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2章 第十五章(1 / 2)
恋爱脑的妹子喜欢上一个男孩子会怎么样?满脑子都是对方, 怎么着都要追。
林初夏对某个男艺人有好感呢?满脑子都是南韩刑法典,一心只想把之前因为拍摄暂时搁置的知识树重新更新。
什么恋爱脑,她压根没有那根筋。沅彬那种颜值霸主都没让她从心动变成行动, 何况只是入戏而已。
想当然也会想, 确实心动了啊, 感情是真的, 入不入戏感情都是真实的。林演员不止会想还有一种恋爱都没谈就先失恋错觉, 哪怕他们根本没有在一起。
林初夏在研究南韩法案改的过于频繁还得参照宪法研究的脑壳疼时, 一杯咖啡的休息时间里, 她会想到那个人。但她想的不是男演员本人而是男演员扮演的那个角色,而她又非常清楚的知道, 那就是个角色而已。
她喜欢上的不是男演员是男演员扮演的角色, 喜欢那个角色的也不会她而是她扮演的角色。
套娃式‘好感’让林初夏极其清醒,干了咖啡,放下杯子, 继续肝刑法典。
南韩的法律特别坑, 那帮政客跟神经病一样, 把法条当可以平息舆论纷争的武器。如果某件事的舆论闹的非常大,又刚好赶上选举年的话, 某些政客为了支持率很可能就大放厥词搞什么新立法。
类似于某女演员和财阀的恶性|事件, 舆论闹的不可开交, 他们就搞了个某某某女演员法, 摆出我们一定会跟恶势力斗争到底的姿态平息舆论。可那帮人定了法条案子也不查。
不对, 应该说假模假样查一下, 也查不出什么结果来。过那么一两年甚至几个月,舆论平息了,法条废弃了!!!
你敢信!这个傻逼国家!那帮傻逼政客!南韩怎么还没灭国!!!
被来来回回修改甚至连宪|法都能修改的国家法典搞的都暴躁的林初夏, 对这个国家很绝望。对这个号称只有国家最精英的群体才能订立的法典也很绝望,更绝望的是她还得继续研究。
不过么也不是没
有收获的,某些条款在林初夏看来很像段子,黑色幽默版。
比如,禁止堕胎。
请注意,是《刑|法》上写明的禁止堕胎不是什么道德禁止。是某位孕期的女性不论是自己堕胎还是找医院堕胎,两方都会涉及违法,是正经会被抓去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意外怀孕、强|奸、诱|奸等暴力犯罪致使女性受害者怀孕,都不能堕胎。
除非还是胚胎的孩子生物学上的父亲签字同意,女性才能堕胎,否则要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两百万韩元内的罚金。
是的,即便孩子还没生出来,还在妈妈的肚子里,孩子要不要,也爸爸决定,妈妈没有决定权。在没有爸爸的时候,需要去警察局开证明。比如伪装自己是个精神病患者,还得是很严重的那种,不能生宝宝,生了也会遗传,那就能堕胎。
这就涉及到伪造文书,被发现了还是会被抓。跳过这个坑,再跑一堆程序,万分幸运的在孩子还没生出来前,手续办下来了,依旧无法拿掉孩子。
因为找不到医院做。再次提醒,堕胎是违法的。
没有几家医院愿意做这样的手术,哪怕医院本身的医疗条件允许医生为患者动这样的手术,医生本人也不想莫名其妙牵扯刑事犯罪。谁知道‘患者’的许可协议是真是假,还得医院去调查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不做最安全。
这不是民事纠纷,大不了赔钱。刑事犯罪是会被吊销医疗执照的,人家考执照也不容易啊。
扯远了,绕回来。
南韩法典里关于堕胎法案的两条分别限制了孕期女性的人权和医院的正常业务。按照南韩的宪|法|纲领,人权大于天,侵|犯人权的法案是不能出现的。也就是说,订立刑|法的一帮人,公开在刑法典里违反大韩民国立国宪|法。
必须要说,看到这两条的时候,林初夏来回看了几遍又去翻了宪|法。两本书叠放在一起,林律师盯着文字沉默数秒,喷笑出声,这是一帮什么样的傻逼啊。
可笑着笑着林初夏又笑不出来了,禁止
堕胎不是南韩独有的法律,明令禁止堕胎的国家数不胜数,就连美国都是在七十年代才开放女性可以自由决定自己的身体。哪怕如此,作为联邦国家,很多根本不鸟国会法案的州政府,该禁止还是禁止。
这一条给了林初夏灵感,她的下部戏想要演一个什么样角色的灵感。
如果,只是如果而已。
如果被有钱人欺负的残障儿童能成为一部电影‘熔炉’,继而能让这个国家多一条‘熔炉法’;如果一个被财阀迫害致死的女艺人可以得到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法案;那是不是也可以有一部电影,在这个国家即将大选时上映,就能推动政客们暂时的松动呢?
