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良心2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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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彦儒下车的时候,郑湉喊住了他。

“林彦儒,临别吻不来一个吗?”她眉飞色舞的调笑着。

“等你只有一个身份的时候,”林彦儒说,“好饭不怕晚。”

“你就不怕我向大伯告状?”郑湉冲他飞了个媚眼。

“其实,用钱维系的关系,比用女人稳固多了,”林彦儒说,“比较起来,我喜欢钱,更胜过女人。”

郑湉饶有兴味的看着站在阴影里的他,高大矫健,偏还带着斯文的气质,不由得笑起来。

“林彦儒,为钱折腰,和为女人折腰,其实都没什么不同,”她故意将话说得暧昧,“重点都是折腰,刚学会折腰的男人都干劲十足,”

“我都很喜欢。”她摆摆手,开着车扬长而去。

林彦儒拎着登山包回了自己家。

郑荣让他做的,是用权力干涉一桩涉及强奸的案子。

这件案子已经在刑侦一队立案,并且已经有了签字生效的双方口供。

如今他要做的选择,和之前他侦查的“侯承勇交换杀人案”里的那位派出所所长没有本质的区别。

干涉的最直接结果,将会影响到一个鼓足勇气告发强奸的年轻女孩,和一个三观正常的相信司法公正的普通家庭。

郑荣说的那句有关“嫖.宿.幼.女”的话,指的是要他想办法将被害女孩定性为“卖.处”。

林彦儒几乎可以预见,这对被害女孩本身和她的家庭将是怎样毁灭性的打击。

而且,一旦做了,哪怕最后水落石出之时再来翻案,伤害已经造成了,谁都无法弥补女孩心里的创伤,永远无法。

林彦儒将登山包扔在地上,抽出纸笔开始将脑子里记住的关键信息一个接一个的写在纸上。

他需要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城市里的小区灯火通明,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灯光一盏又一盏的熄灭了。

还亮着灯的,大概是在等夜归的家人。

叮咚……

静谧的夜晚,林彦儒突然听到自己家门响起了一声门铃响。

他起身走过去,从猫眼里往外看。

一个穿着外卖员衣服的人正站在他门口。

尽管戴着头盔,林彦儒还是很快就认出了。

居然是刘璃!

他赶紧将刘璃迎进家门。

“你怎么……”他改口问,“有急事?”

“嗯,挺急的。”刘璃这才将头盔取下来。

她被晒黑了至少两个度,脸颊边甚至发红起了皮疹。

但她整个人精气神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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