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两老板认识卓布 老卓布育有三子(1 / 2)
“留下来的孩子叫洪宝,他的右手背上有一个胎记。除此以外,就没有其它记号了。我是看着洪宝长大的,每次看到洪宝的时候,我就会想到那个被我送走的孩子。”
“老人家,您把那个孩子送给了什么人?”
“是一个马帮的头人,他是康定人,他的马帮每个月要跑一两趟成都——只要路过洪河镇,他就会在这里歇脚。说起此人来,话就长了。”
“您慢慢说,说的越详细越好。”
“他叫降央卓布,外号叫独眼卓布,他瞎了一只眼睛。”
“他有老婆吗?”
“有——有一个非常漂亮的老婆。”
“他们没有自己的孩子吗?”
“没有——也没法有。”
“这是为什么?”
“他原本是一个农奴,他是一个藏人。”
“解放后,西藏的农奴制度才被废除。”曹所长道。
“降央卓布的老婆也是一个农奴,他们在一个领主家做事,两个人互相照顾,相依为命,降央卓布就是在做农奴的时候被挖去一只眼睛的,他的命很苦,从小就没了爹娘,六岁就在领主家里面做苦工,六岁就被少爷当马骑,十岁就给领主当马凳。”
“大娘,什么叫‘当马凳’?”林狄问。
“主人在上马的时候,他蹲在地上让主人踩着他的后背上马。”
“一个年仅十岁的孩子,如何能承担起一个成人的重量呢?”
“谁叫他是农奴的呢?他的身体就是在小时候被毁了的。农奴制废除之后,他就参加了马帮,后来成了马帮的头人,结婚以后,夫妻俩一直没有娃。”
“他听说我是接生婆,就找到我,让我留意,如果有人家养不起孩子,就送给他抚养。后来遇到王家这档子事情,王家人让我把孩子送的越远越好,降央卓布是康定人,这应该算是最远了吧!最要紧的是降央卓布人很善良,很厚道,我就把孩子送给了他。”
“您对降央卓布的情况怎么这么清楚啊?”曹所长问。
“把一个孩子送人,不打听清楚情况如何能行呢——最起码要知道他能不能养得起孩子,人品怎么样吧!万一把孩子送进火坑,那不是造孽吗!”
“之后,您有没有再见过这个叫降央卓布的人呢?”
“只见过一次,那是一年以后,他到成都去的时候路过洪河镇,他找到王家祠堂——我们住的地方,除了送给我和老头一人一件羊皮大氅,还给了我们一袋腊肉。之后,我就没有再见过他。”
“当时,降央卓布多大年龄?”
“二十七八岁的样子。”
赵子蒙想知道降央卓布还有没有能力行走在茶马古道上,按照这个年龄判断,降央卓木现在的年龄应该在七十岁左右。一个七十岁左右的人还能做这种即苦又累的营生吗?
“过去,降央卓布的马帮在洪河镇落脚吗?”
“经常在洪河镇落脚,有时候,直接从洪河镇运货到康定去。”
“既然他曾经是马帮的头人,认识他的人一定不少了。”
老人的头脑非常清楚:“你们可以到货栈、码头和茶庄去打听打听。四十几年过去了,不知道他现在情况怎么样?即使他不做这个营生了,也应该能打听到一些情况。”
刘李氏提供的情况非常重要,根据“王洪宝”身上两个特别的标记,应该能确定他究竟是不是老人抱走的那个孩子。基于这种考虑,赵子蒙暂时不打算和王洪宝的母亲接触,一个愚昧无知的决定断送了一个儿子的性命,眼瞅着又要断送一个儿子的性命,这让老人情何以堪!
同志们的使命是惩恶扬善,除恶务尽,但对一个母亲来讲,就不是那么一回事情了,“王洪宝”毕竟也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啊!
所以,赵子蒙让甘雨蒙暂时保持缄默。甘雨蒙的想法和赵子蒙不谋而合。因为王洪宝一直没有孩子,老人把一些精力投放在了甘雨蒙的身上,所以,甘雨蒙对外婆的感情很深。
赵子蒙看了看手表,时间是八点十五分,在睡觉之前,同志们还可以做很多事情。
曹所长人将刘李氏送走之后,然后领着庞飞腾和赵子蒙一行去了码头。
码头是洪河镇最热闹的地方,这里和大街上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大街上冷冷清清,这里却繁忙异常,装船的,卸货的,河岸边停着大大小小很多只船。
桅杆上挂着一盏盏马灯。河岸上有很多贸易货栈,货栈里面亮着灯,灯光下,整齐地码放着一些麻袋、蛇皮口袋。
曹所长说,这些袋子里面装着茶叶、盐巴、大米,还有毛皮、茶叶、盐巴来自于内地,毛皮则来自于藏区。
有些贸易货栈里面还拴着一些马匹,这些马匹也来自于藏区,耳朵里面能听到马咀嚼草料和打响鼻的声音,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马尿马粪的味道。
这里应该是马帮们经常落脚的地方。
有人认出了曹所长:“这不是曹所长吗?”打招呼的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他的上身穿着一件毛皮背心,正从一家货栈里面走出来。
“你是?”
↑返回顶部↑