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坏爸爸(1 / 2)
米国同舟会,性质跟华夏护国山庄的性质差不多,也是全球有数的顶级势力。
每个顶级势力,必定有自己独特的立身之本,东方各国很多都有武道和术法传承,西方(欧洲)则是教廷传承,米国就尴尬了,立国不到三百年,虽说也是西方阵营,但自认世界老大的他们总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追赶有什么用?教廷也不会把总部搬到米国来,只有发展自己的不对称优势才是王道啊,那米国相比其他国家最大的优势是什么?——科技。
对,就是科技,这一项米国敢自信的说,目前为止,老子还是世界第一。
秉承着这样的创业思想,同舟会明确了自己的方向,你有神功,我有科技,你有神仙,我有超人。第一步,挖墙脚呗,米国国力全球第一,总能挖到一些其他势力的武道宗师或者异能者,第二步就研究它的原理,用科技诠释修炼,批量制造出超越普通人力量的高手,不断的实验、改进,号称用科技让人类再进化一次,变成所谓的“超人”。
这就是,再进化工程。
而获取知名强者的DNA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环,他们坚信,这些高手的基因或者体质肯定异于常人,通过研究分析,然后通过基因改造工程甚至克-隆等技术,培养出自己的高手,还真别说,他们还真得到不少的成果,近些年来有两样成果开始崭露头角,一是半人半机械技术,二是异能激发液。
就现在的情况看来,把艾登杀了以后,同舟会反而对姜岸起了很大的兴趣。
一开始,姜岸并没有把郭轩楹的身份目的往那边想,直到她越说越疯狂,越说越露骨,好像不顾一切都要跟他共度一夜,他灵光一闪,就将两者联系上了,然后又出言一诈,果不其然。
可是,他的DNA有那么好拿么?现在的他无论是走是坐,都不会留下DNA痕迹,并且由于特殊原因,离开姜岸本体的血液或者毛发等东西,里面蕴藏的所有生物信息自动湮灭,这也就是姜岸在山庄总部的时候不愿意留下血液的原因,因为血液一离体,就会湮灭无踪。
而之所以不杀郭轩楹,她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只是很小的一方面,最重要的是姜岸留了一个后手…
不行,这波云诡谲的形势,回去后该把小霜的修炼提上日程了,无论如何,让她有一些自保之力也好。
……
京城,惠世园。
昨天刚下了一场冬雪,整整下了一夜,于是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一眼望去,白雪皑皑,银装素裹,美不胜收啊。
这景象,让一直住在临城的汐汐一脸的惊喜,因为没见过这么大的雪,于是一吃过早饭,就硬拉着宋晚霜出去要堆雪人,宋晚霜刚同意,她就带着老虎飞奔出去,一路留下小脚丫和点点梅花。
没多久,她就找到组织了,活泼开朗的汐汐总是能在最短时间内适应新环境和找到新朋友。
“明宣哥,还有胖妞,咱们堆雪人吧,看谁堆着快!”小汐汐深一脚浅一脚的跑到空地上,那里一个十岁的男孩和一个胖嘟嘟的小女孩已经在玩雪了。
明宣是宋承宗的儿子,嫡系的长子长孙,家教一直很严,平时总是绷着张脸,像个小大人一般,也只有几个少有的时刻,能看得出他还是个孩子,还有着童真,而胖妞则是他的表妹。
“好啊,汐汐,那咱们就比赛吧,我要堆三个雪人,爸爸,妈妈,还有我”胖妞笑道。
汐汐眼睛一亮,像个小精灵一般,大声说道:“那我也要堆三个,爸爸,妈妈,还有汐汐!”
明宣看着她们两个的小胳膊小腿,露出一丝笑容:“堆雪人很累的,你们两个小鬼,力气不够”
“谁说的!汐汐力气很大的!”小姑娘鼓着脸说道,“再说了,明宣哥你帮我们不就好了,哦,人家还有小虎呢,小虎可厉害了,肯定能帮上忙!”
“汪汪!”聪明的老虎总是在最合适的时间配合汐汐,证明自己的存在感。
结果引得明宣和胖妞满脸的羡慕,他们在一起玩几天了,自然知道小虎的特别之处,太通人性了,仿佛它能听懂你每一句话,这样的可爱宠物,哪个孩子不喜欢?
“好吧,我会帮你们的”明宣蹲下来摸摸老虎的脑袋,他是哥哥,从小泡药浴长大不说,更是跟着父亲练武,力气很大,堆几个雪人自然不成问题。
其实,惠世园几百宋家族人,孩童其实也不少,但等级森严的环境下,孩子们都是分拨玩儿的,所以这块空地,也只有他们三个在了。
“明宣哥真好”汐汐笑嘻嘻回了一句,然后也蹲下来开始用小手堆雪,结果重心不稳反而一屁股坐在地上,她哈哈一乐,干脆打了一个滚,活脱脱一个白色小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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