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5章 极限逃生,封狼居胥(1 / 2)

加入书签

题外话:

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但凡遇到能够用数学解决的问题,那就可以拿出来算一算——

首先,我们可以假设一个人原地跳高一米,并且跳起时发力时间很短,那么换算成公式就是:1/2*g*t*t=1m,1/2(v+0)*t=1m,从而可以得出,这个人起跳离地时的速度是V=4m/s。

同时,68不同物体做自由落体运动时,它们的运动情况是相同的68。

因此,在人和楼板一块下落过程中,由于它们的加速度一致,所以可以将其视为一个整体,并假设人的体重为m1,楼板的重量为m2。

那么人在楼板落地的一瞬间起跳,楼板就会受到冲击而加快下坠速度,即(m1/m2)*4,而人则可以获得相对地板反方向的速度,即4m/s。

也就是说……

假设一个人在落地前的速度为100m/s。

那么起跳之后,他的下落速度就会减少为96m/s。

虽然这个理论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该摔死的人始终还是会摔死,但却说明‘临终起跳’终归还是能起到一定的减伤作用……

实际上,NASA早就研究过人体所能承受的极限速度。

在双脚硬着陆的情况下,人最多能够承受12米/秒的撞击速度(不排除受重伤可能),在12到17米/秒之间则可能幸存,17米/秒以上几乎无生还可能。

根据自由落体公式计算可知,如果人从十米高(三楼)跳下,落地时的终极速度便会达到14米/秒。(V=√(2gh),g取10  m/s05,即V  =√(2*10*10)=√200≈14.1  m/s)。

由此可见,从三楼贸然跳下虽然危险,但却并不是没有安全着陆的可能……

另外,如果这个人之前练过,并且可以在落地瞬间做到曲腿翻滚卸力的话,甚至还有可能毫发无伤。(可参考10·18吉林监狱罪犯脱逃事件,北朝特工徒手攀上监狱围墙,剪断电网跳下后竟毫发无伤。)

……

……

说回正题。

现实里,李千帆当然不敢冒险从十二米高的地方跳下。

不过这可是在游戏,而且在座的可都是操作一流的顶尖高手。

因此,随着李千帆一声怒吼,众人这才恍然大悟,连忙像他那样,趴在不断向下倾倒的阁楼角柱上,然后抱着角柱飞快朝阁楼顶部爬去。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