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恶有恶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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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老奎和林卫国父子被捉拿归案。

之后,由大绿星帝国宰相竹亲王和副宰相橙焰,还有大绿星帝国警察总部部长李武将三位帝国高官组成了专案小组,对帝国原财务部长林老奎谋反案进行审理。

另外,还对以林老奎之子林卫国为首的一众人等,他们组成的所谓“绿星南霸天”的犯罪团伙,也进行了审理。

经过专案小组历时近三个月的审理调查,在充分的调查取证之后,专案小组通过媒体向全体大绿星帝国国民公布了案件调查结果。

罪犯林老奎,男,55岁,绿京人士,祖籍绿星帝国西海州,原大绿星帝国财务部长。

大绿星帝国“林老奎专案小组”与帝国警察总部和帝国法院联合侦查查明,林老奎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与他人晋升职务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

林老奎还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友与他人谋利,其和家人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

林老奎私自贪污挪用帝国国库内的帝国金币,还勾结别人倒卖国库内的重要物资,以从中获得巨大利益。

林老奎还储心积虑地拉拢收买帝国朝廷一些重要部门的官吏,从而培植自己的邪恶势力。

林老奎还阴谋推翻我大绿星帝国皇帝阿松一世陛下的统治,妄图颠覆国家政权,妄想自己篡位得权。

林老奎甚至还密谋行刺我大绿星帝皇帝阿松一世陛下,真是罪大恶极、十恶不赦。

林老奎对其家人亲属不管不教,反而放任其违法乱纪、胡作非为。

林老奎身为大绿星帝国的开国元勋,身居高位,不但不严格约束自己,反而不遵守帝国的法律,没有起到一个帝国元勋、高级官员的正面责任。

林老奎妄图刺王杀驾、阴谋造反、颠覆国家、贪污受贿、违法乱纪、以身试法,真是十足的帝国罪人。

林老奎辜负了皇帝陛下浩荡的皇恩,辜负了大绿星帝国,辜负了一起出生入死的战友同僚,辜负了大绿星帝国的全体人民。

林老奎案件犯罪事实清楚,人证物证俱在,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林老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罪犯林卫国,男,21岁,绿京人士,祖籍绿星帝国西海州,原大绿星帝国财务部长林老奎之子。

林卫国是林老奎独子,自小娇生惯养,又加上父母溺爱,不曾好好管教于他,就使得他性格顽劣,行事偏激,凡事只以自己顺心为准,并不关心他人的死活。

林卫国倚仗着他爹是帝国财务部长的高官身份,做出了很多违法的坏事都没人敢管,因此他就更加肆无忌惮。

林卫国还与四个同样是绿星帝国高官的公子小姐(其他犯罪成员另案审理)狼狈为奸,组成了为非作歹的小团伙,并狂妄地自称“绿京南霸天”。

林卫国一伙狂妄地宣称,帝国首都绿京的整个南部都是他们的势力范围,任何行人与任何交通工具经过此处,他们都要征收所谓的过路费。

林卫国一伙抢男霸女、胡作非为,做了不少伤天害理的恶事,成为了绿京一害,严重伤害了绿京百姓的正常社会生活秩序。

林卫国案件犯罪事实清楚,人证物证俱在,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林卫国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林老奎与林卫国父子罪行已经大白于天下,他们将受到大绿星帝国法律公平、公正、严厉、正义的惩罚。

关于林老奎与林卫国父子案件的判决如下。

罪犯林老奎犯有谋反罪、弑君罪、谋杀罪、贪污罪、渎职罪、行贿罪、受贿罪、叛国罪、间谍罪、走私罪、偷税罪、包庇罪。

以以上十二项罪行数罪并罚,判处罪犯林老奎死刑,并立即执行,解除其帝国财务部长的职务,剥夺其所有荣誉,没收其全部财产。

罪犯林卫国犯有谋反罪、弑君罪、谋杀罪、抢劫罪、强奸罪、叛国罪、间谍罪、走私罪、偷税罪。

以以上九项罪行数罪并罚,判处罪犯林卫国死刑,并立即执行,没收其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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