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我可是有真本事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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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木兰吃枇杷的经验已经很丰富了。

  手指甲贴着果皮,从头到尾刮一遍。

  刮过的地方颜色会变深,摸起来感觉松松的,说明这处的皮和肉已经分开了。

  把整颗枇杷都刮一遍以后,将尖头的梗拔掉,就可以顺带着很轻松地撕掉果皮。

  这是伍竺鹓教的法子,能将皮撕得很完整,一拉到底。

  如果不想把指甲弄脏,也可以用签子或者别的硬物来刮。

  只不过,一般人都没有这样的耐心。

  相比之下,他们还是更习惯从枇杷的屁股开始,直接用指甲抠皮。

  徐木兰多数时候也是直接剥的。

  今天之所以会先用指甲刮一遍,主要还是为了控制自己的速度。

  以免吃得太快,还没走到山脚下分给家里人,刚摘到的果子就被吃个精光。

  她吐出嘴里的果核,盯着看了一眼又一眼,才恋恋不舍地丢进草丛里。

  这棵无主枇杷树的果子好吃,是村里人都知道的。

  大家都盯着呢。

  果子还没有开始变黄,就每天都有会爬树的少年或者大孩子来查看情况。

  开始成熟了以后,更不用说,一天必定会来好几波人。

  他们今天来得虽早,但摘到手的果子并不多。

  算上黄中带青的,勉勉强强也就是一人分几颗的样子。

  毕竟,哪怕是没有成熟的青果,树上剩的也不是很多了。

  所以,如果可以,徐木兰还是希望能拥有一棵独属于自己家的果树。

  “我们把挖棵小苗回去,再试种一次吧?”

  “伯公说了,没缘分,种不好。”

  不止是伯公,家里的大人都是一样的说法,所以徐木松也不太看好。

  “种了,也是,白费力气。反正,山上有,好几棵。想吃,早点来。”

  “试一试嘛。他们没缘分,我们可以有缘分啊。”

  徐木兰去年种下的榴莲,在腊月的最后一场寒潮里,已经全军覆没了。

  但她对于种果子的热情,并没有消退。

  也十分坚定地认为,自己最后一定能把榴莲种出来。

  只可惜现在没有新的榴莲种子,就想着先用别的水果来积累经验。

  她语气有些惆怅,“家里的枇杷好酸。种在路边,天天有人走过,都不用怕被偷。”

  他们家其实也种了一棵枇杷。

  准确地说,不仅仅是枇杷,只要能弄到种或者苗的果子,家里都种了。

  因为徐望丘心里总觉得愧对伍竺鹓,让她抛下繁华的五禾市,跟着自己回到琼岛。

  而且这一离开,就再也没有重新回去看过一眼。

  几十年来,都是待在这样一个小小的乡村里。

  他当然深爱自己的家乡。

  可也不能昧着良心,说这里比省会好。

  说句不好听的,整个卧岭村加在一起,怕是都比不上五禾市某些大户人家的一个庄子大。

  所以将人带回来之后,他一直都很努力、很尽心地对她好。

  知道她爱看书,买不起,就想办法跟人借。

  知道她爱吃果子,同样买不起,就自己种。

  年复一年,不知不觉中,就变成了村里果树种得最齐的一户。

  只可惜,并不是每样果子都能种得好吃。

  有的可能是水土问题,有的可能是果苗没找好。

  又或者,是这些果子还比较原始,没有培育出更好的新品种来。

  反正,像他们家枇杷的品质,一直就称不上好。

  哪怕是优胜劣汰,后来又重新换了两次苗,依然不行。

  “我们家是跟枇杷差了点缘分。”

  徐秀芳从树上跳下来,踮起脚,一边取出卡在枝丫间的篮子,一边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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