至少让女性可以自由决定,如何处置属于她们的,本来就应该属于她们的身体?
如果只是如果,如果能不能成,林初夏不知道。
林初夏不会写剧本,赵成熙已经证明了她不懂写剧本,她顶多是会表演;她也不懂拍摄,那还是导演的活;她不懂一部电影是如何制作的,如何发行的,她什么都不懂。
林初夏唯一知道的是她手上有点钱,这件事值得做,值得烧钱做,她想试试看。
成与不成,尽人事,听天命。
洗澡换衣服把自己收拾干净的宅女约了孔枝泳见面,拜托对方搭桥约一下《熔炉》的制作人,她想详细了解项目是如何运行的,以及自己手上只有钱的情况下,是否有办法运行她期待的项目。
双方约在孔枝泳的工作室见,制作人要晚一点才到,两位女士先聊林初夏为什么要约制作人。
‘熔炉’还在做后期也就是杀青了而已目前还没成为能改动国家法案的作品,林初夏当然不能说她因为‘熔炉’产生想要搞大事的灵感,她说的是有个朋友怀孕了想要去黑诊所(没有行医执照的诊所,给钱什么手术都敢做)打胎。
“我以前都不知道国内是禁止堕胎的,听了之后太惊讶了,才”林初夏看孔枝泳的视线不对,顺着她的角度低头,看向自己的小腹,表情空白一瞬,下一
秒白眼就翻出来了,“不是我!看什么呢!”
孔枝泳默默移开视线,不觉得自己误会有什么好奇怪的,“通常故事里说我的朋友,就是说我。”
“不!是!我!”
“哦。”
差点变成未婚先孕的女演员白眼翻上天,已婚已孕的作家讪笑,摆手表示话题继续,让她接着说。轻‘哼’一声的林初夏跳过所有的细枝末节进重点,她想拍一个关于堕胎的电影,她演主角。
为此,女演员搜集了一堆资料,拿出个usb递给作家,让作家见识一下有多少位女性栽在堕胎法案上。
能被林初夏当资料搜集到硬盘里的事件都是上了法庭后公开的判决,也就是刑事案件。涉及到刑事案件的地步,走到法庭要面对判决了,这种事背后的故事比任何作家编出来的故事都更有戏剧性。
比如某位受害者被亲戚家的堂哥迷|奸致孕,迫于家庭压力,什么这件事说出去全家丢脸啥的没有报警。当下没有报警,发现怀孕就报不了警了,没证据是一点,对方不认反倒说她水性杨花谁知道孩子是谁的也是一个问题。
禽兽不做人,受害者想要做人,她被迫需要去祈求禽兽签下同意书让她打掉孩子。禽兽不愿意,经历过一系列恶心到让人反胃的纠缠后,妹子走了极端,想要以死明志。
万幸,家人发现及时,人被救下来了。更幸运的是,由于当时受害者伤情危急,医生为保母体性命拿到了孩子。
本来这是天大的幸运,偏偏不论是女性受害者还是做手术的医生都被告上法庭。法官宣判,医生吊销执照处以罚金,那位女士掏不出两百万,被判刑六个月,缓刑三个月。
最终女性并没有坐牢,在缓刑期表现良好,但那位女士身上背了案底是抹除不掉的。最倒霉的是医生,这位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无妄之灾。
这么一个案子就已经很傻逼了对吧,还有更傻逼的。
某对夫妻,丈夫一直家暴,打到妻子腿骨都断了两次没养好留下终生残疾。就医时一位好心的护士帮忙找了义工,妇
女保护协会介入救助,说服妻子离婚。这也是当事者碰到了莫大幸运的事,可丈夫婚内强|奸导致妻子受孕,怀孕了,就离不了婚了。是的,就是这么傻逼。
诸如此类的傻逼案件数不胜数,林初夏光是搜集资料就被气的快吐血,翻资料的孔枝泳的脸色也很难看。
接到作家电话说之前好心借场地的林初夏有事想要见一面的制作人,不止自己来了还叫上了本来就约了要见面的导演和男主。三位男士抵达工作室,开门的助理眼睛红彤彤的,一看就是哭过,准确的说是正在哭,眼泪还没擦干净呢,给三人吓一跳,什么情况?
前情快速略过,硬盘里的资料也被打印出来轮番传阅。屋内只有纸张翻动的声音和接连不断的打火机声,老烟枪们抽的屋内烟雾缭绕,带来资料的林初夏没在屋里在阳台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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