外几个人一起坐在一块板车上,板上垫了厚厚的棉絮,仰躺着倒也舒服。
“这些应该是乌漠部落派来接公主的人,我们的商队隶属公主殿下,他们不敢随便动,你不用担心。”记着柳言絮的叮嘱陶林贴心地给唐谣解释了一下,唐谣不好说自己是担心了这么些天有点草木皆兵,只好道了声谢,继续默默地思考自己要用什么方法才能见到纪清光。
进了乌漠部落的地界就算安全了,纪清光放心的和伊勒德一起慢悠悠地闲聊,不多久就到了王庭。这是乌漠部落第一处人数众多的聚集地,一顶顶帐篷呈圆形排布,最中间的是几座大帐,帐篷顶端系着金丝红线,那就是王帐。
王帐前,站着一个眉目俊秀,身如修竹的青年。
作者有话要说:4000多字!有没有人要夸我?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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