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云南旅馆电击狂魔李枝永(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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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之后的5月6号,李枝永又住进了昆明西客站附近的一家招待所,用之前偷的那对小情侣中雷某的身份证,住进了一个双人间,又用那个女孩的身份证,开了一个单间。

  李枝永现在胆子大了,他觉得杀完人就走,有点太累,到时候去单间睡一觉,等天亮了再走,反正现在也不差钱。

  登记完之后,李枝永推门走进了双人间,屋里已经住了一个人。

  两个人聊了一会,李枝永了解到,这个人姓王,在铜矿工作,这次来昆明,是出差办事的。

  李枝永想进一步了解一下王某的经济情况,于是就问他:“你们铜矿的待遇咋样啊?这几年赚不赚钱啊?”

  老王这个人非常谨慎,他装作一脸愁容的说道:“哎呀,我们单位效益太差了,工资都发不出来,每个月就给发50块钱生活费,你说这点钱够干啥的啊,我都快愁死了。”

  李枝永一听,原来这是个穷光蛋,那整他就没啥意思了,于是赶紧问他:“你啥时候走啊?”

  王某告诉他:“我明天一早就走了,今天再住最后一天。”

  李枝永点了点头,一晚上他还是等的起的,如果他要是住的时间长,那自己就得换个房间了,要不然耽误自己干活。

  就这样,5月7号一大早,王某平安的离开了旅馆。

  事后警方找王某调查取证的时候了解到,其实当天他带着单位一万两千多元的设备采购款,正是由于他的小心谨慎,这才捡回了一条命。

  5月7号下午,房间里又住进来一个姓范的房客,当年已经62岁了。

  范某进屋之后,李枝永热情的和他打招呼,并且递上去一根烟,两人很快就聊了起来。

  通过和范某的聊天,李枝永基本上确认了,这人身上带着钱,于是晚上直接老办法弄死,拿走了范某身上的6500块钱,还有他的身份证。

  接着他又去提前开好的单间里睡了一觉,第二天一早退房走人。

  1993年8月29号,李枝永来到了云南的陆丰县,住进了广通镇汽车站附近的一个招待所,还是双人间。

  这次同屋的人姓胡,是湖南省祁东县人,当年27岁,是来这边旅游的。

  熟练的操作手段,晚上用电把人电死,到手一千三百多块钱。

  9月3号,李枝永来到了云南大理,住进了大众旅社北楼的103房间,里面住的人姓王,是浙江人,来这边推销剃须刀的,当年57岁。

  李枝永一听,来出差肯定得带钱,于是半夜直接把人电死,到手一千一百块钱,几张空白的介绍信,还有一包王某推销的剃须刀。

  截止到目前为止,李枝永已经在云南作案九起,杀死了八个人。

  这种高频率的连环作案,给当地警方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警方通过作案手法和现场遗留痕迹,很快就将这九起案子并案侦查了。

  由于云南警方对旅馆的排查力度增大,李枝永觉得云南不太安全,得换一个地方,于是1993年9月6号,他来到了四川省西昌市,住进了一家小旅店。

  以前用别人的身份证入住登记都很顺利,但这次不一样了,服务员拿过他的身份看了一眼说道:“先生你好,你是不是搞错了,这不是你的身份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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