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金克丝(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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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场子?小子你知道我是谁吗?”

  光头大汉掀开衣服,露出左胸的红色印记。

  酒吧背后都有黑帮罩着,这是惯例,但极少会有黑帮不给他面子。

  约瑟夫看了一眼,笑道:“哟,老熟人啊。”

  左胸上的红色印记是一个黑帮的标志,这个黑帮的每一位成员都有。

  血手帮,祖安最大的黑帮之一,跟炼金男爵有着深入的合作。

  有三个街区完全在他们的笼罩之下。

  约瑟夫曾经的老板就与血手帮非常不对付,双方经常摩擦不断,约瑟夫作为金牌打手和许多血手帮干部有打过交道。

  对于血手帮,用约瑟夫的话来说,一群靠着贩卖人口混日子的垃圾。

  “谁他妈跟你老熟人,别以为瞎套近乎就会放过你。”光头大汉恶狠狠地说道。

  身边的人摇头晃脑:“怎么,吓着啦?刚才不是很嚣张吗?”

  约瑟夫笑了:“哥们,刚进入血手帮就跑出来装逼,你大哥没教过你要学会低调嘛。据我所知,你们血手帮的日子可不好过。”

  光头大汉猛的一惊,有些心虚,他怎么知道我刚加入血手帮?

  看穿了他心里的小九九,约瑟夫说道:“老成员的印记是暗红色,你的印记太红,太亮了。”

  光头大汉下意识的看了眼自己的印记,确实如约瑟夫所说和老成员的不一样。

  他现在已经有点相信约瑟夫和血手帮是老熟人了,能跟血手帮当老熟人,居然还能活得好好的。

  这家伙绝对是个狠角色!

  光头大汉心里开始打退堂鼓,只是就这么走了,面子上实在过不去。

  今天特地带曾经的小弟过来装逼,经过层层考核终于加入鼎鼎大名的血手帮。

  正所谓混出名堂后,一定要衣锦还乡。

  结果被人家一句话就吓跑了,那我这些年不是白混了?

  约瑟夫摆摆手说道:“想跑就直接跑呗,兄弟,出来混命最重要。今天我们老大过生,喜庆的日子不想染血,不然你已经是尸体了。”

  光头大汉陷入两难之地,一边是面子告诉他要硬气,一边是理智告诉他眼前的人不好惹。

  酒吧的顾客眼见光头大汉怂了,立马不乐意了。

  你怂了我们哪来的乐子看。

  “不是哥们,血手帮全是怂货吗?”

  “你比他高,比他壮,你在怕什么?”

  “就是,真给血手帮丢脸。”

  “怂了就赶紧滚回血手帮的地盘去,那里就没人欺负你了。”

  酒吧里的人纷纷叫嚣着,光头男子被气得青筋暴起。

  他对着一个说得最起劲的人,吼道:“你他妈在狗叫什么?出来单挑啊!”

  “单挑?”带着眼镜的小个子,被逗笑了。

  “出来混,要讲实力,要讲背景,你很能打吗?能打有个屁用啊?”

  光头大汉听到这话一愣,不会又踢到铁板了吧?

  这个其貌不扬的四眼仔难道是什么大背景人物?今天这么倒霉?

  眼镜男把一张写着自己名字和盖有野火帮印章的卡片丢在桌上。

  “老子是野火帮会员,每个月上供5000皮城币,你动我一下试试?”

  眼镜男家里有个炼金小作坊,每个月除了保护费以外还额外给野火帮上税。

  “妈的,什么狗屁野火帮会员,野火帮的人老子也照打不误。”

  约瑟夫明显是个狠人,他嚣张也就罢了。你个杀鸡都费劲的四眼仔凭什么?

  愤怒击穿了理智,光头大汉冲上去就要给眼镜男一点颜色看看。

  然而,比他更快一步的是约瑟夫的皮鞋。

  一脚踢在脸上,让光头大汉在地上翻滚了好几圈。

  随后,约瑟夫双手插兜像是踢足球一样,把他一脚踢出门外,生死不明。

  “服务员呢,把地板上的血擦一擦。”约瑟夫仿佛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另一边,眼镜男端起高脚杯,品尝着里面的红酒。

  “有些人啊,就是不听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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