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西北大劫案马汉庆(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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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运气不错,刚从平远镇出来,天空就下起了大雨,一路上并没有遇到警察查车,就这样有惊无险的,把两把手枪带回了武汉。

  回到武汉之后,两人迫不及待的到三毛家试了一下枪,因为三毛家住在郊区的平房,所以两人叮咣的过了一把打手枪的瘾,也没当回事。

  试完枪之后,马汉庆很满意,那两个女的果然没有骗他们,确实非常给力。

  马汉庆先是把枪放在了三毛家里,不过三毛总是手痒痒,想把枪拿出来摆弄摆弄,结果有一次不小走火了,一枪把邻居家玻璃干碎了。

  之前他和马汉庆试枪的时候,邻居就问过他一次,三毛用放鞭炮搪塞过去了,邻居知道他是什么人,当时也没再多问。

  这下三毛有点担心了,他怕邻居举报自己,就让马汉庆把枪拿走了。

  马汉庆拿到枪之后,并没有去倒卖,因为他觉得这玩意带回来并不容易,也赚不了太多钱,而且卖出去之后,一旦要出了事,自己也得跟着倒霉,就先藏了起来,说不定什么机会就用上了。

  这个机会就是抢劫,但却不是马汉庆挑起来的,而是三毛的另一个朋友张军。

  此张军和湖南着名悍匪张君同名,只差了一个字,他出生于1961年,比马汉庆大了三岁,比三毛大了六岁。

  此人的经历挺有传奇色彩,也可以说是比较坎坷,张军上学的时候,不仅读书很好,而且非常讲义气。

  1979年,张军高中毕业,第一志愿报考的武汉大学。

  与此同时,一个和他关系很好的高中同学,想要去当兵,希望张军能和他一起去,张军想都没想就同意了,跟着这个高中同学,一起报名参了军。

  等到高考成绩出来之后,张军被武汉大学录取,得知张军竟然报名参军了之后,他高中的教导主任亲自跑到他的家里劝说,张军的父母也坚决不同意,但张军为了兑现和同学的承诺,一意孤行,最终还是选择去了部队。

  三年的部队生涯很快就结束了,1982年,张军和那个同学复员回到家里,同学因为家里有关系,进入了民航部门工作,而张军则被分配到了父亲的单位,在武汉市钉丝厂当了一名普通工人。

  这个时候,张军才知道后悔了,深知人生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自己选择错了。

  张军带着不满的情绪干了两年,实在是受不了这种看不到希望的生活,于是在厂里办了停薪留职,准备干自己的事业。

  当时张军家里好几个亲戚都在做服装生意,做的也很不错,父母见他不想上班,也没多说什么,就想让他跟着一起做生意,但张军却拒绝了,因为他有自己的梦想。

  张军的梦想很伟大,跟我的梦想一样,那就是能成为一名作家,很快他就创作出了自己的一部开山之作,名字叫《化血神刀》。

  不过张军的才华,被时代埋没了,当他在编辑的指导下,终于将这本长篇武侠小说完稿之后,却被告知想要出版的话,需要拿7000块钱。

  由于当年并没有番茄,做为一个新人作者,想让别人看到他的书,那就必须要花这个钱。

  张军手里只有2000块钱,跟家里人要,家里不给,那就得想点歪招了,他找了个机会,偷偷从他叔叔那里拿走了5000块钱。

  他叔叔知道了之后,找到了张军父母:“大侄子把我5000块钱拿走了,你们看看这事咋整啊?”

  正常发生这种事,当父母的生气归生气,但第一时间把钱还回去就完了,但张军他老爸可不一般,他觉得张军不学无术,必须得给他个教训,大发雷霆之后,直接报警去了。

  这下可好了,书还没出版呢,人先进去了,老爹这时候想悔也来不及了,5000块钱已经够判了,1985年,张军因为盗窃罪,被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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