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官司(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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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后带上护卫回到娘家,全城百姓震动,这事闹大了,皇帝要抓岳父,连皇后都制止不了。

  “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我也不知道啊,你也知道你爹的性子,兢兢业业办差,文皇帝都夸赞他呢,别人都不愿意做光禄大臣,也只有你爹做的来,从来没有出过差错。

  本来老大,老二现在也在军队站住脚了,皇上待咱们家也不错,家产也都是皇帝赐的,你说他怎么就这么倔呢?”

  “那我去看看过堂吧,也好有个回缓的余地。”

  “那可不行,落下面子可不好看!你回去吧,先看看再说,不是还有太后做主吗?”

  “那就不能好好劝劝我爹吗?”

  “你爹那个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九头牛都拉不回。”

  所谓三司会审,就是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共同审理案件,大理寺主要负责刑部和都察院以及民事案件的复审,大理寺卿为胡概。

  中兴元年七月,有溧阳县史英父子两人,横行不法,犯下命案,却贿赂官员,反而诬告别人抢劫,又把他们的家人都囚禁起来,就这样瞒过了刑部官员,正是胡概告破此案,涉及到的二十二名官员,除了其中七名官员无罪释放外,其余全部被判斩首。

  而都察院原本权利极大,像酷吏陈瑛,逮着谁抓谁,制造了大量的冤案。周新以按察使之职,抓捕锦衣卫,从而惹恼了朱棣,被杀,后来虽然将其平反,但是已然于事无补。

  朱瞻基则规定,都察院可以督察除了军事、外交、宗室以外的一切政务,但是不能插手刑事案件,可以提审官员,获取证据后,移交刑部。

  主要是以监督官员为主,惩治贪官污吏。

  都察院陈谔居中,顾佐和胡概随同一起办案,陈谔请国丈入座。

  “国丈爷请担待一二,大堂不讲究官职。”

  “陈大人只管问就好。”

  “敢问国丈,此手书是不是你亲自书写的?”

  “是我写的。”

  “那你明知违抗国法,却故意指示下人去做,这是为什么呢?”

  “我的家产都是皇上赐予的,皇上如果要就收回,不要也是放在那里。我自入朝为官以来,自认为无所差错,兢兢业业,清白自律,从未贪图富贵,又何必如此麻烦,多此一举呢?”

  “国丈此言差矣,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如果人人都不遵守法律,那法律就如同虚设,让人有可趁之际。”顾佐反对道。

  “好,国丈请回,如果再由疑问还请国丈移步。”陈鄂觉得没有必要再审下去了,多说反而容易激化矛盾。

  “那是自然。”

  “顾大人,胡大人,你们有何看法?”

  “这个国丈也真是的,生为国戚,却……唉!”

  “此事简单明了,还是由皇上定夺为好。”这会不会有什么误会,胡概想到。

  “那我就向皇上回报。”

  陈鄂立即向皇上汇报了审问经过,朱瞻基大为恼火。

  “这个胡荣到底怎么回事,简直就是不知所谓。朕命令,除掉他的一切官职,贬为平民,让其回老家修养。”

  “皇上,这是不是有些过了,皇上就是封他一个伯爵也不为过份。”

  “如果人人都像他这样,那朕还有怎么管理国家?人人都来要挟朕,为难朕,那国法还要不要了?就这样,立即执行。”

  陈鄂无奈地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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