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举报梁晶晶(2 / 2)

加入书签

  于是晶晶动笔起草写报告,将自己在这件事中所做的工作和参与过的业务都巨细无遗地作了详细说明,同时也反映了自己对这个举报人存在的怀疑理由,有可能的可疑目标人物都一一列出,请求主管部门核查是否有打击报复的可能性,晶晶写好后将报告提交了投诉委员会。自己就继续上班工作等待审查结果。

  过了半个月后,晶晶收到了审查结果,为了打消社会上的不利传闻,让人民坚定相信司法的公平、公正,组织决定将晶晶剔出这件案件的承办人名单,改为处理其他与本次案件无任何关系的业务项目。但因为举报人所举报的事实均为猜测成为,并无实质性的证据表明本次案件的承办人存在以权谋私的情况,故对梁晶晶不作任何处分。

  晶晶第一时间联系申怡、文芳和林志远,了解他们的情况,是否有因此事受到波及,林志远对此表示理解,说暂时不会再找她,等案件结案后再联系。

  文芳回复说她有点忧心申怡,因为申怡似乎又被局领导问话了,但详细情况她也不太了解,她说申怡没有找她,她也是通过刘和才知道的。

  申怡则没有接听晶晶的电话,也没有回信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晶晶也免不了有些担心了。

  晶晶要求林志远联系申怡,了解下申怡发生了什么事,按说申怡作为林父的辩护律师与林志远有联系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本身不存在任何垢病的。

  可是梁晶晶还是低估了李敏静和张木胜二人的破坏力,张木胜再次举报申怡时是下了死手的。

  他安插了大量似是而非的资料指控申怡教唆、鼓动商人林志远对案件承办人梁晶晶检察官许与利益引诱,以感情为筹码,只要梁晶晶答应从中帮助滑旋林父的案件,撺掇林志远用婚姻作诱惑,以达到影响案件审理的公正性的目的。

  这样的“莫须有”指控一时三刻真是百口莫辩,因为林志远与梁晶晶,一个男未婚,一个女未嫁,确实是存在男女交往的可能性,最现实的一点就是林志远是富商身份,拥有影响和动揺梁晶晶的雄厚财力。

  申怡这段时间有些情绪低落,她之所以不接听梁晶晶的电话就是不想将事情扩大化,对于自己莫名其妙地被举报,也是既愤怒又无可奈何,申怡还是按上级的要求写了份报告上交,然后等候处理结果。

  等接到上级的处理结果后,申怡就立即联系文芳和林志远,要求林志远将她担任林父的辩护律师的委托撤销,重新委托由文芳来担任,申怡表示她会全力协助文芳,会将她所有亲自调查、研究所得的材料都移交给文芳,辩护的方案也草拟好给文芳,所以让林志远不用担心。

  申怡告知了二人她的处理结果,就是由于所有有关申怡的举报都是基于猜度和推测,并无实质证据和客观事实基础,故只是对她作出口头警告的处分。不过这样也成了申怡职业生涯的一个污点。

  文芳知道处理结果后跳起来就开骂,但还是义无反顾地接过了申怡移交给她的案件,决心尽全力办好案件,不辜负阿怡的重托。

  林志远对申怡是无言感激的,只要是阿怡的要求,他都会无条件地支持和配合,他也明白,申怡在自己的心中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但并不代表他要占有和拥有她,只是换一种方式与她共存,自己对她的爱慕已经升华了,那是一种至亲的亲人的情感,他将会像守护自己的父母一样此生守护阿怡。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