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狗崽子(2 / 2)

加入书签

  他不缺钱,这次出门,他准备了一千两银子以供花费。

  谁让秦家食肆的生意如此火爆呢,日进斗金对于食肆来说,并不是形容词,而是写实。

  但不缺钱并不代表他就能甘心被人敲诈勒索,触动了法律的事情,方孟绝不会容忍。

  “老板请说。”

  “我看你们的穿着,应当是前往玉锦城参加文会的书生。”

  方孟点头:“没错。”

  “实不相瞒,老汉本有两子一女,其中女儿如今算来也是桃李年华,因为长相颇为清秀,被县令大人招致府上做了丫鬟,三年前,县令要回玉锦城述职,竟将小女一并带走,时至今日杳无音讯,我们夫妻二人对她是日思夜想,老婆子因此消瘦了许多,但和川县与玉锦城的路程实在太过遥远,我们想要去探望,也是鞭长莫及,既然公子小姐要前往玉锦城,若是得闲,可否顺便代老汉传个话,让她偶尔回来看看我们。”

  原来是这样,说起来,这店家也算是可怜。

  带个话而已,不过顺路,方孟倒是没有拒绝。

  “店家,那是你家的小狗吗?”

  颜师昭看到在摊子后面,有三只小家伙在走动。

  “是的。”

  颜师昭走近,一只黑白相间的小狗闻到味道就凑了上来,在她的脚边嗅来嗅去。

  实际上,在方孟的眼里,这三只小狗长得其实并不讨喜,甚至有些丑,或许是因为缺乏食物导致营养不良的原因,它们的身形略显干瘪。

  通常情况下,小狗就得胖乎乎的才会更惹人喜爱。

  这也难怪,这年头老百姓连自身的温饱都难以解决,哪里还有多余的食物来养活这些动物。

  方孟本身对小猫小狗等宠物并无太多的感觉。

  他当年一个人生活的时候也从没有养过小动物,对于他来说,养宠物只会分散他的精力,有那个时间,还不如打两把排位赛来的自在。

  颜师昭好似很喜欢,她也不嫌脏,毫不犹豫的将这只小花狗抱了起来。

  小花狗此时终于见到眼前这个庞然大物的模样,但它丝毫没有露出畏惧,反而伸长了脖子在闻,也不知道在闻什么。

  颜师昭被它的举动逗的乐不可支。

  方孟有心阻止,不过见她如此开心,最终还是没有出言。

  “店家,这只狗能不能送给我?”

  颜师昭一边轻轻抚摸着小狗毛茸茸的脑袋,一边期待的问道。

  店家微微一笑道:“小姐心善,能被小姐看入眼,那是这只狗的福气,您要的话就尽管带走。”

  他的话倒是没说错。

  对于这只小花狗来说,能够遇见颜师昭这样具有爱心的主人,无疑是一种幸运。

  至少跟着她,以后再也不用忍饥挨饿了。

  事情解决,四人也没有了继续逛下去的意思,商量好了之后,便往回走。

  临走之前,李若格给了桌子一脚。

  惹得店家苦笑不已。

  至于不仗义的方孟,李若格也没有让他好过,走在他身后,时不时的将石子踢到他的后背上。

  方孟一路龇牙咧嘴,都不知道回到营地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