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慷他人之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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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走不了路了,他无奈的看着地上的女人说:“你们夫妻之间,好好谈谈,实在过不下去,还能离婚,你抱着我腿算怎么回事?”

  “我没有跟他结婚,他不是我丈夫,你救救我,我回去会被他打死的。”女人说着,也不要脸皮了,她把裤腿撸上去,袖子撸上去,把衣服掀起来,露出背部,她全身触目惊心的青紫伤痕闪现出来。

  人群发出一声声惊呼,警察也看的惊心动魄,那个造反派老太太赶紧过来,把女人的衣服放下来,遮住她身上的累累伤痕。

  “是她不小心摔的,走,回去!”老太太一把攥住女人的手腕,把她死命的往回拖。

  “大龙,来,把你媳妇扛回去。”老太太叫着儿子。

  “不,不,不,我不跟你们回去!”女人边喊边往后退,“警察,我不是她媳妇,他们会打死我的!”

  苏明月看向那个女人,她两次提到他们不是夫妻,警察也起了疑心,对老太太说:“放开她!”

  警察问地上的女人:“你跟他们是什么关系?”

  “我不认识他们,是他们把我从老家骗来,把我捆绑着,欺辱我,打我!”

  “你胡说八道,我给你爹娘200块钱,你爹娘同意把你嫁给我的。”男人气鼓鼓的说。

  苏明月听了,嗤之以鼻,“200块钱,警察同志,人是可以买卖的吗?200块钱买个女人?”

  苏明月痛恨这种把女人当物件一样随意买卖的事情。

  “买卖人口是犯法的,你们知道吗?”警察厉声问道。

  “不是买卖人口,是给她爹娘的彩礼钱,她爹娘同意把她嫁给我儿子的。”老太太花言巧语的狡辩着。

  “她是成年人了,包办婚姻也犯法。”苏明月神助攻补着刀。

  老太太狠狠的瞪了苏明月一眼,对警察说:“她愿意的,在我家住了一年多了。”

  女人痛哭流涕的说:“他们把我骗来,绑着我,不让出门,不听话就打,不服从不给饭吃。”

  “天呐,这都建国多少年了,怎么还有这种事啊?”人群中有人发声。

  “警察同志,我不跟他们回去,你救救我吧!”女人哀求着,哭泣着……

  周围的人都不禁动容,感叹女人悲惨的命运,痛诉这对黑心的母子。

  “警察同志,你别听她胡言乱语,她在我家住了一年多了,啥也没让她干过,吃我们的,穿我们的,到现在连个孩子也没怀上,你说这是娶个媳妇还是娶个祖奶奶呀,我们还冤着呢!”老太太痛诉着女人。

  警察不听她的诡辩,他问地上的女人:“你家在哪里?我们送你回家。”

  女人连连摇头,“不,我不回去,回去了爹娘还会把我再卖一家的。”

  警察听完为难了,这可怎么办呢?

  人们开始出主意:“你有手有脚,你可以干活养活自己呀!”

  “是呀,自己养活自己,去饭店刷盘子刷碗也饿不死!”

  “哎,这个就是店主,你前几天还招聘售货员呢,你看看把她雇了。”一个女人指着苏明月说。

  “我找到售货员了,再说了,你觉得她这样能当售货员吗?”苏明月心说: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这女人任人欺负一年多,毫无还手自救之力,这样的人怎么能当售货员呢?

  “就是不当售货员,可以做个饭,扫个地,什么的呀,你家做肥皂的,总能找到活干吧!”

  苏明月心里冷笑:这是在慷他人之慨呀!苏明月也同情这个女人,可是她实在不需要这么一个人,也没有她可干的活。

  女人听了大家的话,爬到苏明月跟前,哀求道:“我会做饭,洗衣,我能吃苦,什么活都愿意干,只要给我口饭吃就行。”

  说着,向苏明月连连磕头。

  苏明月一看,生气的说:“你再磕一个头,任谁说我也不会要你的。”

  女人一听,赶紧停下,不再磕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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