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0章 文化漫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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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博物院那边我之前担心的事,终究是发生了。

原先我让林正卿跟曲静海带了个话去,说只要不让我鉴定,一切都好说。

当时曲静海不置可否,没有表态。

但是私下里却交待人搞小动作了。

咖啡馆其实是最好搞事的,不过咖啡馆反倒没事,跟往常一样,人流量正常。

出事的是梅溪工坊跟金博合作的文创用品。

文创这块是林正卿分管,所以业务上曲静海不好直接插手。

但是,人事财务这块可是曲静海直接管着。

所以,他直接从人下手,把原本负责文创销售这块的人找个借口给临时调走了。

这基本上跟我之前想的差不多,曲静海有点不惜代价要出口恶气了。

他宁愿文创这块的收入锐减,也不想让我好过。

金博原本负责销售文创的是四个人,一下子给调走两个,而且都是主要销售我们梅溪出品的高端仿古工艺品的。

仅仅只留了两人销售那些文具之类的小东西。

虽然金博的文创跟梅溪的工坊是独家合作,但是他们没生意也就意味着我们没订单。

等于是绝了我们梅溪的活了。

林正卿告诉我这个很不好的消息的时候,我其实一点都不怎么吃惊。

因为我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的。

而且,我也跟三伯他们打过招呼了。

所以,最近一段时间呢,三伯他们也在大力开拓其他馆藏单位的生意。

但是三伯也跟我说,工坊之前只接金博的单子,为了时效性,都是会多做一些放库存的。

因此,现在金博不给单,之前做的库存就出不去了。

我说库存大概成本多少。

三伯说几十万呢!

几十万而已,大不了不要。

但是我转念一想,这口气我咽不下啊!

于是我又找到了骆飞,把我们跟金博签的合约发给了他。

我当然不是让律师去告金博,其实我也清楚的很,人家自己宁愿不要收入也不让我好,我这是告不了人家的。

我问啥呢?

我问我做的这些仿古工艺品不在他金博卖,可不可以拿出去其他地方卖。

骆飞看完我的合约说,没事,随便卖。

我和金博虽然签的是独家合作的协议,但是呢合约中并没有关于我设计的这些仿古工艺品的知识产权约定。

这合约是之前林正卿修改的,其实他对知识产权这一块也不太懂,因此合约中自然也就没有这样的条款了。

其实我担心的还不止这个,还有我要明目张胆仿制和买卖博物馆的文物会不会存在法律风险。

骆飞跟我说完全没事,只要不对馆藏文物的保护产生不利影响,复制是合法的。

当然了,拿来诈骗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还有,他还提醒我,复制文物可以,但是不能使用金博的标志,这个具有独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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