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欧阳平确定范围同志们进驻秣陵(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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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发之前,笔者要补充交代两件事:

第一件事情:按照王局长的指示,同志们住进了秣陵路派出所(七月二十九号的上午,同志们就住进了莫林路派出所)。

秣陵路派出所的位置在秣陵路的西路口,这里距离柳叶渡最近,站在派出所三楼的走廊上,能看到柳叶渡八柱草亭,包括来往于河两岸的渡船。更能看到河对面的马婆婆庵和远处的清凉山。

马明龙把同志们安排在三楼,这也是一幢砖木结构的老式建筑。这里在解放前是秣陵镇的镇公所,解放以后,秣陵路划归白下区,镇公所便成了派出所,三楼有一个值班室、一个小会议室和一个大会议室。

马明龙把林狄安排进了值班室,萧老和欧阳平、令狐云飞安排在小会议室,其他人安排在大会议室。几张长条桌拼在一起,铺上被褥,放几床被子,就成了睡觉的床了。

第二件事情:

赵子蒙亲自到市秦南河治理委员会去了一趟,秦南河第一阶段的清淤工作即将结束,下一步的计划是分段围堰,吸水清淤,因为案子的原因,欧阳平建议,围堰清淤的工作能不能先从秣陵路和十三营之间的河道开始呢?

高主任召集其它领导和工程师开了一个碰头会,决定采纳赵子蒙的建议,先从5号河段开始围堰清淤(秣陵路河段被标注为5号河段)。

欧阳平的目的非常明确:6.27案是一个无头案,死者的脑袋在什么地方呢?这谁都不知道。如果能找到死者的脑袋,案子就有了实质性的转机,死者的尸身在这里,死者的脑袋会不会在案发现场附近某一个地方呢?

所以,赵子蒙和萧老寄希望于围堰清淤。赵子蒙和萧老无法断定死者的脑袋在什么地方,如果赵子蒙的建议和治委会原来的治理方案不冲突的话,围堰清淤的工作率先在5号河段进行,应该是一种不错的选择,这样,既不会打乱秦淮河的治理方案,又很好地配合了案子。这不是两全其美吗?

赵子蒙和萧老跟在刘大强的后面朝柳叶渡走去。走在河堤上,远处,在一片丛林之中,能隐隐约约地看到城墙的轮廓线。丛林所覆盖的是一片高低起伏的山丘,在秣陵路和柳叶渡之间,是一个较为开阔的地带,树下暴露在草皮下的土是黄颜色。那块城墙砖豁口里面的土就是这种黄颜色的土。

凶手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用来沉尸的城墙砖,竟然向警方透露了一条非常重要的信息。这大概就叫“百密一疏”,这大概就叫“机关算尽太聪明,聪明反被聪明误”吧!随着萧老的加入,案件的侦破工作出现了崭新的局面。

在前往花神镇的路上,萧老和赵子蒙的谈话内容没有离开过案子,赵子蒙是不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的,能和萧老在一起工作一段比较长的时间,欧阳平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学习机会的。

“萧老,十里秦南河,实际上,秦南河远远不止十里,这两天,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第一现场肯定和这条河有关,这一点毋庸置疑,我在想,凶手是就地沉尸,还是异地沉尸呢?”

“子蒙,你这个问题问的好啊!”

“萧老,我想听听您老的想法。”

“这两天,我也在想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大胆一点。”

“萧老,您说。”

“第一现场距离沉尸地点应该不会太远。”

“为什么?”

“第一,那块城墙砖豁口里面的黄泥应该是一个重要的支撑,无论是花神镇,还是十三营和柳叶渡、秣陵路,这三个距离陈尸地点都不远。”

“第二呢?”

“从凶手作案的手法来看,也能说明这一点,凶手已经割去了死者的脑袋,凶手还脱去了死者身上所有的衣服,所以,用不着再舍近求远了。凶手怕人认出死者来,怕谁认出死者呢?肯定是当地的人——由此推断,死者在当地应该是一个熟面孔,认识他的人一定比较多——这也为我们提供了另外一个重要的思路。”

“死者身上不是还有一些明显的特征吗?”

“在凶手看来,这些特征并不重要,当然,也可能是凶手没有注意到这些特征——或者事发突然,凶手在仓促和匆忙之中,忽略掉了这些细节。第三,转移尸体的路程如果太长的话,会出现突发状况——凶手杀害死者以后,急于将尸体处理掉,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凶手不会选择一个很远的地方沉尸,在案发现场的西边,有一个渡口,渡船应该是二十四小时——全天候服务的,两岸人口的密度比较大,渡口是两岸老百姓来去的唯一通道,所以,这个渡口应该是比较繁忙的,你们看——”萧老指着渡船道,“渡船刚离开南岸,码头上就聚集了不少人,刚才在派出所的楼上,我已经注意到了,渡船每隔一刻钟就要往返一个来回,一点靠岸休息的机会都没有,夜里面,过河的人会少很多,但肯定有,凶手一定会避开渡口——凶手沉尸工具是离不开船的。”

“萧老,我有一个问题,不知道当问不当问?”林狄一边听赵子蒙和萧老的谈话,一边思考问题。

“小林,你说。”

“秦南河河中心的水位很深,凶手为什么要把尸体沉在距离河岸两点五米左右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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